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是历史上记载的千古明君,是不少后世君王学习的典范。这不仅在于他敢于虚心纳谏,善于听从魏征等大臣的劝谏,还在于他干了一件其他皇帝不敢干的事情——纵囚。
大唐贞观六年,全国犯了死刑的人数是三百九十人,这个报告到了唐太宗李世民那里,李世民心怀仁慈,于是将这些死刑犯放回家,让他们和家人团聚,约定一年以后的秋天回来执行死刑。
到了第二年九月,那些所放回家的囚犯二百九十人都如期而至,而且是在没有官员监督的情况下,没有一个人逃跑。唐太宗最后免除了他们的死刑,将他们都放了。
《旧唐书·太宗本纪》:十二月辛未,亲录囚徒,归死罪者二百九十人于家,令明年秋末就刑。其后应期毕至,诏悉原之。
唐太宗因此成了明君,后世的君王总是想学习他。比如宋朝的宋太宗赵光义就是其中一位,他也想和唐太宗齐名,所以处处要和李世民比较。没想到他的大臣认为他达不到,但是没有明说,只是小声念叨了一句诗“怨女三千放出宫,死囚四百来归狱”。这是唐朝诗人白居易称赞李世民纵囚的诗。这赵光义一听,就明白自己和唐太宗的差距了,就说朕不及也,意思就是算了,不比较了,我不如他。
当然宋朝人对这件事还是很有质疑精神的,欧阳修这位历史学家就专门写了一篇文章《纵囚论》来质疑唐太宗的做法。他认为死刑犯都是罪大恶极的人,怎么会讲信用呢。所以这件事是李世民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场戏,李世民怎么做就是贪图虚名,实际上就是沽名钓誉。
《纵囚论》: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当然后世的大思想家王夫之也质疑这件事,他认为这些被放回家的死囚能够如期而至,并不是死囚讲信用,而是唐朝政府为了达到目的,在暗中监视他们,而且古代保甲制度的情况下,死囚是无法逃脱的。
后来这些观点被大量引用,在网络历史小说《唐砖》中,就这样描述,这些死囚明面上被放回,实际上有大量的唐朝羽林军在后面监督,所以死囚不得不按期到达。
质疑精神是好的,质疑本身是没有错的,欧阳修,王夫之们应该值得肯定。但是他们熟读历史记载,质疑这件事的方向却错了。他们质疑这件事只认为是李世民贪图虚名。
起初阁主也觉得他们是对的,后来认真读过这段历史,才发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实际上唐太宗纵囚并不是为了贪图虚名,而是为了避免冤假错案。
我们将历史回放到纵囚的两年前,也就是大唐贞观四年。这一年大唐判处死刑的人数也不过二十九人,“天下断死罪二十九人,几至刑措。”这是历史判断贞观之治的重要标准。
而到了贞观六年,判处死刑的人数就达到了二百九十人,相隔了不过一年,大唐死刑犯的人数直接是前几年的十几倍。贞观之治的神话还没过一两年就被打破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当然是唐太宗李世民的问题,也是大唐司法部门的问题。贞观四年和贞观六年之间大唐最高法院院长——大理寺卿换人了,其中有一个被唐太宗李世民给杀了。
贞观初年,李世民非常重视司法部门,让为人正直清廉,有法律信念,不惧强权的戴胄担任大理寺卿,大理寺也就是唐朝时期的最高法院。戴胄曾经几次在司法问题上和李世民起冲突,其结局是李世民服软了。
唐朝初年选拔官吏除了科举制,还有九品中正制。由于经历了隋末动荡,很多资料丢失了。当时天下初定,制度有漏洞,很多人钻了制度漏洞,开始伪造人事档案,结果当了官。
到了贞观年间,朝廷开始清查人事档案,唐太宗李世民下圣旨宣布:对伪造人事档案的人只要自首,既往不咎;否则,就是欺君之罪,要被处死。结果伪造人事档案的人东窗事发,唐太宗要处死这个人。但是戴胄不同意,因为大唐律例规定伪造人事档案只是流放,罪不至死。
唐太宗不高兴,因为他要说话算话。但是戴胄也很倔强,他认为皇帝的圣旨有可能是皇帝随心所欲搞出来的,可是法律是国家稳定发展的根本,所以必须按照法律程序执行。
唐太宗也没有借口反对戴胄,只能同意戴胄的做法了。由于戴胄执法公正严明,避免了很多冤假错案,所以在贞观四年大唐执行死刑的人数才不过二十九人。
《旧唐书》: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赦令自首,不肯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眹失信乎?”对曰:“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
当然唐太宗对戴胄的做法还是有点恼怒,最起码戴胄端的是李唐的饭碗,却不听从大唐皇帝的命令,他的公正严明,执法如山在李世民看来是死板固执。
所以在贞观五年,唐太宗将戴胄升官了,其实将戴胄从大理寺卿的位置上给撸了,而张蕴古被任命为大理寺卿。张蕴古为人也很正直,担任大理寺卿的时候,敢和唐太宗在司法问题上较劲,让唐太宗让步。
当时发生了一桩案件,原来相州人李好德是个精神病患者,整天嘴里胡咧咧,说了一些妖言惑众的话,有可能是大唐要完蛋之的话。李好德说这些话被地方官发觉,抓进监狱判处死刑。
案件呈报到大理寺,张蕴古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李好德患有精神病。按照照大唐法律,精神病人说犯忌讳的话,可以减免处罚。“癫病有征,法不当坐。”
张蕴古将这件事的本末原委上报被唐太宗,这是一件冤假错案,应该从轻处罚李好德。唐太宗也答应了张蕴古的请求,放过李好德。
张蕴古以为事情就此结束,直接跑到监狱里将这件事告诉了李好德,还和这个精神病人,打闹嬉戏。没想到张蕴古被监察朝廷百官的治书侍御史权万纪盯上了。
权万纪经过调查发现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是相州刺史,而张蕴古老家就在相州。他开始弹劾张蕴古,认为张蕴古包庇李好德,分明是为了讨好地方官官,属于官官相护,徇私枉法。
唐太宗看到权万纪的弹劾奏折,立马大怒,认为张蕴古欺骗了他,而且还泄露了宫中的机密。张蕴古泄露朝廷机密根据唐律最多判处一年半徒刑。但是唐太宗一怒之下就将张蕴古下狱,在长安东市的菜市口斩了。
《旧唐书》:贞观五年,张蕴古为大理丞。相州人李好德,素有风疾,言涉妖妄,诏令鞫其狱。蕴古言:“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太宗许将宽宥。蕴古密报其旨,仍引与博戏。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奏之。太宗大怒,令斩于东市。
没想到唐太宗杀了张蕴古,却引发了大唐司法部门错判犯罪人员的风波。大唐司法部门的有关人员从戴胄被换,张蕴古被杀事件就得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唐太宗李世民希望司法部门审判案件要从重处罚。
而且他们也从张蕴古被杀事件中丧失了公正执法的司法信念。如果张蕴古直接将李好德判为谋反罪,直接判处死刑,那么就没有后来的事情了。
大唐各级司法部门在判案的时候已经放弃了宽刑慎刑的原则,很多案件的当事人无罪也判刑,轻罪重刑大行其道,重罪极刑。这样大唐的冤假错案里多多了,但是司法人员判了冤假错案也不会被追究责任。
自张蕴古之死,执法官员以出罪为戒;时有失入者,又不加罪。
这才出现了贞观六年,大唐的死刑犯人数直线上升,达到了二百九十人,是贞观四年的十倍。实际上真正能够达到死刑的人数也不过是二三十人,大多数死刑犯的案件都是冤假错案。
当然唐太宗李世民也看出了其中的问题,判处死刑的人将近三百人,那么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流放等罪名的人最起码有十几万人。今年犯罪人数十几万人,明年又十几万人,大唐的监狱也容不下这么多人啊。
再说了唐朝贞观年间的人口也不过一千多万,这么高的犯罪率,让唐太宗李世民也坐不住了。这么多人被判刑,谁来从事劳动生产,谁来戍守边关,谁来织布裁衣。长此以往,隋末农民起义,遍地狼烟又要重现了,大唐岂不是要乱套了。
李世民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心里也清楚这么多死刑犯,其中有不少是冤假错案抓进监狱里的。都处以极刑就是滥杀无辜,可是给这些人翻案,那么大唐的司法部门就会瘫痪。
所以他既不能滥杀无辜,也要纠正大唐司法部门因为张蕴古引发的不良风气。所以他只能上演纵囚的戏码,让囚犯先回家,最后按期到达后,全部赦免。
唐太宗纵囚是出于无奈,可是故事一代一代传下去,就可能丢失事情的真相,后世人看纵囚,要么觉得唐太宗李世民英明神武,要么觉得是唐太宗是好名声,为了自己是一代明君上演了一出纵囚都戏码。
实际上他们看待这件事的方向错了,欧阳修大笔一挥就说: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他们将纵囚这件事目光都放在了唐太宗身上,忽略了囚犯。
欧阳修认为囚犯都是罪大恶极的人,怎么可能会将信用呢?实际上他们有可能是冤假错案,很多人的罪还达不到判处死刑的地步,比如正当防卫,过失杀人,致人伤残等这样案件也有可能是大唐司法人员小题大做,判成死刑了。
还有王夫之认为纵囚也是戏码,因为大唐法令严明,基层社会组织完善,老百姓想要离开地方十分艰难,囚犯无处可逃。王夫之的看法不过是将明朝的基层制度套到唐朝头上。
明朝继承了宋朝王安石设立的保甲制度,朱元璋还发明了路引制度。在这些制度之下,别说囚犯了,连普通人想要四处逃亡都十分艰难。
王夫之:唐太宗之世,法令密而庐井定,民什伍以相保,宗族亲戚比闾而处,北不可以走胡,南不可以走粤,囚之纵者虽欲逋逸,抑谁为之渊薮者 ?
太宗阴授其来归则赦之旨于有司,使密谕所纵之囚,交相隐以相饰,传之天下与来世,或惊为盛治,或诧为非常,皆其君民上下密用之机械所笼致而如拾者也。
而唐朝却不同,保甲制度还没诞生,路引制度也没有出现;还有唐朝吸取了隋朝的教训,对登基纳税人口事情做的没有太彻底,导致唐朝初年登基在册的人口才一千多万。
这主要是隋朝对登基纳税人口很上心,魏晋南北朝乱世时期逃入深山老林,穷乡僻壤的人口也一并登记在册,结果只要一登记就得纳税。可是很多深山老林,穷乡僻壤的人其一年所得仅能维持温饱,无力纳税。再加上官员贪污腐败,隋朝末年的农民起义就爆发了。
所以唐朝初年的基层人口登记就很差。既然不是基层民间制度严厉的问题,那么这样人为什么不逃跑,要按时到来呢?王夫之认为是唐太宗李世民暗中告诉他们只要按期到达就赦免他们。
有这种可能,当然还有一种原因,就是冤假错案,这些人本来罪不至死,结果判了死刑,心里有气啊,心里有冤屈啊。他们为什么要逃啊,他们还想着洗刷自己身上的冤屈呢!
他们还有妻儿老小,他们一旦逃跑,必然会连累家人。而且他们逃跑了就成了黑户了,就没有合法身份了。唐朝初年的合法身份还很值钱的,比如可以参加科举考试,还可以当府兵,均田制规定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三十亩。
但是问题来了,他们就算冤屈被洗刷了,有的人还是会坐牢。他们为啥不跑?古代还有一种司法程序叫大赦天下,古代皇帝登基、大婚、过寿,只要不是十恶不赦的罪,基本上都会因为大赦天下的司法程序就可以出狱了。
所以说纵囚是李世民自己弥补司法错误的无奈之举,而不是为了好名。囚犯不逃跑有可能是冤假错案,有可能是事先得知了消息,也有可能是这些不敢逃,或者是他们熟悉大赦天下的司法。
标签: 历史趣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