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消息,近日,陕西渭南市林业局发布在全市自发狩猎野猪、每头奖励2500元的通告引发关注。
据了解,该通告发布于今年9月9日,狩猎时间自发布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对此,渭南市林业局回应称本地野猪种群庞大,对农作物和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林业局才采取悬赏的方式鼓励合法捕获,奖励标准是每头野猪奖励猎获团队2500元,资金是通过林业局申请而来,且只有渭南市的狩猎队才允许捕猎野猪。
捕猎野猪团队需办理捕猎证,要缴纳意外保险,必须采取猎犬捕猎的方式,不允许荼毒下饵,不能用枪打。
而陕西省林业局对此回应称,渭南野猪泛滥,他们下达过狩猎计划任务,悬赏资金数额是渭南林业局自己定的。
实际上不只是在陕西地区,在国内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措施,比如在安徽省金寨县就奖励捕获的野猪以10元/斤的价格进行回购。四川通江县也是奖励每捕杀一头野猪奖励2000元。
民间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可见野猪的战斗力相当不弱,为了活命,野猪反杀猎狗的事情也不少见,而且猎犬价格几万一只,赔本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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