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在我小学六年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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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我十一岁,一个蒲公英一样的年龄。

   少年不识愁滋味,除了被老师训和被父母打时我会哭得很响亮很悲壮之外,我基本上是快乐的。

   我从小就很胖,小学六年级时又是我体重增加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就在这一年,我一跃成为全班体重最重身高最高的一个女孩子,甚至超过了班上的所有男生。因为幼儿园时不用多化装就形象而成功地表演了“大熊猫”这一角色,所以,同学们一直都管我叫“大熊猫”,我很苦闷,尽管我很喜欢大熊猫这种动物,但我还是不愿意和它同名。于是,我开始在班上实施“霸权主义”的外交政策,谁敢这样叫我,我就揍谁,在我打败了班上所有的男生之后,终于没人敢在我面前这样叫我了。

   想起那个时候,真的是我一生中最辉煌的日子。常常会在课间时收到挑战书,下课后就和班上的男孩子一起到一个特定的地点去打架,说来也奇怪,我在战斗中很少受伤,常常是我把别人打得鼻青脸肿。最刺激的是有一天在放学的路上,我遭到了班上最调皮的两个男孩子的围攻,正当我在痛快地揍他们时,忽然被人从后面拎着领子提了起来,我转过头,正想给那人一拳,忽然傻眼了——原来是我怒气冲冲的老爸。

   我一直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同时也是让老师们最头疼的学生。不仅仅是因为我爱和同学打架,还有我上课老是爱讲话、走神、吃东西。我还常常忘记老师布置的作业是哪些,所以,我几乎每天都会因为不能完成规定的作业却胡乱做一些我以为是老师布置的内容来交差而被罚站。因为我常常是三天一大错,一天一小错,所以,我经常被老师责令写检查并要家长签字。我明白,老师这是存心要我挨打,我才没那么笨呢,于是,我专门买了一本笔记本来写检查,而且始终坚持用铅笔写。每次老师让我拿给家长签字时,我就把“检查”两个字改为“日记”。老爸工作很忙,总是没时间管我,因此,我用这个方法蒙混过关了很多次,最后虽然还是被发现了,而且结局很惨,但我一想到我那超人般的智慧,就忍不住要得意。

   在我六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班上大多数同学都在埋头苦学,希望能考上重点中学。在我那个时候的脑袋里,根本就没有“埋头苦学”这个概念。老爸给我买了很多参考书和习题,我常常是他买一本我扔一本,他问起时就说不小心弄丢了,有一次,他逼急了,我就索性连书包也扔了,后来,老爸也就不再给我买参考书了。

   那个时候的我每天都在做些什么呢?早晨六点钟,老爸就会把我从被窝里拉出来,给还闭着眼睛的我穿衣、梳头、洗脸,然后我迷迷糊糊地走出了家门。从家到学校大概半小时的路程,我却经常都会迟到。因为,我实在是太好奇了,路边小树上唱歌的小鸟、广场上打太极拳的老人,都能让我站着看上好半天。我最感兴趣的是我必须路过的一个杀猪的地方,很多次,为了看那些大肥猪被杀死然后去毛取内脏的过程,我都迟到了。迟到后是不需要编造理由的,很自觉地站到教室的角落里,下课后又很自觉地跟着老师走进办公室聆听教诲。这些程序对我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

   上课的时候就是我一天思维和行动最活跃的时候,我每节课只能听十分钟,十分钟后要么就开始幻想我要是白雪公主就好了,要么就和同桌一个叫“老夫子”的男生讨论捉鬼的事,“老夫子”曾经是我童年时期比较崇拜的一个男生,据说他能开天眼看见鬼,他有一把桃木剑,是一位云游四方的老和尚送给他的,说他有慧根,我那个时候很怕鬼,因为我老是做梦梦到恶鬼要吃我,所以我就常常求他给我一些辟邪的符,他就让我用邮票来跟他换,为了得到那些花花绿绿的符,我几乎把表姐送给我的一本集邮册里的邮票都换光了。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和演讲。最喜欢的书是郑渊洁的《童话大王》,可爸爸似乎不喜欢我看这样的书,他买了很多很厚的书来让我读,到现在为止,我还深刻却也郁闷地记得住那些书的名字——《复活》、《母亲》、《名利场》、《青春之歌》……

   我很喜欢出风头的感觉,而演讲又常常是让我大出风头最好的机会,后来,居然有些小有名气了,连学校某位德高望重的老校长去世都要请我去做为学生代表致悼词。

   小学毕业考试前的一个月,父母和老师们似乎都很紧张。每天下午的第二课堂也被取消了,语文老师和数学老师轮流守着我们写作业。班上的同学也被这种气氛弄得紧张兮兮的,可我依然如故。因为晚上要被关起来学习不准玩,我就只好找了一个被关起来的玩法——写童话。我写的那个童话名字叫《黑心国》,讲的是一个原本美丽富饶的国家的国王因为娶了一名外表美丽却心肠恶毒的巫婆做了王后整个国家一片混乱,所有的人都变成和王后一样狠心的黑心人的故事。童话还没写完就被父母发现没收了,直到去年回家清理房间时才在房间的角落里找到它,一直想把没写完的故事写完,却再也写不出当时的那种感觉了。

   去年寒假回家时,听正在读六年级的表妹问我,她们班有一个男孩子在追她她该怎么办?我当时就愣了,没想到现在的小孩子早熟得那么早。回想起我六年级的时候,根本就不懂什么叫男生追女生,因为我们县城是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所以每天早晨,所有的同学和老师都会手拉手地围成一个大圈跳民族舞,一般是男生在一边,女生在一边,班主任老师拉住一头的男女交界处,而另一头的男女生,就会用一块手绢牵着拉起来。想想那个时候的我们多么纯洁啊,这么小就深刻地懂得了“男女授授不亲”这个古训。

   1993年7月,我光荣地成为了一名小学毕业生。快乐自由、心无芥蒂的童年时光就这样结束了,接着而来的,就是我一生最不愿意回忆的苦闷忧郁的初中生活。

标签: 四年级童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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