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世纪70年代末期,贵州最南端的独山县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连环强奸杀人案。15年的时间里,有10名20岁左右的女子命断深山洞内,惨遭奸杀抛尸,这一系列的案件都由一个叫文继全的恶魔实施的。
凶手介绍
文继全,1971年因强奸妇女罪被判刑劳改,1976年9月满释放。平时常不在家,行动诡异,总能拿出一些女性旧物品售卖,还对他人说都是去县城打工时东家给的。
案件经过
1977年6月8日,独山县委驻兔场公社工作队在一处山洞内发现2具无名尸骨,随即向警方报案,刑侦人员赶往案发现场进行勘查。此山洞深15米,高度不到1米,经过清理发现2具女性尸骨,以及散落的长发、内衣、发夹等,经查验尸体都是20岁左右的女性。
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现场发现死者的衣物被剥光但并未在周围被发现,专案组对附近村寨进行调查,把重点放在女性旧衣物上。根据反应,顶岩寨社员孟某帮、陆某群各买了女式旧衣服,社员文某林买了一块上海宝石花牌手表。专案组顺着这条线索打听到几人的旧物都是从下顶岩寨的文继全处买来。
警方锁定文继全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控制,通过在他家中搜查发现了各式女性内外衣裤三十多件,还有一张女性照片。从这张照片确认山洞内2具尸体的身份,且经过家人指认死者衣物和特征核实受害人是杨某珍和陈某秀。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文继全再也无法抵赖,交代了其奸杀年轻女子的罪行。群众在了解到购买的物品是脏物后上交警方,由于上交的数量众多,警方认为文继全还有其他作案事件。专案组没有放过线索继续追查,在没有更好突破口的情况下,专案组地毯式排查邻近数县的失踪妇女情况进行对比。
经过一段时期的排查警方发现都匀县凌云公社凌山大队女子张某秀于4月27日离家去县城卖茶叶至今未归;都匀县大河公社谷岩大队女社员黎某菊于5月2日去都匀赶场至今未归,经提审,文继全交代了其奸杀了张某秀、黎某菊的罪行,并交代了抛尸地点——神仙洞。
除此之外,还交代了1961年10月奸杀一名三都女子,1971年强奸并杀害了都县三洞公社红星大队李某秋、麻江县毕架公社狼牙大队金某莲和女子陆某兰。
据统计,从1961年秋天到1977年5月案发,历时15年时间,文继全先后强奸并杀害年轻女子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