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九月寓言》(SHIDI、ZHOURA、小云请进)

大千世界 72 0

也论《九月寓言》

  『一本书的流传』

  五月上旬到东莞,在SHIDI兄书架上看到了这本书。SHIDI兄说是ZHOURA兄寄给他的,虽然君子不夺人所爱,但我不是君子,所以毫不客气的拿走了。不知这本书曾被哪些手抚摸过,不知这本书曾在多少个黑夜里陪伴过一些灿若星辰的眼睛,我知道的是好东西总是流传不息的,它有自己的生命。

  今晚终于把这本书看完,窗外是大雷雨,闪电划穿天空。接完男朋友的电话,畅快无比,他总算开始考虑南下的问题。

  『评论的资格』

  我读完了这本小说,逐字逐行。我出身于农民世家,在乡村生活了二十三年,我的父母亲经历过饥饿、迁徙、大生产、忆苦思甜,而我正经历着逃离和忘却。

  『直面内容,忘掉张炜』

  我们看的是小说,不是作者。别把作者同作品捆绑在一起,还他们各自的位置。张炜只是张炜,他想要做什么是他的事,我们看到了什么是我们的事。

  在《九月寓言》的故事中,我读到了许多真诚,但在代后记《融入野地》里,我发现了矫情。ZHOURA兄在评论里大段大段的引用后记和采访录的话,那已经偏离了主题。任何一个人在面对人群的时候,总会寻找美丽的辩解,辩解经常是谎言,不管他是否出自故意还是本能。

  张炜的代后记《融入野地》,我没有看完,无法看完。他或许在为小说解释,恰恰相反,那解释是多余。如果张炜在后页页面上的那段话是由衷之言“这本书又花掉了我五年的时间。与《古船》不同的是,写完之后,我觉得自己身上被挖掉了一块,而且很难补上了。它是最珍贵的一块。”那么,我再一次献上我的尊敬。

  『遗忘的高度』

  请允许我用黑天才的小说题目表达(黑天才《遗忘的高度》)。

  我把留下的赶鹦、香碗、三兰子、龙眼、憨人看成我的兄弟姐妹,把走掉的肥和挺芳、欢业看成我自己。总有一部分人守候,也总有一部分逃离。为什么要守候,为什么要逃离,又为什么要重归?

  请看:赶鹦把手搭到香碗肩上,“还是老姐妹说得好!我一辈子不嫁人也不能找个外村人,不能找个工区人……他们把咱年轻时候的水灵气吸走,转身就跑。谁没个老了的时候。”“是哩,肥的苦日子在后头。”“是哩,男人——我是说工区男人都会装样儿,这么那么体贴你……过了那一阵,哼,他还是他,咱还是咱。……”(第320页)

  这是固守的姐妹的想法,她们害怕外面的世界,也依恋着熟悉的村庄。

  赶鹦被诱失身。为什么被诱?因为饥饿,因为向往。(“肥让黑面肉馅饼馋跑了!”)平原上的人吃瓜干,山里的人瓜干都没得吃,工区里的人吃的是黑面肉馅饼。全书通篇都在赞美瓜干,赞美他们的先人千里迢迢迁徒而来,只为这海边平原上的瓜干。但全书真要赞美的可是瓜干?如果瓜干可以满足,三宝之一的美丽姑娘赶鹦会失身于一个秃顶工程师?别被书面的字眼所骗,别以为赶鹦是幼稚上当,实际上她迷恋的是工区人的生活,工区人的肉馅饼,工区人没有沾上土沫的身体。

  三兰子的工区男人悄悄溜走,让赶鹦明白了工区男人的狡猾靠不住,秃顶工程师的庸俗丑陋,更让赶鹦明白了他们世界如何的不同。她终于留了下来,最美丽的姑娘留在了乡野,与土地一起存亡。

  再看逃离的人吧。肥的母亲死后,她成了孤儿,与这片土地失去了最紧密的联系。早在母亲未死前,她就有了逃离的念头。在那些孤独的夜晚,她避开人群,一圈圈游荡。龙眼的目光让她喘不过气来,那是一张无形的网,她无时不想撞破开去。龙眼代表着村庄人认同的婚恋方式,父母之命,嫁给本村。如果没有挺芳的出现,她会出走吗?会的,我相信她会,挺芳只是外力,内力在她自己,她已经厌倦了暮色沉沉的野地。

  欢业的走是因为杀人。在他杀金友的时候,我浑身激动,我咀咒着金友赶紧死。村里有两个半造反的人,欢业、复员回来的刘干挣,另半个是屠宰手方起。欢业成功了,方起死了刘干挣残了。刘干挣和方起为什么要造反?因为他们痛恨村头儿赖牙。我们暂且把赖牙看成那个时代制度的忠实追随者和执行者,这样,我们对寓言的涵义就有了模糊的轮廓。在抓到刘干挣和方起的群众大会上,村民多么气愤填膺啊。他们痛骂着,痛打着刘干挣和方起,没有半点怜悯。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他们如此麻木,如此愚蠢?

  ZHOURA兄请想一想。张炜为什么要如此表达,他究竟想干什么?我们的农民,我们的先人,他们又究竟想干什么?

  阿Q不就想和吴妈睡觉吗?

  欢业逃掉了,躲开了密密麻麻的陷井、铁铳、夹子。但是,他还是想回来。外面的女人温柔的依偎着他,他终究向故乡返回了。故乡还有什么?父母死了,什么也没有了。有的只是和母亲日夜坐过的那颗大槐树,有的只是一望无际的瓜地,夜色中高高的草垛,有的只是母亲的坟头,只是回忆。

  血肉相连。这些能忘得掉吗?

  黑天才在《遗忘的高度》中把主人公叫做“米”,他的姐姐叫做“稻”。米在城市中活得滋滋润润,他虚构和美化了他的村庄,不惜杀害稻来达到抹去的目的。“米至今不能想象自己要回到这个地方来。米庄。一村的狗和孩子都对着他,狂吠或嬉笑。米面对着这个形同原始部落的村落深恶痛绝。当他用自己的能力真正踏出这个村庄时候幻想了无数个邪恶的念头企图消灭米庄。”

  米还是消灭了米庄,人性彻底泯灭。可是,有多少人离开村庄又想忘掉村庄呢?君不见,灯红酒绿中衣冠楚楚的家伙百般抵赖自己的农民出身吗?妄图用铜钱盖住那一段长长的岁月。

  他们无情的摧残了村庄,却又在魂梦中夜夜归来。

  『我喜欢村姑』

  秃顶工程师该怎么说呢,他如此的不和协。他有着丑陋的脸,却又生了一双水汪汪勾魂的眼睛,他糟蹋了赶鹦,却爱着自己的老婆,他与村庄格格不入,儿子却带着村姑远走高飞。

  “我亲眼看见田野上茂盛的庄稼、一望无际的绿野,到处都蓬蓬勃勃,少女们展翅飞翔。她们穿着素花衣服,奔跑跳跃不知疲倦,双眼明亮,脚上腿上都沾满草叶露珠。走遍天涯海角,再也遇不到比她们更爽朗的人了。这正是我们身上所欠缺的,我们需要同她们结合。”)(327页)

  听:我们需要同她们结合。看:我喜欢村姑……

  分析秃顶工程师是件困难的事,占去了我大部分阅读时间。如果可以,我把他看做一个典型的城里人,一个寻找美并破坏美的人。他真心的喜欢赶鹦,也真心喜欢另外一些女孩子。不难想象,他的野外工作性质让他在每一个地方寻找到了健康美丽的乡村少女,享受然后加以抛弃。

  制度让城乡壁垒森严,贫富让个性扭曲,一方的强造成一方的弱,但是强弱彼此依附,跳不开命运的轮回。命运在哪里?命运表现在大自然里,工业霸占了农业,而最终工业和农业一起玩蛋。矿井毁灭了村庄,毁灭了所有的美丽,也就是工业无穷发达到要最终毁灭了我们生存的所有空间。

  『寓言的真谛』

  我们都是过客,我们永远在路上。

  我们最终要离开土地,但我们时刻渴望重回土地。

  我们靠回忆活下去。

  工业终会毁灭一切,农业的失败就是人类的失败。

  古老的东西美丽无比。

  『忆苦思甜』

  忆苦就意味着现在是甜的。村里人是甜的吗?一年到头吃瓜干,怎么会是甜的呢?SHIDI兄、ZHOURA兄和小云曾做了激烈的论证。

  有此时必有过去,有苦涩必有甜蜜。ZHOURA兄说金祥忆苦那一段是美化,不知具体指的哪一段,如果是指金祥讲述他在地主家做苦工,后来点了粮草逃跑的事,哪就绝对不是美化了。想想,金祥在没到村庄之前,或者说是在万恶的旧社会里,他过的是狗都不如的生活(那段同时讲述了地主发家的奇迹,很有意思)。而在他开忆苦思甜大会时,他已经天天能吃上瓜干了,而且后来还娶了一个痴女人庆余,吃到了她亲手酪的煎饼。在他的经验里,过去象他这样的流浪人,是不可能吃饱,更不可能讨上老婆的。所以,他思甜了,他满足了。

  村民从他的讲述中感受到同样的满足,在一个举国贫穷的年代,吃饱饭已是天大的幸事了,我们的先人是容易知足的。他们没有经验,仅有的对比是工区人的黑面肉馅饼,但不吃也无所谓。ZHOURA兄不见痴女人庆余用磁片做出饼后,村民们都跟着做吗?金祥背回鏊子后,鏊子在全村里轮流使用吗?

  他们是有着极强俗望的,他们无时不刻不在梦想着过好日子。但他们是知足的,在好日子没有来临之前,他们安守天份。

  『劳动与非劳动』

  ZHOURA兄的贴子中也提到了劳动的问题,意思是闪婆两口子厌恶劳动,张炜却对他们加以赞颂。闪婆是瞎子吗?她长年闭着眼睛,但是她也会睁开眼睛,作者想要说明什么?

  我们常说劳动是光荣的,劳动能使人愉悦。是的,我承认工作支撑了我的生命。但是没人喜欢作劳动的奴隶,面朝黄木背朝天的劳作,日复一日,没完没了。闪婆和露筋鄙视着这样的劳动,他们宁肯在野地里窜来窜去,袖手旁观。

  举世独醒我独睡。闪婆闭着的眼睛,她是多么聪明,在那些蒙昧的村民中,总有那么一两个心灵明镜儿似的人。

  『何去何从』

  张炜不知道,我不知道,SHIDI兄知道吗?ZHOURA兄知道吗?小云知道吗?

  谁知道,请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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