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严查风暴席卷全国,炒房客彻底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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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经营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情况正遭最强监管,监管层频频出手,要求各银行展开严查。

  最新消息,3月18日,深圳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关于辖内银行经营性贷款有关问题的通报》,指出了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三种典型案例。随后据媒体报道,有大行需结清消费贷经营贷方批房贷。

  深圳通报3起典型经营贷违规案例

  据财联社报道,近日深圳银保监局、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发《关于辖内银行经营性贷款有关问题的通报》,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并要求辖内银行对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等现象进一步强化管理。

  三种典型案例如下:

  一是,银行员工误导客户套取经营性贷款买房。例如,深圳农商银行光明支行员工李某营销展业不规范,误导客户使用经营贷资金买房。

  二是,客户经理在微信公众号不规范开展业务宣传,平安银行深圳分行零售客户经理陈某与“小鹏号”私下合作,推送抵押经营贷可做新过户公司文章,误导金融消费者借用“空壳公司”违规申请使用贷款。

  三是,存在个人套取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通报》指出,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对经营性贷款借款人主体资质审核不严,未穿透式核查贷款资金流向。其客户钟某于2020年3月16日通过全款一次性付清方式购买房产,次日设立企业,持股100%,持有房产刚满六个月即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房抵经营贷,贷款金额226万元,资金受托支付至张某在农业银行的个人账户。当日,张某向刘某等16人合计支付资金217万元,其中支付至刘某178.77万元,经核实为代钟某购买某住宅楼尾款。深圳市Z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钟某购房、成立企业、贷款咨询等环节提供“一条龙”服务。

  文件强调,辖内银行应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持续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如对贷款发放前后半年内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有新增房产记录的,进一步严格审查贷款实际用途;强化员工管理,严厉打击银行业务人员与中介机构无序开展合作、扰乱市场等行为;有效识别防范“不良中介”包装“不实申贷材料”风险。

  《通报》要求,各行要持续加强经营贷主体的真实性和资质审查,不得向无实际经营和经营流水不真实的空壳企业发放贷款,对企业成立或受让时间较短的借款人进一步严格审查。对房产交易完成短期内申请抵押贷款的借款人,严格审查融资需求合理性和购买抵押房产资金来源,原则上借款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对贷款发放前后半年内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有新增房产记录的,进一步严格审查贷款实际用途。

  下一步,金融主管部门将不定期通报发现的典型问题,严厉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严格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有大行需结清消费贷经营贷方批房贷

  随后,21世纪经济报道,今年春节后,四大行中有银行对深圳地区房贷审批提出新要求,近6个月新增的消费贷、经营贷、大额信用卡消费、分期或融资,必须结清并提供结清证明,否则不予审批。

  广东发现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

  涉920户

  据广东银保监局,截至3月16日,辖内(不含深圳)银行机构已完成个人经营性贷款自查的银行网点共4501个,排查个人经营性贷款5678亿元,个人消费贷款2165亿元,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共920户。其中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涉305户。

  广东银保监局称,已要求银行限期整改问责,银行机构采取了终止额度、一次性全额结清、分期提前还款等整改措施,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内部员工开展了警示告诫、通报批评、积分扣减、经济处罚等问责。

  “从现场调查和银行自查的情况看,银行机构暴露出授信调查未充分了解客户财务状况、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于购房等问题,反映了银行机构在信贷管理的制度和执行上还存在不足。值得关注的是,已发现的违规行为中,有相当部分的贷款出现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包装’助推的身影,涉嫌违规的操作方式包括通过中介机构过桥垫资套取经营贷置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经过转手多次后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首付款等。”广东银保监局表示。

  广东银保监局表示,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抓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形成监管震慑。要求银行机构开展自查“回头看”,鼓励主动暴露问题。督促银行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问责,对照监管规定完善管理制度。

  深圳、广州、东莞等地银行都行动了!

  收紧审批!逐户排查!

  据央视财经报道,深圳、广州、东莞、佛山等地银行均开始收紧经营贷、消费贷贷前审批,并重点对存量贷款进行逐户排查。为了切断与信贷中介的灰色产业链条,各家银行除了自查外,还重点排查与第三方业务机构的业务合作情况。

  △央视财经《第一时间》栏目视频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 张勇:总体来说,我们支持刚需,限制投机性的购房,严格审查首付资金的来源,防止通过各种首付贷,来提高购房杠杆的行为。

  对于严查信贷资金,专家解释,信贷资金违规进入了股市、楼市,这样的违规操作会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使真正需要支持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贷款。

  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 蔡卫星:对银行而言,近年来信贷投放竞争激烈,审贷标准和贷后管理也是相对放松,存在着为了完成业务量而纵容资金违规使用的现象,对中介机构而言,部分地区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经营贷套利链条,信贷资金违规炒楼炒股,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助推了楼市、股市泡沫,伤害了实体经济。

  提前收回违规流向楼市的信贷资金

  深圳已提前收回5180万涉嫌违规贷款

  此前,网上开始流传的一些《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引起市场极大的关注。

  据一份流传告知函,一银行宣布合同项下近300万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在3月底之间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告知函》显示,由于借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贷款用途”的相关规定,银行宣布合同下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限时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将有权进行法律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也就是说,如果这位借款人办理的是房屋抵押贷款,那么他现在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筹钱还上贷款,要么抵押的房子被银行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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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所谓的未按约履行规定指的就是借款人把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经营贷款,违规挪用到房地产市场,用于购房或者替换房贷。

  实际上,借由去年小微贷款利率的大幅优惠,不少借款人利用经营贷,尤其是房屋抵押贷进入房市。由于这类资金往往经过多个渠道的多次流转,所以银行检查起来难度不小。

  现阶段广州也在严查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向楼市的情况。“如果被查到是这种情况的话,借款人也要被要求提前还款的。”

  而据界面新闻报道,各地自春节之后,一直在严查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的问题。

  业内律师称,若信贷资金被挪用,银行可提前收回;而若致使银行受到损失的,可涉嫌骗贷罪,甚至贷款诈骗罪。

  而目前,从银行自查和监督检查结果看,深圳中资商业银行对15.4万笔、1771.73亿元经营贷业务进行全面排查,深圳银保监局选取6家银行集中开展现场检查,责令银行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叫停风险隐患较大的业务,处罚违规机构4家,处罚问责违规责任人14人次,处罚金额合计575万元。

  各地监管都出手了

  深圳:跨行追踪要穿透到第三手

  据新华社16日报道,自上周开始,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已联合商业银行启动全面核查,向“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亮剑,堵截“假小微”套贷买房。

  银行人士表示,本轮穿透式核查将对“假小微”套贷买房,特别是“全款买房再抵押申请经营贷”现象起到显著震慑作用,市场将逐渐走向规范。

  与此前排查仅限于银行自查不同,本轮核查中,监管部门全面介入,对经营贷申请人中有购房记录者进行跨行穿透三道手续的深度核查,一旦发现信贷资金流向房地产或股市等,银行将采取收回贷款等措施,确保经营贷资金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据介绍,此次专项核查的对象为2020年5月1日以后发放的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口径贷款,核查内容包括抵押物过户时间与贷款申请时间间隔是否短于8个月,以及贷款发放前后3个月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是否新增房产。

  深圳多家银行表示,已接到监管部门发来的协查清单。根据监管要求,跨行追踪要穿透到第三手,即A账户转给B账户再转给C账户,核查要穿透到C账户有没有违规使用资金买房或买股票。

  一家大型国有银行深圳市分行负责人表示,该行建立了大数据监测系统定期分析信贷资金流向。一旦发现经营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将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客户立即提前归还贷款,并有权要求客户按约定支付贷款挪用罚息。无法按期提前归还贷款的客户将面临银行诉讼、抵押房产被查封等风险。同时,违规客户还将被列入行内黑名单,进而可能影响客户后续在该行继续申请贷款。

  北京: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

  银行内部人员诱导客户违规购房,一经发现直接辞退

  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称,要求银行有针对性地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全流程管理,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价值评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

  另外,据媒体报道,目前北京地区银行均严格执行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并展开了相关自查工作。

  据证券日报报道,记者以贷款人的身份咨询走访了多家银行,当记者隐晦的表示想将经营贷用于购房后,各银行均对记者做出了谨慎回应,表示信贷资金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活动,不得用于房市、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

  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某支行内部人员对记者表示:“近期银行对与经营贷的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等领域查的很严,但还未听说有违规客户被要求提前还款的。若是有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诱导客户用相关贷款违规购房,一经发现直接辞退,并有可能面临严重处罚。”

  上述人士也对记者坦言:“对于自查经营贷是否流入楼市,若有人将资金全部取出放入第三方账户,银行确实难以追查出资金真实的流向。但监管层若要仔细追查资金流向,一定有办法能查出来。”

  上海: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

  部分银行经营贷涨价

  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发文称,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审查手段。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等。

  而据第一财经报道,3月16日,某城商行上海分行个金部人士对记者表示,“我们今天收到总行消息,经营贷二抵正式涨价,通知说是‘贷款利率原则上采用固定定价方式,不低于10.8%’,这么贵的二抵和信用贷利率都有一拼,业务看来是很难推进了。一抵利率目前还没变,最低可以到5.5%。”

  在楼市调控的背景下,各地排查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此前已有银行上调经营性贷款利率。而所谓“二抵”是指经营性二次抵押贷款业务,指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性用途,以在银行办理按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的个人贷款,相比“一抵”,“二抵”的抵押品是正在按揭中的自有住宅。

  据记者了解,上海部分银行的一抵和二抵经营贷利率都有所上调,但并非普遍现象。某国有大行上海分行人士3月16日对第一财经表示:“目前两个利率都尚未变化。”

  “目前我们的按揭贷款已经几乎停摆,如果经营贷一抵也大幅抬价,整体业务和业绩考核都可能受到影响。”上述城商行人士对记者称。

  西安:要严格核查首付存款证明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也明确指出加强购房资金核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遵守金融信贷政策,不得诱导、协助购房人以“信用贷”、“消费贷”等方式支付首付;不得提供垫资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购房意向登记信息核验时,要严格核查首付存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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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经济统计了监管在这两年来对于防范经营贷违规流入股市的动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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