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无法看到,那就听听蒙娜丽莎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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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开始听林志炫的那首歌,是念高中。当时就喜欢上了,到现在有增无减。怎么形容喜欢的程度?光循环往复都不够,在我看来,那只是面上的喜欢,真正的喜欢是浸入骨髓那种。每次这首歌前奏响起,我都觉得我就是林志炫,人也在万里之遥的巴黎,都不一定在卢浮宫,那太过招摇,而且最近不是被烧了,刚好不用闻到烟熏火燎的味道,最好是在一座毫不起眼的房子,就跟路边随便一个小饭馆,好一点的话,咖啡厅的楼上,面前是一把古色古香的椅子,上面坐着的正是那个叫蒙娜丽莎的女人,身着一袭华丽贵袍,眼神妩媚动人,她深情凝望眼前这个拿着话筒为之倾倒的男人。这与泰坦尼克号里面的场景又不同,首先姿势就不一样,女人要是躺下了,男人就往往心猿意马,心思全然不在手上。所以,坐着的蒙娜丽莎能成为传世名画,不是没有道理。

  回归现实,别说巴黎,连国都没出过一次。平时不觉得什么,在某些时点的某些场合之下,比如现在一个人在办公室听《蒙娜丽莎的眼泪》,就会觉得不无遗憾。作为一个文青,笔下没有写过异域风情,都觉得不够大气。而我又偏觉得,大气是一个写作之人应有的境界。正如办公室紧邻的同事大姐老说,喜欢大气的男人,如同康巴汉子和北方男人那样粗狂豪迈。我就不由自主想到自己,是不是太过小家子气。有人老说我无病呻吟,虽然我觉得不是。我真的有病,而且一度病得不轻,要不写字呻吟两声,说不定会怎么着,至少也躲在哪个旮旯角落不愿见人。现在就是最好的证明,明天开始放假,同事纷纷回家团聚或者外出开心,我还是喜欢呆着只有自己的空间,门和窗户都要关着,可以看到夜色,但不能让它们渗透进来。小气的人,最明显的特征是习惯封闭自我,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

  走出去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我为此也矛盾纠结过。出不了国,可以出省,还可以出市区,实在不行,还可以出这一亩三分地。今天跟同事外出开车回单位,路上一直导航,就对同事解释,除了嘉州这方圆一千米,重庆其他地方我都不敢说熟。同事也不诧异,她跟我差不多,不是封闭,只是路痴。同事是个小胖妞,一板正经说道,她外出是看哪里有好吃的地方来记路的,自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能说出这种话的女子,让我另眼相看。若是其他,言语对其稍微表现一点胖的迹象,顿时面带不悦,于是赶紧收敛闭口,要能换做违心恭维,迎来花枝乱颤,皆大欢喜。如此只能怪自己生错了年代跟地方,一千多年前的唐朝以胖为美,电视剧里面的女子个个胸前硬是挤出一道鸿沟,于是半遮半露。再不生在其他国度也行,我看不少国外的女人都不在意身材肥瘦,连蒙娜丽莎看着都有几分肉感,但并不影响美感。或许那个时候那个地方那个年龄的女人本该如此,自然即是美。下午同事聊天还说到,现在的刘晓庆简直没法看。我说,年轻有年轻的诱惑,老有老的风韵。

  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蒙娜丽莎的美以含蓄闻名于世,那是因为她眼睛里有爱意。我不了解达芬奇跟她的关系,也不想去网上搜罗,关键也得不到证实。我连蒙娜丽莎那副名画的真容都没有目睹过,也许一辈子没有机会,虽然我不希望。一个人心思再懒,也总有那么几个自己向往想去的地方。在没能去到之前,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去幻想乃至意淫,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意思或者羞于告人,如果真喜欢一个物品或一个人,有人会深藏于心,但也有人会坦露心迹。后果跟感受会不同,前者会越发深沉甚至不可自拔而得不到宣泄,后面的即便最终得不到,也可以假装自己得到了,也算是遗憾之中的一种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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