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账号累计近 1.4 亿,打赏 / 购物用户账号约 3.3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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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之家 8 月 10 日消息,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消息,8 月 10 日,以“创新向善 行稳致远”为主题的“2021-2022 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发展报告(2021-2022)》《网络直播文艺生态报告》双报告同时发布。

  报告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市场规模达 1844.42 亿元,具有网络表演 (直播) 经营资质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有 7661 家,其中 2021 年新增 1641 家。

  主播和用户方面,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我国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账号累计近 1.4 亿。一年内有过开播行为的活跃账号约 1 亿个,2022 年上半年,新增开播账号 826 万个。截至 2022 年 6 月,曾在直播场景下有过任意付费 (打赏和直播购物) 的用户账号数量累计约为 3.3 亿个。

  此外,2021 年来,MCN 行业整体处于高速增长期,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22 年 6 月,MCN 机构数量超 24000 家 (以企业营业执照数量计算)。

  IT之家了解到,8 月 3 日,第二届中国新电商大会于 7 月 29 日正式在长春开幕,为指引网络直播行业诚信建设和规范管理,《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在大会上发布。该标准是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单位指导下编制,并以 62 份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文件为依据。因此,该标准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该标准主要内容分为适用范围、网络直播主体信用评价的原则、评价主体要求、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六个方面。在指标体系中,该标准将网络主播和直播间运营者按两类指标划分。具体评价方面,该标准规定信用分满分为 1000 分,并将信用分划分为 5 个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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