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发现爱人以前有过对象,并且,两人有过亲密关系。要不要分手,这个问题,一看,就是男人提问的。
我觉得,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恐怕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客观的讲,现在结婚前,没有恋爱过的人,少,最多只占总数的40%,甚至更少。
所以,除非你不谈婚论嫁,否则,大概率会遇上,已经谈过恋爱,甚至发生过亲密关系的对象。
这样的情况,难道,你不谈恋爱了吗?
如果说,你真有这样的必要需求,很简单,谈恋爱,或相亲前,就说明:要求必须没有恋爱经历,必须是处女,否则,就算了。
我相信,你这个要求一出,就算对方跟你是初恋,也马上分手。
这个要求,显然是大男子主义(往往是渣男的代表词)的标志性要求。
谈婚论嫁,只要双方相爱,而且,无明显身体缺陷(比如,无法生育等),就站在了共同的基础上。
不要整天扯什么,你谈过对象,我没有谈过,所以,我光荣。
晕,这年头,都没本事谈过恋爱,没人喜欢的人,都成资本了,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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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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