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直隶地区的献县,在它的地方志中记载了几件很怪异的事情,这些事情是情理中所必然没有的,但是事情竟然出现了,然而究竟也是情理中所有的,执着于情理的人自己太固执成见了。
乾隆年间献县档案记载中记录了两件事怪事:一件是当地一户农民韩守立的妻子俞氏,服侍祖婆婆十分孝顺。乾隆二十五年,祖婆婆的眼睛突然失明了,她千方百计想办法为之医治祈祷,但是都没有效验。这时有一个狡诈的人欺骗她说,如果你割自己的肉来熬油点灯,同时祈求神的保佑,那么你婆婆的眼睛就可以很快痊愈。妇人听他说了之后,不知道这是欺骗,就割下自己身上的肉,熬油点了起来。没想到的是,过了十几天,祖婆婆的眼睛竟然真的复明能看清东西了。妇人受欺骗这也太愚笨了,但是正由于愚笨所以心诚,由于心诚所以鬼神为之感动。这是无理之中却有着最精深的道理。
另一件是当地的乞丐王希圣双脚卷曲,用大腿代脚,用手肘支撑着行走。一天,在路上拾得遗失的二百两银子,搬动银袋藏在草堆里,坐守着以等待寻找的人。没有一会儿,只看到当地一家商店的主人张际飞慌张地寻来,王问他丢失的具体情况,结果张说得与遗失的银子相符,于是王希圣就把藏起来的银子拿出来归还给了他。张际飞想给王希圣分一部分的银两以示酬谢,王坚决不肯接受。于是为了报恩,张把王请到了家里,商量供养他一辈子。乞丐王希圣说:“我的形体残废,是天所给予的惩罚;违背天意坐吃,将一定有大的灾祸。”说完就坚决地离开了不肯接受他的好意。有一天他讨饭到很晚,后来实在太疲困了,于是找到了当地的裴圣公的祠堂下面大哥地铺睡着了,睡到一半突然感觉有酒醉的人扯他的脚,他感觉痛得不可忍耐。后来没多久这个醉酒的人走了以后,他发现自己的脚已经伸直了。王希圣从此就能够行走。活到乾隆三十六年,才死去。
档案里这个张际飞是已故祖父的门下宾客,我还来得及见到,他自己对这件事讲述得非常详细。他想也许是王希圣的行善,理当受到报答,而他安于自己的命运,不受人的报答,所以神代为他报答了。这岂不是貌似无理却有着精深的道理吗?
献县有名的学者戈芥舟听说了,就把这两件事情记载在了县志里,很多人在读了后因为他说到怪异的事情而以为是有问题的。我说他的这本志书,只有占仙联句以及王生夭折的儿子两条,偶尔不肯割舍罢了。全书都是体例谨严,具有史家的法则。他记载这两件事,正是从中可以见到男女平民足以感动神明,用来激发行善之心,使轻薄的风俗淳厚,并非以小说家的语言滥登地方的志书。
汉朝建安年中,河间太守刘照的妻子“葳蕤锁”的事情,记载在《录异传》。晋武帝时,河间女子开棺再生的事情,记载在《搜神记》,都是献县的典故,它的文字为何不曾被删除呢?这些事情还是有一定依据的,因此特别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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