长篇小说连载《一棵树的故事》第一片叶子

大千世界 90 0

  一

  堵车在成都是家常便饭,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堵车也可以理解为成都“慢文化”的体现。

  府南河边,各种汽车像麻将牌一样齐整地码在黑色的柏油公路上,每当红绿灯变换一次,就打出去一张牌,又续上一张牌,令人绝望的是,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胡牌。汽笛声此起彼伏,尽管大多数司机已经习惯了成都的“堵”,但他们还是忍不住去用喇叭声来宣泄自己烦躁的情绪。但矛盾的是,一时的迟缓让人烦躁,比如堵车。而长久的迟缓却让人感到舒适,比如成都。

  汽车道两侧的自行车道却恰好相反。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从天上往下看,蝗虫一般的“电马儿”和自行车正欢快地从自行车道上飞掠而过。比汽车“好”的是,这些电马儿和自行车基本上不会遵守交通规则,自行车道有自行车道的规矩。

  蝗虫也分三六九等。或许你看不出来谁的速度最快,但是你一定能够看出这群蝗虫中最快的那拨蝗虫。

  你看到右边那条自行车道上最前面那个白色的小点了吗?对,就是那个刚刚超过了一个绿色出租车的那个。

  那就是我。

  二

  我叫万子风,我喜欢骑快车。

  我喜欢骑快车的那种感觉,在路上,你独自一人哼着小调,人行道上的人们在你的视野里一闪而过。你或许只能看到他们衣服的一角,只能看到他们的鞋子的造型,只能看到他们踢出去的小腿,只能看到因挥舞而有些模糊的手臂。但这种模糊,或者瞬间的清晰;这种不由分说的出现,自有一种美。

  这一瞬间你只能看到一个悲伤或喜悦的表情,一个小动作,听到一两个词语或者半个句子。但那已经足够,你可以充分地运用你自己的想象力,去创造一个新的世界,去书写一个新的故事。哪怕那个世界,那个故事并不完整,并不精致,并不合逻辑,但它也自有一种美。

  三

  那团膨胀起来的白色是我的校服,准确的说,是秋季校服——一件以白色为主的长袖外套。由于车速太快,一些空气涌进了我内穿的衬衫和外套之间,所以校服肿胀起来。原本的“真空包装”现在变成了“膨化食品”。

  这条路是从我家到学校的最快的一条路,它沿河而行,再拐两个弯,兜兜转转最终进入到一个巷子,而我的初中就在那个巷子里。

  沿河骑去,一路上都是修建得大气华贵的高级酒店,宾馆会所。这并不奇怪,因为我在往市中心靠拢,这些都是成都繁荣与富贵的体现。拐第一个弯,就进入了成都有名的酒吧一条街,又名兰桂坊。这片区域的酒吧多且杂,来这儿的人也一样,喝酒、喝花酒的都有,反正就是一个乱字。拐第二个弯,就算进入了那条巷子了。这条巷子和与它为邻的时髦潮流的兰桂坊恰恰相反,它十分古旧。这条巷子有座酒坊,名为“水井坊”,据说很有些年代了。不过我知道的不确切,但我能够确定的是,这座“水井坊”的确还在酿酒,因为每次我上学放学,或者就在学校里的时候,都能够闻到那种粮食发酵的,酸酸甜甜的味道。

  顺着巷子再骑两百米左右,就到我的初中了。市中心寸土寸金,我的初中十分袖珍。水井坊,兰桂坊和其他商业广场将它包围着。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或许会以为我的初中一定是一所差生打堆,升学率难看的学校,其实恰恰相反,如果只从升学率来看,这所迷你的学校一直是成都市所有公立初中里的第一。周遭的声色犬马和这所中学构成了一种微妙的和谐,借用政治书上的说法,这是矛盾的对立与统一。

  其实这第一的名头在我看来也不一定就是什么好东西,在入学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因为这个“第一”而惴惴不安。我当时想,我居然要和那些做奥数题做得溜熟的人一起上学,恐怕我会长期稳坐班级倒数第一甚至年级倒数第一的位子。而在中国,考试成绩差的确可以给人一种莫大的耻辱感,至少对大多数学生而言是这样。

  但事实和我想的相去甚远。我忽然意识到,或许这就是我和这所学校的缘分。有的人以为学校很差,但学校其实很好。有的人包括我自己都以为我成绩很差,但实际上我还可以。

  骑车骑进了这条灰墙褐瓦的古老巷子,就不必追求快了。这种时候我反而要慢一点,尤其是在那种“大太阳”的天气。阳光竭力突破树叶的密集防线,终于漏下来那么几滴。我缓缓地穿过那些分散的光斑,温暖而柔软的热感从背上传来,这种温柔鲜为人知。每念及此,我总会偷笑一下,好像发现了什么秘密一般。

  四

  我有种感觉,就是无论怎样,人总是会分成堆的。而这种鬼使神差的分堆,往往会让你遇见跟自己“臭味相投”的人。比如我们班,男生一开始被校门分为两堆,放学后在校门口左转回家的是一堆,校门口右转回家的是一堆。

  虽然这种分法看似只是随机分配,但是事实表明,“右转派”和“右转派”往往更玩得来(左转派同理),观点看法也差不多,甚至成绩都差不太多。这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我认为这其中暗合某种命运相关的道理。

  在说我的故事之前,我需要介绍几个较为关键的人物。现在我正推着自行车走向校外右边的那家小卖部。我回家是出校门右转,在右转前行一百米之后,就有一个小卖部,小卖部里有各种所谓不健康的油炸食品,就在小卖部的门口,撸起袖子,龇牙咧嘴地吃着凉面和炸鱼排的那几个人,他们就是关键人物,他们是我的好兄弟。

  最高的那个,白脸,头圆圆的,有些小帅,戴黑框眼镜的那个人,我们都叫他萧哥。虽然他是哥,但这外号绝没有任何地痞流氓的意味,其实情况正相反,我们班的女生一致认为萧哥很可爱很老实。萧哥成绩也很好,整体上大概能够给人一种阳光开朗的感觉。萧哥在我们这群人中是最有大哥风范的那个人,这或许是因为,尽管才初一,但年级上很多外班的人都认识他。而外班同学认识他的原因大概是,萧哥在读小学的时候就有女朋友了,他在他的小学很出名,而他的小学又很出名,所以他的很多小学同学也来到了这所很出名的初中。而萧哥有女朋友的原因,我个人认为是因为他篮球打得好,和帅应该关系不大。

  萧哥左手边,一个和差不多高的,看上去黑一些的,戴眼镜的哥们儿,我们叫他阿石,或者石头,因为他姓石。石头看上去要凶狠得多,鹰钩鼻,高颧骨,眼神犀利。石头是我们这群人里看上去最“歪”的那个人,除了有一张凶脸之外,他还有六块腹肌和鹅蛋大小的肱二头肌。石头的成绩一般,大概是年级里中下游的水平,但他打篮球打得很好,和萧哥经常打配合。不过石头目前没有女朋友。

  萧哥右手边站着的是阿水,不过我们几爷子都喜欢叫他水娃儿,这个词语在四川话里的意思是“不守时的人”,阿水并不高,大约有一米六五,戴个白框眼镜,看上去很有书卷气。阿水是真的水,很多时候我们出去吃烧烤,阿水绝对是最晚到的那个。但是守时观念如此之差的阿水,成绩居然很好,这让我觉得奇怪。不过既然学校都这样奇怪了,学生奇怪一些好像才算正常。插一句,阿水也打篮球,不过水平不算很高。

  阿水的右边,那个和萧哥差不多高,但明显的黑得多的人,我们都叫他大哥。因为有个词叫黑老大,我们一致认为,最黑的人应该就是老大,所以我们叫他大哥。不过大哥不是我们班的人,他是隔壁班十班的。大哥的成绩和石头差不多,他最擅长贫嘴和调侃别人,后来和石头有过经典的“川普”对骂。大哥也喜欢打篮球,实力和石头不相上下。

  现在,我的这帮“狐朋狗友”正在埋头吃着凉面和鱼排,这几乎是我们每天雷打不动要进行的一项“帮会活动”,不管饥饿与否。我把山地车停在一处空地,这样下来,我们四人的山地车和死飞(阿水不骑车)横七竖八地拦在人行道上,可供行人过路的路面只有原来路面二分之一宽,不过无所谓。我去找小卖部老板买了碗凉面,和他们凑在一起吃面。

  “你今天咋出来这么晚?”石头问我。

  “不晓得嘛,号数学卷子(批改卷子)去了。”

  萧哥:“你号完啦?有点快哦。”

  我:“差不多了,恼火得很,感觉每个人都有不少错,这次周测你们觉得难吗?”

  石头:“差求不多,反正我数学恼火。”

  阿水:“我感觉有点儿难,好多地方拿不准。”

  萧哥:“我也是,感觉有些题模棱两可的。”

  大哥:“我觉得好难哦,我们班一堆人说做不出来。”

  我:“没得事,反正要难都难,我号完卷子是觉得,可能没有几个能上一百分的。”

  萧哥:“阿哲,你好多嘛?”

  我:“我一般,一百零五,错了几个弱智题。”

  石头:“你娃儿好假哦,没意思,不说考试了,诶,那是哪个?”说着,石头给我们递了个眼色,我们齐刷刷地朝他指的那个方向看去。那个方向上……哦,是樊雨铃,我的同桌,一个瘦高而白净的女生,说话大大咧咧的,时不时也跟我们几个人一样说些脏话,总体来说,是一个很放得开,很好相处的女生。她似乎感受到了我们的目光,忽然埋下头匆匆走开了,这倒让我感觉有些奇怪,她平时不是挺放得开的吗?有些时候还会和我们聊上几句。

  我:“樊雨铃咋了?”

  石头和其他几个人忽然意味深长地笑了下,似乎有什么秘密。

  我:“啥子哦,我不晓得。说一下嘛。”

  石头:“不急嘛,你过几天就晓得了。”

  我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狐疑地看着面前的四个人,但他们全都是一副一本正经的表情。这使我更加疑惑了,一般他们有这种表情,就说明他们在掩饰着什么。不过我不打算问下去了,一般这种事情你越问,他们就越不会告诉你。

  五

  我们的班主任柳涛是一个浓眉大眼、脾气火爆的数学老师。虽然涛哥还不到四十岁,但他的身体已经微微有些发福。他又爱抽烟,每当他走动的时候,总会有一股烟味儿先人而至。

  不过这其实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在上自习课的时候。每当我和樊雨铃“交头接耳”时,只要闻到烟味儿,就会十分默契地一同收声,老老实实地写作业。等涛哥走开,再继续刚刚的聊天。

  涛哥的威慑力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软尺一下一下打出来的。前不久,涛哥大力整治我们的数学作业。他的方式是,让每个人将今天写好的作业亲自去讲台处交到他面前,他很快地号完(批改完),然后看你错了几个,就用一根塑料软尺打你几下手板心。不过在这项任务上男女并不平等,据我观察,男生的次数一般是不打折扣的,而女生一般会打五折到九折,视涛哥心情而定。

  从此,涛哥的凶威就立了下来,他本就脾气火爆,又敢于动手,还有“武器”,所以我们班的人都很怕涛哥。当然,我是一个例外。这倒不是说我不怕挨打,而是因为我的数学还可以,涛哥对数学比较好的同学一般都额外地宽容和忍耐,再加上我做事跑腿比较勤快,所以就混了个“班主任秘书”的位子,成了涛哥的左右手。一来二去,我也就获得了不少勉强可以称之为“权力”的东西,比如可以去批改数学卷子,统计分数等等。不要小看这小小的权力,中国的学生对成绩总是关心的,尤其是在考试结束之后。

  烟味渐渐散去,我偷瞟了一眼,涛哥已经出了教室。樊雨铃的反应比我更快,她轻轻碰了我一下,本来写好的数字“2”一下被她撞成了一个歪歪扭扭的“8”。

  “咋子嘛(怎么了)?”

  “刚才的事情你忘了?”

  “没有啊,我们说到哪了?”

  “还说没忘,我们在说你喜欢哪个人。”

  “啊?你确定?你莫骗我。”我心跳忽然漏了一拍,我和樊雨铃居然在聊这种事情,平时我们的话题好像不会这么深入。

  “你莫耍赖哈,说嘛,又不咋子,你喜欢哪个嘛?”她的语气一点都不严肃,好像这种事情根本不算是个秘密一样。

  “等下,我捋一下。不对不对,这是我的秘密,我为啥子要告诉你?”

  “我晕,还秘密,那好嘛,这样,你给我说你喜欢哪个,我给你说我喜欢那个。”

  说实话,樊雨铃开出的条件对我没多大吸引力,因为我不喜欢她,其实也不能说不喜欢,我还是很欣赏她那种性格和气质的,而且长得也不错。她很大方,不像其他女生那样讲究和拒人之外,我有的时候不想去外面打水,但又口渴,就借她的水杯喝水,她也觉得无所谓,让我随便喝。但我确实对她没有男女之情的那种喜欢,所以我不太关心她喜欢谁。

  而我自己喜欢谁,这个秘密对她而言有什么吸引力呢?况且她是怎么知道我有喜欢的人这个讯息的呢?这让我感到奇怪。

  按常理来说,现在才初一上学期的半期,我对班上的人除了石头、水娃儿、萧哥和樊雨铃之外,其他人都不是很了解。只不过前几周的时候,齐浩然——一个高而白,样貌周正,睫毛很长的男生,大概也算是我的一个哥们儿吧(因为他也打篮球),和我谈起过喜欢谁这个话题。当时我非常想知道他喜欢谁,因为好像我们班的女生一致认为齐浩然比较帅,这让我产生了想知道齐浩然喜欢谁的想法。为了获得他的秘密,我当时也跟樊雨铃一样,说出了类似于秘密交换这种话。

  但问题是,当时我真的没有什么喜欢的女生。所以我需要编造一个喜欢的女生。这件事的难度在于,这个对象我需要十分慎重的选取。我首先需要避开齐浩然有可能喜欢的女生,要不这也太尴尬了。因此,我首先排除了他的同桌以及和他来往比较密切的女生。然后,我又挑挑拣拣,一一排除,最终选择了班长——杨清露,一个不算很高也不算很白,不算很好看也绝对不难看的一个女生。而且她和我还算有些来往,因为她是班长,而我是班主任秘书,我们之间有些班务上的往来。

  作为交换,齐浩然也告诉了我他喜欢的女生——楚荷。这个名字在我的意料之中,楚荷是齐浩然的后桌,一个个子不高,肤白唇红,会舞蹈的女生,最有特点的是,她留着一根很长很长的、细细的黑黑的辫子,从背后看,辫子的末端在她的臀部以下。她和齐浩然走在一起,看上去确实有那么点儿感觉。但当时其实我是有点失望的,因为我总觉得他的答案没有给我惊喜感,因为太普通,太正常,太合理了。我当时还没有意识到,我给他的名字和他给我的名字同样合理,我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怀疑过这个秘密的真假。

  我以为语言是有某种能量的,虽然我相信科学,但我仍然这么觉得,因为我有确凿的证据。自从在我给齐浩然说了我喜欢杨清露之后,虽然我当时真不喜欢她,但那句话说出口后,我平时居然会不自觉地多看她几眼,多关注她一些。说那句谎话之前我还不觉得,但说过之后,我竟然发现杨清露好像确实比我原来的印象中要好看不少,尤其是她的笑容,真的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闲话说太多了,说回我和樊雨铃吧。当时她提出交换秘密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答应了她,因为我那时觉得,一个男生不能拒绝一个女生的请求,除非情况很特殊。我跟她约法三章说,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绝对不能外传。毕竟我喜欢杨清露这件事,水娃儿、石头、萧哥和大哥都还不知道。

  “你说嘛,你喜欢哪个。别告诉我是楚荷,我不信你们每个男的喜欢她那种。”

  “那倒不是。”我其实心中咯噔了一下,因为我晓得齐浩然喜欢楚荷。

  “那是哪个?”

  我在自己的草稿纸干净的一角,郑重而缓慢地写下“杨清露”三个字,写罢,用钢笔点了点那三个字,此时樊雨铃已经是一脸的震惊和兴奋,似乎觉得这很不可思议。

  “咋了?”

  “没有,我靠,你可以嘛老狗。”樊雨铃的声音一下有些大,我连忙示意她小点儿声。让后心虚地看了看前后左右,所幸我的同学都很热爱学习,似乎并没有人往我们这边看。

  老狗是我的外号,我一直觉得这外号没有道理,因为我和街上真正的那种,黑黑的,姿态慵懒的老狗根本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但是“老狗”这个外号过于顺口,导致大家都这么叫我,我也不得不接受这“老狗”这个外号。

  “咋子嘛,我觉得杨清露挺好的,咋了?”

  “不咋,只是我没想到你居然喜欢小露!小露是个很强势的女生,我觉得你驾驭不了。”

  “你又晓得完了,能不能驾驭哪个说得清楚?”

  “你不信就算了,再说,小露那么乖,她不得(不会)喜欢你。”

  “她乖和她不喜欢我有啥子因果关系嘛?”

  “唉,你瓜得很!话说你为啥子喜欢小露?你喜欢成绩很好的妹儿?”

  “啊?不是因为这个,我是那么看重成绩的人吗?我只是觉得……”

  “觉得啥子?”

  “不给你说,你晓得这个有锤子用。”

  “切,小气得很。你打算啥子时候去表白?”她的眼神一下明亮起来,我有些心虚地避了避她的目光。

  “呃,还没想好。等等,不对,为啥子一定要去表白?”

  “这哪有啥子为啥子嘛,你喜欢她,你就去给她说啊。”

  “这……这也太莽撞了,要是影响到她学习咋办?要是给她带来负面……”

  “啧啧啧,你才说你不看重成绩哦。”

  “不是,你莫绕我,你晓得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只是觉得你想得好多哦,还影响别人,她也不见得就会答应你啊。”

  “答应我啥子?”

  “你晓得还问?装疯?”

  “没有啊,我不晓得。”

  “唉好好好,但你真的想太多了。”

  “你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还不是会对别人造成影响。总之,还是要三思而后行。”

  “切,没意思,我看不起你,胆小鬼,一点儿都不像个男的。”

  说罢,樊雨铃便转过头去认真地写作业了,没再理我。我本来还想再回她几句,但话在喉咙里转来转去,也没转出来,最后只好作罢。其实我觉得樊雨铃说得很有道理,说一下又不会死人,可能真的是我想得太多了。

  没过多久,下课铃响了。樊雨铃早就收拾好了书包,她是每天都要准时放学的。我心不在焉地写着作业,心里总觉得漏掉了什么事情。当樊雨铃准备出教室的时候,我想起来了,她还没有告诉我她喜欢谁!我一下追了出去,拦在她面前。

  “咋子?”她疑惑地看着我。我看了看周围的同学,凑到她的耳边。

  “你还没说你喜欢哪个。”

  “我晕,我都忘了这件事了。”她白了我一眼。

  “哪个嘛?”

  “你不准给别人说哈。”

  “我晓得我晓得。”

  “罗傲岳。”说罢,她一阵风似的走了出去。

  罗傲岳?樊雨铃原来喜欢罗傲岳啊,妈的,平时根本看不出来。得知这个秘密,我小小地高兴了一阵,不过也就那么一阵。毕竟我并不是很关心樊雨铃喜欢谁。

  六

  周末对于万子风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原因很简单,他没有手机。在这个小学生都在玩智能手机的年头,万子风的父母却一反常态地认为,万子风不应该用手机。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万子风父母的观点是正确的。如果万子风有了手机,那他现在肯定在玩手机游戏,而不是坐在书房里看书。说起看书,万子风也堪称是个“奇葩”,因为这年头不玩手机的人几乎绝迹了,而静心看书的人的也几乎绝迹了。

  当然,这里的“书”显然不包含教材辅导书、实体网络小说、杂志期刊、食谱、养生学、心灵鸡汤和各种成功学书籍等,万子风向来是看不起这些东西的。

  万子风喜欢看严肃文学。在他手上拿着的,是一本厚厚的《丰乳肥臀》。尽管这书名有黄色书籍的嫌疑,但它的作者是今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莫言。当万子风在书店看到这个消息时,他便想也不想地买了几本莫言的作品——《蛙》、《生死疲劳》、《白狗秋千架》和《檀香刑》。当万子风面对莫言的文字时,他总能从书中读出一股田垄和粮食的味道——也就是水井坊所发出的那种五谷杂粮发酵时特有的酸酸甜甜的味道,这味道他觉得很亲切,于是他打算再买些莫言的书。

  显然,从他看书的选择和对书的定义你就可以知道,万子风想必是相当看不起当时正时髦的玄幻小说的。在严肃文学日益艰难的时代,万子风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严肃文学,其实他的想法也不单纯,因为在他看来,只要自己是个严肃文学爱好者,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鄙视各种通俗文学和网络文学。虽然鄙视别人的确很爽,但这种长期处于“鄙视链顶端”的人,往往不受人待见。

  万子风难逃这样的命运。他从小学起就不怎么招人喜欢,原因有三。一,万子风不喜欢遵守各种规则规矩。这并不罕见,很多小孩子一开始都不守规矩,但万子风讨就讨厌在,他比其他小孩更喜欢问个为什么,而且他的问题只会越问越多,这让老师和同学感到头大。二,万子风喜欢追求意义。这让他的小学同学感觉他是一个无聊的人,比如同学们说起漫画书和动画片,万子风总是喜欢居高临下地刺一句:“这有什么意义呢?”而他的同学们就会一时语塞,久而久之,他们也就疏远了万子风。三,万子风不喜欢写作业。反正能抄的作业他绝不会自己做,这大概是因为他觉得作业没有什么意义。而抄作业在其他小孩、老师和家长的认知中,是一种“罪大恶极”的行为,但万子风却不以为耻。

  综上所述,万子风是个有些孤独的人。不过一上初中,他的那种傲气收敛了许多,因为他的成绩并不突出。在中国,又在这种学习气氛浓厚的学校,一个成绩不算好的学生,一般说话是没什么底气的。好在万子风的数学天赋被涛哥开发了出来,良好的数学成绩让万子风找回了一些自信,而他的一些臭毛病也有故态复萌之势。

  此时,万子风虽然眼睛在看书,但他心思却不在书上。那天樊雨铃的一番话不停地在他的脑中回响。“啥子时候去表白?”终于他决定将这个问题先解决掉。他夹好书签,合上《丰乳肥臀》并将它放回书架,随后他从自己的抽屉里拿出一本草稿本,认真地思考起这个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表白的对象是谁。”万子风在自言自语,这是他的一个臭毛病之一。他在一页空白的草稿纸中央,用钢笔画了个不大不小的圈,圈中写着“什么时候表白?”,一根黑线从圈中发出,指向一个小圈,小圈里写着“表白对象:”四个字加一个冒号。

  “杨清露”他飞快地写下三个字。又用黑线引出一个圈,写着“表白原因:”。

  “表白原因:我喜欢她”万子风满意地写下这个原因。又用黑线引出一个圈。

  “为什么喜欢她?因为她笑起来很好看。”这个问题万子风没有纠结,一口气写好。他又从一开始的“什么时候表白”那个大圈引出一条黑线和一个圈,写上:“什么是表白?”

  万子风抬头想了想,碍于他用不了电脑,不能上网查资料,词典又在爸妈的卧室,而爸妈的卧室平时都是锁着的。他只好自己解释。

  “表白:表明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或真实感情。”他微微一笑,这个解释简洁明了。他继续引出下一个圈:“如何表白?”

  这下万子风遇到了困难,他飞快地写下他所知道的几种能表达自己想法和感情的方式,其中包括:对话,演讲,写作和送礼物。

  “演讲好像不太现实,剩下三个好像都可以实施。”于是他用红笔在演讲那里打了个红叉,又用红笔圈了圈另外三种方式。至此,万子风终于松了口气,整体的思路已经确定好了,接下来他应该做一些相关的准备。

  万子风把写作列为第一个任务,因为现在他在家里,正合适写作。而各种文学体裁里,好像情书是最合适的一种。情书属于书信写作,也就是说,万子风需要写 。

  他翻了翻书柜的抽屉,欣喜地发现自己不用出门买信封,因为书柜里有那种邮局的,浅黄色外皮的信封。万子风又从作业本上扯下了一页黄底绿色横线的数学作业纸,以此作为信纸。现在他就要开始 的写作了。

  出于对书法和对“字如其人”观念的尊重,万子风决定写慢一点,他缓慢而有力地写下“致清露:”三个字,写完,万子风窃笑了一下,写信的好处就在于,这个称呼是由写信者定的,而“清露”两个字明显要比“杨清露”这三个字要显得亲昵很多,在万子风看来,他占了个小便宜。

  可接下来他却词穷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开头,但他知道,开头很重要。抠了几下头,万子风决定向先人前辈学习学习,他印象中,自己的书柜里有一本书叫《名人情书家书合辑》,小学的时候他翻看过,觉得没有太大的意思,今天他恍然大悟,原来这其实是一本工具书,不到要用的时候体会不到它的好处。万子风将那本蓝色封皮,看上去有些年代的书籍抽了出来。书散发出一股油墨香,万子风小心地翻开,一看扉页,原来是他爸爸的。

  翻过几十篇名人情书之后,万子风唯一留下的印象便是,名人们对自己爱人的称呼简直无奇不有,什么小白象、小刺猬、吾爱、亲亲、我的宝、我的乖……总之,万子风自己所用的那个已经算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了。其他结构啊,写法什么的,万子风都忘得一干二净。

  思前想后,万子风还是觉得,自己不能向那些名人学习,一来他实在没那么多话可说的,毕竟只过了初一上学期的大半个学期,他和杨清露的接触其实也不是很多。二来他觉得言多必失,现代人连一百四十个字的微博都读不下来,更不要说那种几千字的长信。综合下来,万子风认为写一首情诗足矣,一来短小精悍,可以展示自己的文化水平。二来留有余地,献诗一首乃是风雅之举,不至于让杨清露把他认作登徒子色狼流氓之类。

  万子风又连忙从书柜中取出《海子诗精编》、《顾城诗选》和《北岛诗选》。他不选古诗古词是因为,他自己虽读过不少古诗词,但他自己也只能说是粗通音律,并不得要领。而且古诗词在现代,就像是一个美女穿着宽大的龙袍,历史的厚重让现代人有些喘不过气,甚至不少人都顾不得看一眼那女人是丑是美。而现代诗就像一个美女穿着修身的旗袍,既不至于让人望而生畏,不敢欣赏;却也不会太过暴露,显得太直接,太庸俗,太“廉价”。旗袍既能展现窈窕的身姿,却又不会显得轻佻和浪荡。

  捣鼓了一天一夜,外加上在黑网吧查资料的两个小时,万子风最终将这些诗歌大致学习了一遍,还在网上发现了不少新的现代诗,一时间有一种“饱学之士”的错觉。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万子风下笔时将那首情诗一气呵成,加个落款,情书就这样完成了。全信如下:

  致清露:

  一个梦

  沸腾的火锅

  斟满美酒的高脚杯

  来自远方的风尘仆仆的旅人和他风尘仆仆的故事

  留着八字胡的小提琴手和耸着眉毛的吟游诗人

  细雨蒙蒙,壁炉温暖

  他们终将离去

  但你没有

  万子风

  七

  我喜欢成都的清晨,因为这是成都的一天中,难得的不会发生拥堵的时间段。其实拥不拥堵和我也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是骑自行车的。但是我讨厌车水马龙,我讨厌那种争先恐后、前赴后继的架势,因为这样总让我想到两个坏词——趋炎附势和趋之若鹜。

  今天我起得比往常要早一些,六点一刻就出门了。这时候道路上人烟稀少,早点铺子都还没人光顾——不过也好,毕竟包子还在蒸笼里,头锅油条正滋滋地炸着。我很喜欢清晨时城市的空旷和寂然,就像一个一直吃火锅的人突然喝上一碗清淡的菜稀饭,可以解油去腥。

  虽然我的书包里没什么书,但它今天却让我感到沉重。因为书包里装着那封给杨清露的信。我之前从来没有给别人写过信,现在一开始写信,居然就从情书这么高难度的信件开始,这让我感到有些忐忑不安。我对文字的态度十分严肃,写了一篇坏文章常让我感到心中有愧。希望这封信还不算坏吧,我祈祷着。那封信被我夹在两本硬壳书之间,这样让可以把信封尽量压平一些。由于要保持硬壳书之间的平稳,我骑车不能骑得太快。或许正是由于速度的缓慢,我产生了一种“沉重”的错觉。

  学校的门卫想必已经认得我了,因为我每天早上都是最早来的那个。此时的校园静悄悄的,天色微明,四下无人。这种氛围却总让我忍不住搞点“破坏”,毕竟不会有人发现我。但今天我忍住了这种冲动,因为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把我的信拿给杨清露。

  我把车停在学校的车库并锁好,坐了教职工专用的电梯上了四楼。我轻轻推开教室门,教室黑乎乎的,一个人也没有。不过我不打算开灯,灯光总给我一种有人注视的感觉,这不利于我静下心来思考和操作。我站在教室的布告栏前,借着清晨的微光看着涛哥张贴出来的座次表,不时回头进行确认和定位。其实不用看我也知道杨清露的座位在哪儿,但是看下座位表能够让我安心一些。

  我郑重地从书包里取出那封平整的、枯黄色的信,心里突然觉得有些古怪。没错,这信封太正式了,我总觉得,它不像是我们这个年代的人用的信封,这个信封给我一种“莫言”的感觉。不过事已至此,也没机会再换信封了。我坐在杨清露的椅子上,伏下身去翻看她课桌书斗里的东西。

  结果并不出我的意料,也就是那些教科书、参考书和练习册。但让我为难的是,这封信应该放在哪?当然,你有可能要问,我为什么不当面交给她。其实我也考虑过这种方式,但最后还是觉得,这样太明目张胆了一点,太高调。虽然我自己从来不觉得男女生正常的交往有什么问题,但是不得不说,人言可畏,闲话是可以杀人的。而且一旦同学们开始风言风语,八卦起来,老师也会慢慢发觉和起疑心,而他们又会自然而然地想到早恋。虽然我也不觉得早恋有什么不好,但是大人总是把“早恋”当做洪水猛兽来对待。综上所述,我决定将信偷偷拿给杨清露。

  但问题在于,这信该放在哪本书里面?教材是不可能的,要是上课上到一半,她一翻课本翻出 ,那她的同桌,后桌估计也都看到了。这和直接拿给她没有本质的区别。

  但是我又觉得辅导资料和练习册也同样不靠谱,因为大多数作业她都是在教室写完的,而参考书一般也是在上课的时候使用。无论放在哪本书里,我预感最终都会被别人看到。

  我甩了甩头,搓了搓脸。天越来越亮了,我需要抓紧时间。我感觉我的思路出了问题,别人看不看到或许并不重要。因为只要杨清露不给他们看信的内容,那么那封信在别人眼里也就只是一个黄皮信封,没有更多东西了。而换位思考一下,要是我突然收到 ,我肯定会先自己一个人看,而不会让别人看。所以之前的问题也就不成问题了,反正她又不会给别人看。

  这样一想,我一下感到问题轻松了许多。于是也不挑选哪本书了,直接将信放在她书斗里的一个空位,大功告成。

  八

  “老子真的服了你了。”

  “我又咋子了嘛?”

  “你他妈写信,好,但你为啥子要用那种信封?你是瓜娃子吗?”

  “不是,这个信封有啥子问题?我家里都是这种信封。”

  “我去,你家?你是猴子请来的逗比吗?你真的,你就是瓜。要是有人给我写信用这种信封,我看都不得看一眼,直接甩求了。”

  “不是,为啥子嘛?”

  “这个信封,一,真的太丑了,感觉像在给别人寄钱一样。二,没有二,它就是太丑了。不是,你不是喜欢看书吗,你不是文艺吗,但你的审美为啥子这么恼火?”

  “别别别,捋一下,好,你说我审美有问题,那你觉得一个信封该长啥子样子?”

  “哦哟,现在晓得问我了,老子不想给你说。”

  “诶,樊雨铃,这你就没得意思了哈。”

  “我去,你还说我没得意思,那我更不可能告诉你了。你要是追得到女生,我名字倒过来写。”

  “好好好,该你歪,我错了嘛。”

  “然后?”

  “啊?然后?”

  “爬爬爬,一看你也不像是会哄女生的人。”

  “这个我真不会,回去有空学习下,要不你教我也可以?”

  “教你个锤子教你,你是真的瓜。你学不会,你就不是那种会哄别人的人。”

  “你给我说下嘛,你觉得那种信封比较合适。”

  “你为啥子要问我?”

  “因为你是女生啊,而且平时你不是和杨清露她们一起耍吗?我感觉你们的审美可能差求不多。”

  “虽然你的审美确实恼火,但幸好还不是个智障。我现在不想给你说,我心情不好。”

  “那你要咋个才能心情好点儿?”

  “不晓得,要不然,你先给我说下你写了啥子。”

  “啊?她没给你们看啊?”

  “没有啊,你以为小露是那种拿到信就到处给别人看的那种人嗦?她只给我们看了下信封。人家是很有分寸的。但是你那个信封真的搞笑,我们几个都觉得搞笑。真的情书不能用这种信封,真的,你真的是个人才,你咋不把邮编也写上呢?我当时笑得肚子都痛了,小果和若虚也笑爽了。”

  “哦哦,那就好那就好。我都不晓得你们在笑啥子,瓜笑?一个信封又不咋子,内容都不晓得就在那笑,几个麻瓜。”

  “嚯哟,你凶得很嘛,你写了啥子见不得人的东西嘛?你莫乱写哈,第一印象还是很重要的。虽然你不高不帅不白,小露基本上不可能喜欢你,但是你也不能自暴自弃。”

  “我没有!你爬爬爬,我没乱写。就写了几句诗。”

  “写诗!你这个审美都能写诗?”

  “你这个人!你是不是看我不顺眼哦,写诗咋了嘛,我用心想了很久的!”

  “你写的啥子诗哦?”

  “几句现代诗。多的我不说了,主要诗不是写给你的,你不懂。”

  “切,我才不稀罕。不过说真的,你的勇气我还是比较佩服的,是不是被我那天说的话刺激到了?”

  “有你的原因,也有其他原因。”

  “哈哈哈,要是你们以后真的成了,请我喝喜酒哈。”

  “你也想太多了,那么远的事情,哪个说得清楚?”

  “你这个人,总要有点梦想嘛。想都不敢想,那更不可能去做了。”

  “行嘛,你还没说怎么选信封。信封真有那么重要吗?其实我觉得还好吧,买椟还珠这个成语你晓不晓得?”

  “当然重要啊,你不要跟我讲成语。信封之于信,就好比脸皮之于人。也就是小露脾气好才会去看你写了啥子,不骗你,真的,大多数女生看到这种信直接就甩求了,这个信封基本上就是最瓜的那种信封,我觉得你适合去审丑。”

  “行嘛行嘛,你还没说咋个选信封。”

  “不说,你又没给我说你写的啥子诗。”

  “你不是不稀罕吗?”

  “不稀罕和有没有是两码事哈,现在我想了下,我可以帮你选信封,但是有个条件。”

  “你不要太过分哈。”

  “要是你给小露当面表白,我就帮你选信封。”

  “你!”

  樊雨铃一下起身走开了,她和另外几个女生一起出了教室。她们的身影一下消失在了教室外的人群中,只有她银铃般的笑声还在教室里回响。万子风羞恼地看着门外,又叹了口气,将目光放回桌上铺开的作业,奋笔疾书起来。

  九

  如果你非要问我,杨清露到底长什么样,我的答案一定会让你失望。现在看来,那时的杨清露其实也谈不上多么好看,我搜肠刮肚,也只想到“眉清目秀”这样一个词语来夸赞她。

  不过这其实不公平。因为少年眼中的少女,是绝对不能用好看或不好看来评价的。什么肤如凝脂啊,螓首蛾眉啊,杏眼桃腮啊这样的词语,形容女人可以,但万万不能用来形容少女。因为没有哪个少年会去认认真真地端详一个少女的每一寸身体。少年们永远都只会取个大概的印象,犹如透过毛玻璃看人一般。那个印象成了,少年会自己去加工它,雕琢它,美化它,少年眼中的少女,终归是自己所构想的一个女性。我也不例外。

  那个时候的我情感汹涌,却难以持久。那种汹涌不是大海的巨浪,而是短暂而剧烈的暴雨。那时的我没有什么耐心,总是想要迫不及待地证明,迫不及待地表达,迫不及待地草草完成一件需要时间的事。

  那时的夏天很热,冬天也不算很冷,那时的我既喜欢热风、暖风,也喜欢寒风、冷风。那时的我对自己有着无穷的信心。那时我并不害怕失败,因为我相信总有解决的办法,如果没有办法,那我就要去做那个发现办法的人。

  其实我已经不大记得那天我是怎样给杨清露表白的了。其实之后还有好些堪称“刻骨铭心”的时刻,但我都记得不太清楚。很遗憾,我没有众多小说主角那样好的记忆力,但我觉得这很正常。在那个喧嚣而鼓噪的年纪,情感的浪涌太凶却又太多,让人来不及回味和思考。那时我就好像一个冲浪者,冲浪者记不清楚每一次征服巨浪是怎样的光景,但是征服巨浪的那一瞬间,冲浪者的灵魂必定震颤不已。

  我只记得,那是放学之前的自习课。我和樊雨铃又在说小话,也可能是我在给她讲题,或者她在给我讲杂七杂八的事。但是我们说定,我的表白就在今天放学之后。

  我最紧张其实还不是表白进行的时候,而是表白前的那几分钟。我的手微微地颤抖着,樊雨铃在旁边一直给我说“千万不要怂”“话要说清楚”“直视小露,不要怂”之类的话。我不知道其他人对表白的感受是什么,但就我而言,其实这不算什么多勇敢,多难做的事情。原因我已说过,那时的我相信我自己,我对一切都无所畏惧。那时的我相信,我必能改变世界,改变世界也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的使命。

  下课铃一响,我整个人反而轻松了许多,樊雨铃重重地拍了拍我肩膀,给了我一个鼓励的眼神,像一个教练对待即将上场的拳击手那样。但我的心里没有任何的波澜,我像平时那样收拾书包,将椅子复位,不急不缓地走出教室的后门,神态自然,让人看不出任何的端倪。初一初二学生的教学楼呈“U”字型,而我们班正处在U的一个拐弯处,也就是说,一出教室,就有茫茫多的学生在走廊里活动。

  杨清露走在我前面,她背对着我,一条不算太长的黑亮马尾富有规律的左右摇摆着,她时不时偏过头,和与她同行的几个女生说说笑笑。班主任涛哥在她们前面十米左右的距离,我本来打算等涛哥走远一点再表白。正当我要使用小学奥数里的“追及问题”模型时,背后的樊雨铃咳嗽了一声,我忽然不再犹豫,三两步走到杨清露的身后,点了点她的肩膀。

  “杨清露。”

  她转过头来,我只记得她当时眼神明亮如往常,微笑地看着我,和对待其他同学一模一样。她根本没有意识到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我问你件事。”

  “你说。”

  “你晓不晓得我喜欢你?”

  对话结束得很快,很流畅。周围爆发出一阵杂音,涛哥回了头看了我一眼后继续走他的路。杨清露愣了一下,旁边的几个我们班的女生掩着嘴惊愕地看着我。杨清露随即转身拉着她的几个朋友飞快地走了。我的印象中,周围的人流应该停滞了十秒钟左右。许多人和我争抢着这个狭窄空间里的空气,我感到呼吸有些困难,心跳有些快。

  “外头咋个了?”石头这时从教室里出来,他疑惑地看着我。但他一说话,我却一下清醒,恢复了常态。

  “没咋子啊,我给杨清露说了个事。”

  “啥子事哦?”

  “我说我喜欢她。”

  石头一下僵住,眼神中充满了怀疑和震惊,那个瞬间他真的很像一个雕塑,一个石雕。

  “我日……你是哥,你真的牛逼。”他忽然笑了起来,对我比了个大拇指,而我也跟着笑了起来。教室里陆续有些人出来,问了我同样的问题。我平静地回答了他们的问题,现在想来,那副神态或许太过自然、太过轻松、太过普通,这反而会让他们产生怀疑。

  那天天气很好,是成都少见的大太阳。我们几个人像往常一样吃了凉面和鱼排,有一嘴没一嘴地聊着学习、体育或八卦。聊来聊去,最终还是聊到了我的表白上。萧哥、石头、水娃儿和大哥都对我的勇气感到佩服,尽管我一再强调表白这件事真的不需要什么勇气。

  十

  表白之后,我的生活其实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那时的我觉得,所谓表白,无非就是把自己的想法和感情说出来仅此而已。我喜欢杨清露,我给她说了,这件事也就做完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当时的我从未产生过和她做情侣的想法。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很荒谬的事,因为很多人都觉得表白的潜台词就是要那个他或她和自己在一起。但对我而言,喜欢一个人和与那个人谈恋爱,是两码事。前者只是个人行为,而后者却会涉及到很多,往大了说,就是责任和利益,往小了说,就是习惯、喜好和共同语言等等。现在看来,那时的我想得太多,把爱情当成做菜,总以为要把所有的料准备好了才能下锅。但是现实的爱情不是那样的。

  也可能当时我还没有那种男女朋友的概念,或者我对这种关系其实并不渴求。诚然,那时候我的情感汹涌澎湃,但喜欢女生只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喜欢杨清露,但我还喜欢很多其他的东西。我喜欢看萧哥他们打篮球,我喜欢看书,我喜欢骑车,我喜欢去证明那些又怪又难的几何证明题,我喜欢玩电脑游戏,也喜欢把电脑拆开再装回去。这些我喜欢的事情和杨清露在我的脑海中和谐共存,都只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所以后来樊雨铃说我失败了时,其实我不认同她的看法。因为我把我的意思完整地告诉给杨清露了,这样表白就不算失败。我没有向她提出任何的要求,所以她没有什么回应也很正常。

  其实在那次表白之后,她还是有所回应的,只不过别人没有发现罢了。

  那天之后的某一天,杨清露和我在涛哥的办公室处理一些班务。其实我很喜欢办公室这种地方,很静,没有同龄人的闲言碎语和指指点点。只有在这里,我和杨清露才能好好地,不急不慢地说几句话,好好讨论一些事情。每次在班里或者走廊里,我和她但凡要说个事,必然是说不成的。总有一些人要在旁边起哄,张牙舞爪,男的女的都有。我对这些人的态度有些复杂,一方面,他们的起哄妨碍了我和杨清露正常地交流;可另一方面,他们的起哄又给我一种奇怪的满足感,给我一种受人关注的感觉,但总归不利于我们的交流。而在办公室里就好得多,我的思路和逻辑都比较清楚,她说话也不会太快,太急迫。

  那天在办公室里,她突然递给了我一张纸条。我很自然地接过纸条并藏好,我当时并没有多想多问,但动作却娴熟地我自己都觉得奇怪。后来我去厕所的“包间”反复看了几次,纸条上的内容并不复杂。上面写着:图书角—《挪威的森林》—P143

  毫无疑问,她这是在告诉我教室图书角那里的《挪威的森林》那本书的第一百四十三页有什么东西。我笑着从厕所出来,这暗号一般的交流方式让我感到有些刺激。不过我没有得意忘形,这是我和她之间的小秘密,不能让别人发现。

  说起图书角,它其实就是一个放在教室后墙一角的一个书柜。开学的时候,涛哥动员全班同学各自捐一本书放在那里,我们班总共有五十八个人,也就摆了五十八本书。我喜欢看书,但很少去图书角。我曾远远地看过一眼图书角里的书,主要是各种名著,大多都是我在小学就读过的。另外还有一些的漫画书、轻小说和玄幻小说之类的,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但《挪威的森林》这本书我却没有印象,可能是我看漏了的一本书吧。但当时我还觉得奇怪,“挪威的森林”不是伍佰的一首歌吗?而且调调还特别搞笑,居然还是一本书?

  平时图书角少有人问津,我抽了个课间去了图书角一趟。《挪威的森林》放在书架最底层的中间靠左一点的地方。一看作者,是个叫“村上春树”的日本人。我对日本文学知之甚少,只看过川端康成的《雪国》和芥川龙之介的一些短篇小说。村上春树这个名字我好像有点耳熟,可能以前在书店里看到过。反正那个时候的女生似乎都很喜欢日本的东西——动漫、小说、饮食和电视剧等等。

  我淡定地把书取出来,拿好,回到了座位。樊雨铃这时正趴在课桌上写着作业,面色慵懒。

  “坐端正嘛,你这样对眼睛不好。”我对她说道,她白了我一眼,但还是坐正了,一把背打直,她就明显地高出我一头。她扫了我一眼,看到了我手上的书,我下意识地将怀中的书紧了紧。

  “可以哦老狗,你也学坏了。”

  “我,我学坏啥子了。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

  “啧啧,还狡辩。你抱的是啥子书嘛,是不是《挪威的森林》?”

  “对,对啊。咋子嘛,你看过?”我心虚地看着她。

  “我看过啊,那是本黄书,你看了就晓得了。”

  “屁嘛,不可能,你莫骗我。不可能不可能,你肯定没看懂,我回去看下就晓得了。”

  “切,不信算求了。”

  樊雨铃没有再理我,而我则将那本书小心地放在书包里。实在对不起,我到目前为止也没有读过一页《挪威的森林》,所以无法告诉你这是否是一本黄书,《挪威的森林》只是充当了我和杨清露的信使,它本身有什么内容我确实不关心。

  回到家后,我翻到《挪威的森林》第一百四十三页,一封紫皮金纹的信正躺在那里,封口处用火漆封住。这封看上去太过正式、太过精美的信给我一种莫名的压力。我想起我那封简陋的,萎黄的信,心中忽然生出一股悔意和歉意。或许樊雨铃说的有那么些道理,孔老夫子也说过,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而我显然太“野”了一些,而杨清露,多半就是孔子说的那种“文质彬彬”吧。

  打开了信,一张折叠的素白信纸装在里面,我将它抽了出来,展开,字是蓝色的,有墨水的香气,杨清露的笔迹娟秀而且有着不少连笔,但我不喜欢连笔或是所谓的行楷,我喜欢一笔一划,端端正正的正楷字。她的开头和我不一样,她写的是“To:万子风”空行,下一行写了“展信佳。”三个字。想起之前的信封、火漆和这正式的开头,一种仪式感油然而生。

  信的内容很长,我现在记不住了,大概有这么几件事:一是让我去给我们班的那几个男生,包括但不限于石头、齐浩然、严昊、罗傲岳,给他们说一下,能不能不要再在她面前晃来晃去,这会搞得她很烦。二是她说她很感谢我喜欢她,她很高兴有人喜欢她,但是她觉得现阶段还是以学业为重。三是说她其实不太明白我之前写的诗的含义,但如果我也很喜欢文学的话她愿意和我交流和探讨。四是如果以后我还要给她写信,就把信放在这本书的第一百四十三页并放在图书角就好了,她自己会去取;如果她回了信,也同理,我自己去图书角取就好了。

  内容大致就是这些,也许你会问我,为什么我不直接把那封信拿出来誊抄一遍。这里我不得不坦白,这涉及到我这辈子目前为止犯下的重大错误之一。当时的我做了一件自以为聪明的事,我将那封信反复翻看,直到对信的内容滚瓜烂熟,倒背如流。但是,接下来我却做了一件蠢事,因为我怀疑爸妈会偷看我的东西,但我又找不到一个比较满意的藏东西的地方,所以我决定一烧了之。

  信的内容当时我记得很清楚,但我没有意识到那只是瞬时记忆,无法长久。最后我走到阳台,找到外公的打火机。紫色的,纹着繁复美丽金色花纹的信封和素白的信纸被打火机的火苗点燃,蓝色的字迹被火焰一点一点吞噬。空气中有一种淡淡的香气,谈不上多么沁人心脾,但是难以忘却。

  我将燃烧了一半的信封和信纸从阳台上丢下。我家住在十九楼,在落地以前,它们就应该化作灰烬,灰飞烟灭。我回味着那些蓝色的字句词语,却只不过是无意义的反复背诵。我后来才意识到,那时的我一味地求快,贪图所有美好的东西,很难静下心来感受和体会字里行间的用心和用意。那时候的我喜欢像风一样,吹袭山岳丘陵,江河湖海,只想往前猛进,不肯逗留和歇息。

  信封和信纸在空中化作火球,那段真诚的文字最终耗散在空气中,谁都变不回来。

  后来我和杨清露便有了固定的信件上的来往,聊的事情也不只限于文学。其实后来我们很少聊到文学,大多还是一些琐事和八卦,或者想法感悟之类的。幸运的是,我还是找到了一封她写给我的信,里面有杨清露写的一首诗,抄录于此,以证明她曾和讨论过文学。

  无能为力的失去

  盖浇,米线

  我独守你的窗前

  鱿鱼,炒面

  早早地翻腾跳跃

  我那第一个守候你的笑靥,

  却被鱼贯而入的人们

  挤在了世界的后边

  手臂上的红线印

  窥测着的恶势力

  禁锢着眼睑与思绪

  噙着泪目送你的香消玉殒

  消失殆尽

  罢了却无能为力

  千里之外的电波推动

  秒针慢之又慢

  她说多站的百二十秒

  掐指算了又算

  如果心脏是饼铛儿

  那蚂蚁一定嘎嘣脆

  自不量力的人们对你索取掠夺

  终于他们束手无策

  我褪下了镣铐和枷锁

  那大叔是灌脑音魔

  “吃啥?都有!”

  我终于餮足地吃到了

  鱿鱼干锅

  据信上说,这首诗是写她对一顿午餐的感受。我不知道当时我是怎么看待这首诗的,但现在的我确实已经无法体会到其中的美好和诗意了,这和我的审美,文化,阅历无关,只和时间有关。或许有的东西就是这样,它是一次性的,它没有保质期,你只能在后来的某个瞬间体会到它的某种模糊但确实存在的美。

  后来樊雨铃也没有食言,她尽心尽力地帮我选了很多信封和信纸,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用完,那么多信封和信纸足够我和杨清露通一百年的信,但事实上我和她在初二的下学期就停止了通信。当时我曾问过樊雨铃,为什么要给我这么多信封和信纸,用不完怎么办呢?她似乎没有想都没有想过这种问题,她也没有回答我。现在看来,我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杨清露之后,我找不到愿意和我通信的人了。其实就算在我初中那个年代,写信和写诗也已经很少见了。这种一期一会的方式,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

  说来惭愧,信封和信纸的钱我一直欠着樊雨铃没给她,我忘了还,她也忘了找我要,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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