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高速公路是不允许非机动车行驶的,而福建泉州一女子不走“寻常路”,竟花110元雇电动车上高速。
8月14日,福建泉州,高速交警巡逻发现,应急车道上有一辆电动车。
询问得知,吕女士因一直打不到车,以110元的价格雇陈某的电动车。为图方便,陈某直接上高速前往目的地。
由于距离较远加上天气炎热,两人一路上又热又累,只能轮流驾驶。眼看着马上到达收费站了,结果被高速交警拦截查处。
最终,民警将2人引导至收费站,并对两人驾驶非机动车上高速的违法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和依法处罚。
交警提示:高速上车速较快,当司机发现前方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时,往往来不及反应,刹车不及时导致惨剧发生。请广大群众杜绝侥幸心理,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等车或骑车。

文章来源:
快科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34673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