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下背景,我和女朋友是家里人介绍认识的,认识半年我在她身上花的钱大概6000元左右,因为异地,所以这个钱确实不多,当我回去准备买房结婚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死活不同意,估计我确实是长得丑了点。这个我呢没有办法改变。因为家里给了定金,所以要退钱,我本意说她随便和和气气的把一万块钱定金给我,然后在把我给她的现金还给我就行了,总共12600元。结果他父亲非要算清楚,然后就只能一点一点的算,我说我给她发了红包和现金什么的,共2600,最后算下来要退我们14000的样子,然后她一脸鄙视的眼神,这都要要?我本来觉得没有什么,我最开始的提议是给我12600,就不斤斤计较了,但看她的样子是觉得我不应该要,我他妈连手都没有牵一下,异地这半年70%的时间都没有给我好脸色。。我又不欠她的,为什么不能要,并且我事先已经提出来给12600就算了,我有什么错?关键我给她钱和买东西这些事情,她家里人根本不知道,他父亲还怪我没有给她买多少东西,所以她才看不上我。虽然半年在她身上花6000元不算多,但你既然要退,我不欠你的啊?难道我真的错了么?无论如何男人都不能提出来要在恋爱中给女方的钱和买东西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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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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