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5 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推动数字产业快速发展、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内容。
在推动数字产业快速发展方面,提出支持数字经济企业上规模。申报对象为在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在新区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围绕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领域,主营业务为软件、信息服务,数据采集、清洗、分析挖掘等的数字经济企业。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 10 亿元、2 亿元、6000 万元、3000 万元、1000 万元的企业,按照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最高 200 万元、120 万元、60 万元、40 万元、10 万元奖励。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收到申报材料初审后,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
在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方面,申报对象为在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在新区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设计工具购买、支持产品研发流片、鼓励产品推广应用、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扶持资金的企业。
《实施细则》提出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购买设计工具、产品研发流片、产品推广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规模化发展,按照青岛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相应条款,给予最高市级补贴标准的 50% 配套支持。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市级公布的支持名单核对奖励企业名单,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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