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斐逊从小继承了父母的双重性格,既有温文尔雅、爱美的天性,又有诚实果敢勇于负责的习惯。父亲对他有三点希望:一是健康的身体,二是接受良好的教育,三是具有仁爱之心。他5岁开始上学,9岁进人一位苏格兰牧师道格拉斯所办的学校,学习拉丁语、希腊语和文法。
14岁时,父亲逝世。17岁时,杰斐逊进人一所贵族学校即威廉斯堡的威廉玛丽学院读书,他在这里循规蹈矩地学习,课余时间喜欢一个人骑马到乡村去访问农民或者是拉小提琴。年轻的杰斐逊热爱苏格兰歌曲,懂得六国文学,通晓数学、测量学、建筑学、政治学、法律和音乐,而与自然和人的广泛接触,又使他愈发博学。
1762-1765年的4年间,他又研究了 4年法律,这为他日后投身政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杰斐逊是一位来自上流社会的绅 士,学识渊博,卓而不群,他先是倡 议并起草了〈独立宣言〉,后两度当选为美国总统,期间通过外交手段以 1500万美元购得了路易斯安那,为 美国以后的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767年,杰斐逊取得律师执照,以后当了 7年律师。1769年,他当选为弗吉尼亚议会 议员。同年,他提出了一个允许奴隶主释放奴隶的提案,虽然没有获得通过,但他倾向于民主自由的政治思想已经初露端倪。1772年,他与一个叫史克尔登的23岁的年轻寡妇结 婚。
1782年,夫人去世后,他再也没有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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