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1.题目虽然写的是“我”“经历”的故事,但其实是小说,虚构的。
2.本文是自我推销的广告贴,因为原文已在豆瓣发表,需要收费阅读,这里只贴出试读部分,还望反感这种做法的朋友谅解。
3.如果您觉得这故事尚可,可到豆瓣阅读欣赏完整版,不胜感激。豆瓣地址:/
正文:
你们好,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李,男性,三十岁,是一名对外汉语教师。
十四个月前,我被国内单位派往美国德克萨斯州某大学教授汉语。现在,我已经完成教学任务,回到了北京。
十四个月的异国生活虽说不长,却在我的人生经历中留下了一抹别样的色彩。那里的一些人、一些事,将长久地存留在我的记忆深处。
下面我要讲述的三个故事,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怀……
一. 松鼠女孩
1.
我所服务的大学位于德克萨斯州东部的一个小城市,距离姚明曾经打球的休斯顿有四小时车程。汉语课作为一门公共选修课,报名选课的人实在不多。也许在美国的其他大城市存在所谓的“汉语热”,但在这个小地方,学生们的外语兴趣仍然主要集中在西班牙语上。
每个新学期,初级汉语课的课堂仅能招来十个左右的学生。在这期间,我发现了美国学生的可爱之处:课下性格开朗的他们,一旦在课堂上要做语言练习,就总有几个人变得羞羞答答。
我热爱我的每一个学生,无论他们的汉语学得是好是坏,无论他们是安静还是调皮。每当听到这些美国孩子洋腔洋调地招呼我:“李老师,你好!”的时候,我心里就感到无限欣慰。
这件事情发生在我来美国后的第二个学期,又有十个人选修了我的汉语课。起初我很是有点小郁闷,因为十个学生里有九个是男生,只有一个女生。那个女生偶有缺课情况,总让我觉得与九个男生在一起进行课堂互动,多少少了一些情趣。
在这种情况下,那个女生引起我的注意也就自然而然了。而且,除此之外,吸引我的还有一点:她的长相!
我并非说她长得漂亮,而是有着非常鲜明的特点:她的眼睛不大,但很圆,两颗棕色的眼珠总是古灵精怪地在眼眶里乱转;她的两腮紧巴巴地往一起收,于是突出了高高的颧骨;每当她张嘴说话时,就露出上下四颗又白又大的门牙,门牙向外凸出,但好在没有像黄飞鸿电影里的龅牙苏那样凸出唇外。总之,她长得像极了一种动物:松鼠!
自从我来到这个城市,她的自然风貌便引得我格外注意:在公路的两边,住宅区的四周,以及一个个清新别致的小公园附近,随处可见成片的树林。即便在我任教的大学里,除去校园北门旁边的一片小树林外,教学楼和行政楼等各种建筑也都被错落的树木环绕。再加上这里的冬天很短,所以,一年四季,郁郁葱葱。
由于树木多样,最妙的季节就是秋天了,那时候既有苍松翠柏,绿叶、黄叶、红叶在秋日的阳光下隐隐闪光,也有满地飘落的厚厚的枯叶,在秋风中沙沙作响。踩在软绵绵的落叶上,去欣赏不曾枯落的繁茂枝叶,再深呼吸几口秋天清晨的空气,我敢说,纵使心头有千万缕烦恼丝,也会在瞬间化为云烟。
这是一个静谧的城市,只要你走在公路之外的地方,那些我喊不上名字来的鸟儿就会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更妙的是,总会有几只可爱的小松鼠在树前树后探头缩脑,窜上跳下,在松树林中,它们还会捧起地上的松塔,一边四下里环顾,一边嗑咬松塔,取出里面的松子。
“它们不会吃掉那些松子,而是把松子埋在地底下,留作冬天的储备食物。”那个长相酷似松鼠的女生有一次这样告诉我。
她不光模样像松鼠,她本人更是对松鼠喜爱有加,关于松鼠的习性,她总能侃侃而谈。
每当我站在树林中,仰脸看蓝天白云与层层树叶,聆听鸟儿的鸣叫,俯身看机灵的松鼠,感受脚下枯叶的绵软,脑中同时闪现出国内那个总是雾霾重重的城市,总免不了一阵感慨:上帝太偏爱美国人了,给了他们这么美的世界,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过如此。然而正像那句俗语所说的:自助者天助!上帝对美国人的偏爱也许正是因为美国人自己对自己的偏爱。
从我所处的这个小城市,以及我去美国其他几个城市的旅游来看,美国的松鼠特别的多,几乎在每个地方都有它们的身影,那种天然萌的样子加上身后高高翘起的毛茸茸的尾巴,你想不喜欢都难。
“我说一句话你别介意,辛迪,你长得真的,嗯,很像松鼠!”我小心翼翼地说。
这个女生叫辛迪,由于缺了几次课,她主动提出要补习。我们约在每周一、三、五晚上七点到九点,在学校图书馆的公共自习室见面。
在美国,如果异性师生单独处在一间办公室里,办公室的门必须打开,或者至少开一个缝隙,并且能让途径办公室的人看到里面的师生;这样做是为了表明师生之间是在公共场合讨论学业,以避免两个人传出什么花边新闻。
我和辛迪选择图书馆的公共自习室,事实上,即便每次辅导完功课,我们也是先后而走,而非一起离开。
辅导时感觉累了,我们就聊一会儿天。第二次聊天时,我开始对她的长相发表看法。
“当然不介意,大家都这么说。事实上,松鼠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我长得好像松鼠,呵呵,我喜欢这长相!”她冲我咧嘴一笑,又露出那两对白白的门牙。
我频频点头,说:“没错,松鼠很可爱,我喜欢它们!”
“对了,李老师,‘松鼠’用汉语怎么说?”辛迪问。
这里我不得不说,给辛迪补习和辅导,我也是存有少许私心的。我的英语实在处于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水平,辛迪又是刚刚接触汉语,所以,在休息聊天时,我们必须用英语交流,这样我便能借机操练一下我的英语口语和听力。只是鉴于我的作文水平,也是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我才在这里用汉语讲述这个故事。
辛迪当然是用英语问我这个问题。英语里,“松鼠”这个词叫做“squirrel”。
我告诉她说:“squirrel,我们说‘松鼠’,‘松——鼠——’”我放慢速度,拉长声音,并说这两个字分别是一声和三声。
“‘松——鼠——’,这两个字都是什么意思?”辛迪重复了一遍,追问道。
“‘松’是‘松树’,‘鼠’是‘老鼠’。”我学着美国人的样子耸了耸肩。
“松树上的老鼠,是这个意思吗?”辛迪咯咯笑了起来。
“也许吧,但也可能是指这种小动物喜欢吃松子。你知道,‘松’这个字还可以指跟松树相关的其他东西。”
“哈哈,有意思!”辛迪咯咯笑着说。
在我的印象中,辛迪总是这样一副阳光、青春的脸孔,跟大家说话时经常会咯咯地笑,她真的就像松鼠一样可爱。
但是在补习的第二周,星期一和星期三晚上辛迪再次缺席。事实上,这一周她都没有来上课。直到星期五的晚上,我才在图书馆见到她。她脸色黯淡,无精打采,一扫往日的快乐表情,跟以往好像判若两人,我着实吃了一惊。
“怎么了?”我问:“你看起来好像不舒服。”
“克劳德……”她小声说,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她的小圆眼睛红通通的,微微有些浮肿,不知是哭了,还是这几天没休息好。
“什么?谁?”
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又说:“克劳德!”
“克劳德?他是谁?”
“我的男朋友。我们吵架了。”辛迪忧伤地说,声音似乎有那么一点哽咽。
“唔!”我答应着,心里却想,原以为出了什么事情,只是和男朋友生气拌嘴,这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
“辛迪,”我尝试着安慰她:“你知道,即使是夫妻之间,互相争辩几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嗯,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很想告诉她汉语里有一句俗语叫“床头吵架床尾和”,但是我不知道如何把这句话翻译成英语。
“但是他离家出走了!我真的有点受不了他了!”辛迪恨恨地说。
我有点手足无措,其实我很不擅长去劝慰别人,在这种情况下,我都不知道接下来该说点什么。我结结巴巴地问:“到底,嗯,出了什么事?”
“李老师,”辛迪盯着我说,两颗棕色的眼球晶莹剔透,“我们是朋友吗?”
我被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搞得莫名其妙,忙说:“当然,我们是好朋友!”
“那你愿意听听我们之间的事情吗?我和克劳德。”
“当然,我很愿意,辛迪,也许我会从中发现你们之间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辛迪伸手揉了揉眼睛,挺直了腰板,她两手紧紧抓住桌子的边角,上半身向我这边前倾。
她开始滔滔不断地讲述她和男朋友之间的事情。原来我们交流时,她总是放慢语速,照顾我那蹩脚的英语。但是这次由于情绪激动的缘故,她说得很快,我必须精神高度集中,但有时还是不得不打断她,请她把刚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或者把某些句子和短语换一个我能听懂的表达方式。
在起初听辛迪讲时,我想用“欢喜冤家”来形容她和克劳德,但到后来我发现,他们之间的故事并非那么简单。
2
下面是辛迪讲述的她和克劳德之间的事,我后来又问了辛迪很多细节,把她说过的我没听懂的地方又重新解释了几遍,才得出下面这个比较完整的故事:
辛迪和克劳德是在一个叫考夫曼的小城镇上认识的,从我所在的大学开车前往,大约四十分钟就能到达。当时他们两个在同一所高中上学。像中国学生一样,美国学生的恋爱史也往往从中学拉开序幕,但他们似乎并不把这个定义为“早恋”。
克劳德是一个十分帅气的小伙。他并非属于那种人高马大的壮汉,充其量算是中等身材,但看上去健壮而结实,一头金黄色头发总是梳理得整整齐齐;他的脸型很方正,算是有棱有角的那种,上面镶着一双宝石蓝色的眼睛,不时放出幽幽的光芒,能让很多女孩子为之倾倒。说话时,露出满嘴洁白的牙齿,辛迪说,克劳德实在应该去拍一个牙膏广告。
他们在一所教会高中相识,很快成为好朋友,随着在学校里的耳鬓厮磨,星期天又一起去教堂做礼拜,久而久之,两个人由好朋友发展成为男女朋友。
好朋友和男女朋友的根本区别之一,就是后者会把自己的全部,包括生活的每一个边边角角,甚至自己都不知道的一些细节,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对方面前。于是彼此都会有一种“发现事情真相了”的恍然大悟感。在这个时候,包容与理解(两个很俗气的词,但你不得不承认它们很接地气,真正做到包容和理解,这个世上会少多少麻烦和矛盾?)就成为最重要的东西。双胞胎都有那么多差异,镜子里的你运动轨迹都和现实的你相反,更何况是男女朋友?
所以,他们很快就发现了彼此的不同:辛迪酷爱松鼠自不必说,克劳德则偏偏对狗喜欢得要命。起初他们认为这算不了什么,简直是小菜一碟,他们觉得包容和理解对方的嗜好没有问题。更何况往大了说,他们都喜欢宠物,在这一点上,两个人还算是有着共同爱好的。
高中毕业后,辛迪到现在的大学来读本科,而克劳德则考取了考夫曼当地的一所专科院校,并加入了学校的橄榄球队,而且很快就成为球队里的主力。异地读书并不妨碍这两个年轻人的感情,因为只有四十分钟的车程,克劳德索性搬到辛迪这边来,两个人在学校附近的公寓区租了一套房子。
“我爱你,亲爱的!”这是克劳德刚搬过来时对辛迪说的第一句话,然后,他在她的脸颊上吻了一下。
问题就在两个人搬到一起住后出现了。
克劳德不仅人来了,还带来了他的宝贝:佩吉。那是一条黑色的杜宾犬。克劳德得意地宣称,这条狗百分百正品。它站立时身体方方正正,一双深褐色眼睛炯炯有神,黑亮紧凑的短毛紧贴在身体上,摸上去十分光滑。两腮、脖颈和四肢上长有土黄色毛发,脸部也是黑黄两种颜色相搭,辛迪说,佩吉的脸看上去就像戴了一个滑稽面具去参加化妆舞会。
事实上,辛迪一点都不喜欢佩吉,甚至讨厌它。除了那张像是戴了个黑乎乎的面具的脸之外,佩吉的尾巴短得像一根折断的火柴棒,实在与它的身体比例不协调。实话实说,在辛迪眼里,佩吉简直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丑八怪。
当然,辛迪有自己的宝贝。
辛迪在高中时就养了一只松鼠,辛迪叫它艾米,艾米全身长满金黄色的毛,每次见到辛迪,都会上蹿下跳跑过来,试图掰开辛迪紧攥着的双手。辛迪的手心里总会藏着松子、核桃、榛子之类的坚果,足能让艾米美美地饱餐一顿。
遗憾的是,克劳德并不认为艾米讨人喜欢,“艾米简直就像一只形象猥琐的耗子!”他曾经这样说道。但是克劳德应该还是蛮喜欢艾米那一身金黄色的毛的,因为他还这样对辛迪说过:他想把艾米的那身皮扒下来,给辛迪做一条大衣领子。
辛迪回忆过,她和克劳德之间发生的口角几乎全是因为艾米和佩吉。每次他们都会指着对方的宠物大吼:“我讨厌它!”
事情的转变发生在上个星期五:
那天晚上,辛迪在我这里补习完后回到公寓,发现公寓还黑着灯。她并没有感到太吃惊,因为克劳德的球队正在为下个月即将举行的德州校际联盟杯橄榄球大赛做最后的热身准备,晚回来些并不奇怪。
打开门,辛迪立马听到一种声音,其实那声音她原本很熟悉,经常会从佩吉的嗓子里冒出来。但是当那声音和艾米的叫声混合在一起的时候,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辛迪顿感不妙,打开灯,然后就看到佩吉正用嘴叼住了艾米的脖子,把艾米从笼子里往外拖。佩吉的下巴上黏糊糊的,好像流满了口水。
辛迪不知道这条该死的黑狗如何打开了艾米的笼子,当然,她也来不及想那么多。她大叫了一声:“撒嘴!你这个混蛋!”箭步冲上前去,对着佩吉的肚子连踢了几脚。佩吉发出一声痛苦的低吼,尾巴摇晃了两下,闪在了一边。
“嘿,亲爱的,你怎么样?”辛迪带着哭音弯下身,把艾米抱在怀中,一边轻轻抚摸,一边仔细检查伤口。庆幸的是,佩吉并没有狠力去咬,艾米只是掉了一些毛,肉皮划破了一点,好在没有流血。艾米在辛迪的怀里抖了几下,紧紧贴住她的身体,扬起小脸,可怜巴巴地望着她,泪眼汪汪。
辛迪心疼得掉了泪,她把脸贴在艾米的脸上,嘴里喃喃道:“没事了,宝贝儿,没事了!”艾米在下面好像发出了一阵“吱吱”声,听得辛迪心都要碎了。
身后又传来佩吉的一串低吼声,就像人对着放入冷饮的吸管吹气发出的气泡声。辛迪扭转过身,对佩吉怒目而视。
佩吉似乎原本就没打算示弱,它四条腿紧紧扣住地毯,身体向后一撤,摆出一副蓄势进攻的架势,两只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辛迪。辛迪的怒火一下子顶到脑门。她对我说,那一刻,她觉得受伤的不是艾米,而是她自己。
“你这个该死的混蛋,你给我滚出去!”辛迪怀里抱着艾米,又踢了佩吉一脚。
出乎意料的一幕出现了,佩吉突然大吼一声,竟跃起身体向辛迪扑上来。
辛迪大吃一惊。往常只要呵斥佩吉几句,它就会识趣地躲在一旁,今天却不知道为什么发了性子,辛迪看到佩吉的锯齿獠牙冲着自己迎面扑上。
她慌忙丢开怀里的艾米,身体向后退时没有站稳,仰面摔在了地上。佩吉扑到她的身上,冒着热气的嘴几乎要碰到她的脸。她抓住佩吉的身子,和佩吉扭打在一处。佩吉的大嘴始终在辛迪的脸部周围晃动,一阵阵令人作呕的难闻气味从佩吉的嘴巴里往外冒,辛迪觉得,佩吉黑乎乎的嘴巴就像地狱的入口。
“嘿!佩吉!你在做什么!”有人大叫。
辛迪回忆说,当时她并没有反应过来那是克劳德的声音,也没有听到克劳德打开门走进房间的声音。她当时几乎要招架不住了,如果不是克劳德回来,她的脑袋恐怕就会变成佩吉食盒里的骨头。
克劳德看上去真的生气了,对佩吉一阵拳打脚踢。那条狗只有在克劳德跟前才百依百顺,任凭主人的打骂而不敢有丝毫反抗。
“李老师,你知道,”辛迪对我说,“最近克劳德的脾气越来越暴躁,这个跟他球队近期的糟糕战绩有关。但我从来没想到克劳德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
辛迪告诉我,这段时间克劳德的球队和其他学校的队伍进行了几场热身赛,结果一塌糊涂。教练冲克劳德咆哮,克劳德就冲队员咆哮,回到家还会冲辛迪咆哮。高中时那个阳光男孩似乎消失不见了,他那双宝石蓝的眼睛里总是燃烧着干燥的烈火。
“一句话,他好像变了一个人!”辛迪评价道。
克劳德对佩吉的殴打简直过了火,如果不是连辛迪都看不下去了,喊了一声:“住手,克劳德!够了!”的话,她怀疑克劳德能把佩吉活活打死。
佩吉在遭到主人的责打后躲在屋子的一个角落,全身抖做一团,它满脸委屈地看着克劳德,蜷缩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
克劳德转过身,紧紧抱住辛迪,右手摩挲着她的头。他一边吻辛迪的脸一边说:“对不起,亲爱的,都是我的错,对不起。我保证这种事情以后再也不会发生了,亲爱的,我保证!”
克劳德又破天荒的抱起了艾米,一边抚摸它,一边对辛迪信誓旦旦地说:“以前都是我的错,从今往后,我对待艾米就像对待你一样。”
他又扭脸瞥了一眼躲在墙角的佩吉,声音突然变得冰冷:“至于这条该死的狗,你放心,亲爱的,我会给你一个交待!”
有那么一刻,辛迪觉得好幸福。毕竟在她和佩吉之间,克劳德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她。她坚信克劳德是死心塌地爱着她的。
3
“可是,辛迪,那你为什么还愁眉苦脸,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我不解地问,“既然克劳德那么爱你,可之前你又说他离家出走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克劳德变了,李老师,他真的变了!”辛迪的声音微微发抖,她看上去有些激动。也许声音高了一些,有几个学生扭脸朝我们这边看了一眼。
辛迪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向我讲了后面的故事。我突然觉得,辛迪激动的时候更显可爱,如果给真正的松鼠附上表情,一定就是像辛迪现在这个样子。当然,我没工夫乱想这些,而是聚精会神听她继续说下去。
接下来的星期六和星期天,克劳德几乎整天紧锁双眉,一言不发,他似乎总在思考一些很严肃的事情。只有在和辛迪说话时,他才掬起满脸的笑容。
而对待两个宠物的态度,也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逆转:对艾米嘘寒问暖,对佩吉不闻不问。辛迪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说因为佩吉伤害了她,这种事情不可原谅。
辛迪起初认为克劳德是在为球队的事发愁,而对艾米的关心爱护让辛迪感到十分欣慰,只是对佩吉置之不理,总让她觉得哪里不对头。
星期天晚上,准确地说应该是星期一凌晨,虽然辛迪不确定具体时间,但肯定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她忘了自己做了一个什么梦,总之,她醒了。
她的脑袋还迷迷糊糊的,她翻个身想把克劳德抱住,但是伸出去的胳膊扑了个空。克劳德没在床上。她认为他去卫生间了,并未在意,就又把身子翻过去,想继续睡觉。她不记得刚才做了什么梦,但她知道那是一个糟糕的梦,那个梦让她很是有些心神不宁。她睡不着了,她觉得她得把梦中的内容回忆起来才能感到平静。可是想得头都痛了,脑子里还是乱糟糟的没有头绪。这个时候她突然意识到,怎么克劳德还没回来?
辛迪翻身坐起来,一边揉着惺忪的睡眼,一边轻轻捶了几下脑袋,头没有刚才躺在床上时那么痛了。
“克劳德,你在干嘛?”她走到卫生间门口,门敞开着,里面漆黑一片。
“克劳德!”她又喊了一声,走到另一间卫生间,里面还是空无一人。
她清醒一些了,眼睛也可以看清楚房间里那些家居摆设的轮廓。
她觉得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呢?
安静!
房间里太安静了!她隐约可以看到艾米趴在笼子里正睡得香甜。她又往四周瞅了瞅,佩吉呢?怎么感觉不到佩吉的存在?
有风从起居室的窗户吹进来,同时传进来有节奏的“嘭”“嘭”声。她扭脸去瞧,立刻张大了眼睛。
叫辛迪吃惊的不是晚上睡觉时他们忘了关窗户,而是她看到窗外的草坪上站着一个人。
他们的公寓在一层,每个房子后面都有一块小区公用草坪。那个人后背冲着他,正挥舞着一个东西一下一下地往地面上砸,似乎砸在了什么东西上,发出沉闷的“嘭”“嘭”声。
“克劳德……”她瞅着那个熟悉的背影,小声说道。
她推开阳台门,走到阳台上,这一次,她还听到了克劳德发出力气砸下去时的喘息声。
月亮挂在高空,发出淡淡的光,沉默无语。
“你在做什么?克劳德?”辛迪大喊一声,这时候,她已经完全清醒。
克劳德停住了,扭过脸来,朝辛迪这边看了下,不发一言,又转过去举起那个东西继续往下砸。
辛迪瞪圆眼睛使劲瞧了瞧,草坪上似乎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
“佩吉!”辛迪大脑里打了个闪!
“克劳德!住手!嘿,你在干什么!”辛迪大叫了两声,但克劳德就像没听见一样,对她置之不理。
辛迪回到房中,登上鞋子,打开公寓大门冲了出去。
外面夜风吹动,把辛迪的浅黄色睡衣吹得呼呼作响,三月份的天气已经暖洋洋的了,因此并不觉得冷。
辛迪跑到草坪上,一把抓住了克劳德的胳膊:“你疯了吗?”说着往地上看了一眼,不禁发出一声惊呼。
佩吉倒在草坪上,已经血肉模糊。克劳德举在空中的,是他们刚搬到这边时从沃尔玛买的铁锹,那时候他们打算用它来锄草种花。
“你疯了,克劳德!”辛迪大叫:“佩吉是你的宠物!你怎么能杀了它?”
克劳德转过脸,冷冷地瞅着辛迪。辛迪吓了一大跳,借着幽幽的月光,她发现克劳德脸色铁青。
“我说过,亲爱的,”克劳德说,声音好像从后脑勺发出来似的,“对这条该死的狗,我会给你一个交待。”
“这就是你给我的交待?”辛迪有点气急败坏。
“没有人能伤害你,狗也是!亲爱的,听话,回去继续睡觉。”
“听着,克劳德!”辛迪说:“我知道,嗯,我知道你最近压力很大,球队的战绩没有想象中的理想。但是,克劳德,你得保持冷静。亲爱的,你不能这样。”
“回到屋里去!”克劳德大吼一声,猛地一甩胳膊,辛迪好悬被晃了个趔趄。
她松开手,愣愣地瞅着克劳德。
克劳德长出了一口气,声音又降下来,但辛迪明显听得出他是在耐着性子:“亲爱的,回到屋里去!”
辛迪不再说话,转过身子,默默地朝公寓走去。
天亮以后,辛迪发现公寓里仍然只有自己。克劳德已经开车去往学校了。窗外明亮的阳光照射进来,两只小鸟落在阳台上,“吱”“吱”叫了两声,双翅一抖,又向别处飞去了。
她叹了口气,回忆着夜里发生的事情,她多么希望那只是一场噩梦。然而站在阳台上,不用细看,也能看出草坪被挖过的痕迹。佩吉的尸体就埋在下面,一想到这个,辛迪就感到心里毛茸茸的不舒服。
她转身回屋,拿了几颗核桃扔给艾米吃,又把昨天下午在学校里捡到的一颗个头很大的松塔丢到艾米身旁。艾米有点手忙脚乱,一边吃核桃,一边又忍不住去玩弄松塔。
辛迪冲了个澡,洗漱完毕后走进餐厅,在餐桌旁坐下来。克劳德走前已经把早餐准备好了,牛奶、面包、果酱和花生酱秩序井然地摆在桌子上,旁边还放了一个盘子,里面摆放着核桃、榛子和杏仁。跟艾米一样,辛迪一日三餐都离不开这些坚果。
辛迪抓了几个榛子扔在嘴里,嚼得嘎吱响。每到这个时候,她都觉得克劳德是那么得体贴入微,昨天夜里杀死佩吉的仿佛都是另一个人。
餐桌上的食物最终被辛迪一扫而光。她用餐巾纸擦了擦嘴,站起来,开始收拾餐具。她需要把它们放进洗碗机里去。
辛迪的注意力被艾米吸引过去,艾米也已经吃完了,正在玩弄那颗松塔。瞅着活泼可爱的艾米,辛迪眯起眼睛,开心地笑起来。
她伸手打开了洗碗机。
她手里拿着一只盘子,扭过脸来,想把盘子放进去。
一个黑乎乎、龇牙咧嘴的东西赫然映入眼帘,辛迪“啊”的一声惊叫,连退几步,身体向后倒去,幸好一把扶住了身后的橱柜。盘子掉落在地,摔成了三块。
佩吉的脑袋!
辛迪说她曾经幻想过火星撞地球的壮观场面,但她从来没有想象过把佩吉的脑袋割下来放在洗碗机里会是什么样子。佩吉左眼紧闭,右眼似乎张开了一条缝,两只耳朵一前一后耷拉在脑袋上,一边的颧骨凹陷下去,另一边的颧骨上染了一片黑红色的血迹,它的舌头吐出来,歪在嘴的一边,嘴里那些尖牙利齿也失去了往日的锋利,脸上的肌肉都向一侧扭曲,表情痛苦地躺在洗碗机的架子上。
“你疯了,克劳德!”辛迪瞅着佩吉的脑袋,发出一串痛苦的呻吟,她把牙齿咬得咯咯响:“你这个家伙简直是疯了……”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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