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贝多芬
小时候被邻居批评不爱卫生,他回应:“ 等我成为名人就不会有人计较了”。但出名后,依然因为衣服脏破,头发脏乱而被人指指点点。
大多数时间都留着长发蓄着胡须,因为剃须剪头会让人缺乏灵感。
每一杯咖啡必须用60颗咖啡豆,多一颗少一颗都不行,一定要亲自检查。
2.林肯
21岁成为摔跤冠军,一身肌肉横扫对手,一生300场比赛只输过一次,被列入摔跤名人堂。
平时天天都戴着大礼帽,而且还会把重要文件放在帽子里。留胡子是因为年轻时有个漂亮女孩说所有的女性都喜欢大胡子男人。
3.雨果
为了强迫自己写作曾经使用过各种奇奇怪怪的方法,比如赤身裸体写作,让仆人把所有的衣服都拿走,强行压抑住自己想出门玩耍的心;
比如写《巴黎圣母院》时,剪掉了一半的胡子和头发,再把剪刀扔掉。
4.爱迪生
拍摄了世界上第一个电影的吻戏,并用电影进行自我宣传。曾经邀请多个面试助理职位的求职者一起共进晚餐,并且在给他们端上汤时仔细观察。
所有不尝一口就直接加盐和胡椒的人都被直接pass了,因为!他认为在实验之前就做出结论的人往往不会创新。
5.香奈儿
脖子上总是挂着一把剪刀。
有一次她注意到其中一个模特穿着其他设计师制作的连衣裙,当场把裙子剪了,让“裙子看起来更时尚”。
6.奥斯卡·王尔德
“年轻的时候我以为钱就是一切,老了才知道,确实如此。金句语录可以总结成段子手教科书。
自恋度惊人,喜欢穿夸张的基佬紫,然后带着自己的宠物龙虾一起去散步,或者带自己的宠物仓鼠去听戏。
出狱之前最担心的就是打扮得不够时尚,于是拜托朋友定做了一套礼服才肯迈出去。
7.达尔文
酷爱美食,酷爱各种稀奇古怪的新物种,尤其喜爱它们出现在餐盘时的样子。
在剑桥时期成立了贪吃者俱乐部,俱乐部成员每周碰面专门交流新吃到的珍奇动物。
后来,他在著名的环球旅行中,把每一种新发现的生物都吃了一遍,喜欢吃犰狳,对美洲狮炖肉失望透顶。
8.查尔斯·狄更斯
狄更斯的缪斯女神是太平间,字面意义的太平间。
每次缺乏灵感就去太平间蹲着研究尸体,被所有人认为是恋尸癖。
他辩解说:“不是我想去的,是一股不知名力量拉着我过去的。”
9.乔治·戈登·拜伦
在剑桥读书时,要求带上自己的宠物狗,被校方以校规为由驱逐。于是他转头去买了一头熊,并声称校规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养熊。
他赢得了申诉,并且把熊养在了寝室里,每天迁着熊溜去喷水池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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