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辛有志(辛巴)与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公布,公布原因为被执行人李某未向辛有志道歉。
判决内容显示,2021年4月,李某在其社交帐号中发布标题为“辛巴的假货帝国大戏 辛巴 商业故事”的视频。
案涉视频内容称辛有志“设计剧情,搭建强大的供应链,就是把50块钱的电子垃圾包装成几千块钱的品牌货的这种供应链”
“辛巴他懂得用人性做转化,更懂得假货的差价”、“价格透明、降价幅度有限的大牌能赚几个钱?利润空间都在没有牌子或者是冒牌那里。这些东西赚钱的空间才叫大”等爆料。
李某直指辛有志售假,辛有志提交了红米手机的采购合同,证明其有合法来源。
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认定李某发表的案涉言论构成对辛有志的诽谤,李某对此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降低了辛有志的社会评价,故法院认定李某发布案涉视频的行为侵害了辛有志的名誉权。
裁判结果为,李某在其账号以真人出镜的方式公开发布致歉视频,向原告辛有志赔礼道歉,并赔偿4900元。
标签: 辛巴
文章来源:
快科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34673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