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商丘一网友爆料称,自己发朋友圈 " 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 ",同事评论 " 我也羡慕 " 竟被一起开除,在网络引发热议。
康宁医养中心开除通报内容为,两名医务工作人员私自在朋友圈乱发,对公司造成极其恶略的影响,工资结清,予以开除。
据康宁医养中心自称负责人回应称,确实存在这样的事,领导刷到朋友圈内容,觉得员工没有集体性和凝聚力,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
对于这样的情况,有专家直言,对于拖欠工资和以不正当理由辞退员工的,可依法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劳动纠纷。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并指出对于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所欠工资总额的50%-100%予以补偿”,并可以追偿补偿金。
员工工资应当按时发放,如果单位确有特殊情况,当然有一定时期的拖欠也可以理解,但前提是必须要和员工们讲清楚。即便是个别的员工有一些意见,发一下牢骚,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也没必要大惊小怪。当然,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是可行的,但是如果给予开除处理的话,就有些过头了。
文章来源:
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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