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牵涉的何止是千家万户,党中央一直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新的一年,希望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能够象解决新冠疫情那样下大决心和力气解决广大出借人的本金清退问题,救金融难民于水火之中,最好中央能够尽快成立一个专门的综合部门来协调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名称可以叫做“中央p2p清退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出面协调各省市抓紧工作,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加快清退进度,必要时可以启动问责制。最好能够象反腐败巡视那样,由“中央p2P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向p2p平台比较集中、清退工作比较缓慢、群众反应强烈的地区派出巡视组,检查平台清退、清收、立案情况,协调解决清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违法、违纪问题一查到底,坚决查处违法平台背后的保护伞。
当前p2p平台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真实的p2p出借,有真实的借款合同和真实的出借人,对这部分债权,要加大催收力度,坚决打击逃废债的行为,做到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减少出借人的损失。对于那些不具备金融资质,发放虚假标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虚假合同,实为“自融”、“庞氏”骗局的诈骗平台,国家应该加大打击力度,督促各地尽快立案,坚决打击平台保护伞,压实平台股东责任,对于积极配合中央政府部门退款退赃的平台股东、高管,可以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对于恶意转移资产,以催收困难为名,搞所谓的债权转让的,趁火打劫、趁机割百姓韭菜的平台要坚决打击,加大惩罚力度,杀一儆百。
同时专门处理不良资产的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AMC)应该与地方政府部门配合,加快收购、处置全国范围内的p2P 不良资产,加快p2P清退工作。
我也是一个p2P受害人,如果大家觉得我说的在理,欢迎点赞、互相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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