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与活动目的
中国桂林——世界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在桂林众多神话般屹立于漓江两岸的群山中,象鼻山做为桂林市的城徽标志,是桂林山的灵魂、是桂林城的印章、是桂林景致的代表,也是国内外宾客和桂林市民观光旅游、休闲怡情的极好去处,每个不同时代的人群都在此留下过烙印。为加大景区与游客的互动性,让游客在享受山水美景的同时,参与到景区的建设中来,同时也为扩大象山景区社会正面影响,拉近景区与市民的距离,特开展桂林象山景区第一季“我与象鼻山的故事”照片及主题征文活动,现向社会征集您与象鼻山珍贵图片与故事。
二、主办单位:桂林市象山景区管理处
协办单位:桂林文学院 桂林市摄影家协会
媒体支持:天涯社区
三、活动主题:
您与象鼻山有关的照片,故事。
四、征稿范围和征稿时间
(1)征稿范围
凡到过象山景区游览象鼻山的游客、市民,导游、景区员工等均可参与。
(2)征稿开始时间
自2013年12月14日起。
(3)截稿时间
2014年1月12日止,电子邮件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作品邮送地址
作品请发送到象山景区管理处指定的电子邮箱(970947883@qq.com)请注明姓名、作品名、职业、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五、活动的宗旨
用朴实的语言、动人的细节配上定格记忆的照片,记录您生命中与神奇象鼻山的人和事。
六、参与须知
1、投稿作品可为文字、图片或图文并茂的形式。文字作品体裁不限,原创,文字精炼,字数不限。图片投稿为具有艺术价值、有故事、题材新颖的照片。特别征集与象山有关的老照片。本次活动征稿一律采取网上征稿的方式,胶片相片请提供扫描件或数码翻拍件,数码相片提供电子版,并请配以简短的文字说明。
2、投稿者应对其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负责,如出现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4、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底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底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图片其存储要求为无压缩TIFF格式,文件不能小于30M)在规定时间内交至组委会。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七、奖项设置(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1、评选名次
(1)一等奖1名,奖金 5000元,送象山景区及《象山传奇》连票2张(价值670元)+精美纪念品1份;
(2)二等奖2名,奖金 1500元,送象山景区及《象山传奇》连票1张(价值335元)+精美纪念品1份;
(3)三等奖4名,奖金500元,送《象山传奇》门票1张(价值260元)+精美纪念品1份;
(4)优秀奖50名,奖金200元,送精美纪念品1份。
(5)幸运奖20名,凡提供图片或文字的作者可参加幸运抽奖,有机会获得象山景区门票1张(价值75元)+精美纪念品1份。
凡提供图文并茂的作品的作者有机会获得象山景区及《象山传奇》连票1张((价值335元)+精美纪念品1份。
八、评奖方法
1、由主办方组织评委,进行公正、公平的评选。
2、活动详情及评选结果和获奖作品将在象山景区官方网站()上公布:
九、评分标准
(1)图片
以一个时代为界定标准,以时间为线索选出具有各个时代代表意义的照片,或背后故事精彩的图片,构图完整,清晰。
(2)文字
项 目 分值 具体评分标准
主题内容 30分 主题鲜明,内容符合比赛主题要求,具有时代性;感情真挚,标题醒目、新颖。
体裁结构 20分 文体明确,文眼明显,线索脉络清晰;文章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布局严谨、自然、完整。
语言表达 20分 语言通顺流畅、符合逻辑;写作技巧运用出色合理; 详略得当。
创新和亮点 30分 材料构思新鲜,见解独特; 章法架构具有独到之处; 文章文采洋溢。
十、活动联系人(注:周一至周五9:00-17:00,工作日内)
活动群号:101267137(我与象山的故事)
联系人:李函
电话:0773-2215218
手机:18778833098
标签: 美国恐怖故事第一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