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在驾校内学车发生事故,谁来担责?近日,福建厦门海沧法院发布一起案件,为此类纠纷做出了判决。
据报道,小林是一名驾校学员,在练车场等待练车时被一辆正在练习倒车入库的其他学员撞伤。经诊断,小林小腿被压伤、腓骨骨折,伤残等级为十级。
小林说,因本次交通事故她垫付了很多医药费,虽被告驾校等已先行垫付了部分款项9万余元,但后续还需继续治疗,经济压力不小,希望法院能让她快点拿到赔偿款。
经查,撞到小林的教练车是由另一名驾校学员驾驶,当时驾校的一名教练也在车上。
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已在诉前调解过一次,因保险公司未能及时给出确定方案,才进入诉讼程序。
经调解,各方一致确认小林因本次交通事故获赔23万元,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其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范围内赔付22万元,剩余1万元由被告驾校承担。此前由驾校垫付给小林的款项,扣除1万元后,由保险公司向驾校支付。
法官指出,在驾校练车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以外的交通事故,只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可以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标准进行处理。
驾校学员在练车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谁来担责?
驾校从事的是驾驶培训的经营活动,如果学员在学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应由驾校承担相应责任。
换言之,正因为学员没有驾驶资格,自然不能有效地控制练车场内的机动车,才需要驾校为学员配置教练,并由教练随车帮助学员控制教练车,这是驾校应尽到的义务。
如果在学车过程中,学员因车辆失控导致第三人损害,应当由有控制义务的驾校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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