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古未有的天下奇闻
说说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法院的“那些事”
2105年11月20日早晨,我为在十天内将上诉送到南京中级法院,20号是送交上诉状的最后一天,否则超时效,就会丧失上诉机会。于是我急急忙忙地赶到镇江火车站购买南京火车票,谁知刚递交给售票员身份证,一会只听售票员说“李明哲的票不卖!”我真是莫名其妙,难道我的人身权利被剥夺了吗?我接着问“为什么?”售票员的回答是“被法院控制的”。这才明白:法院为阻止我“10日内”向省高级法院送达行政上诉状所采取的下三滥的手段。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9月18日为我向省政府行政诉讼开庭,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应该是我胜诉,但不是中院的“裁定书”,却要我上诉省高院,这叫既要做婊子,又要树牌坊。十日内上诉状要送到原审法官处,这是法律赋予本人的权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只有阻止我拖延时间,不能按时送达,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但是我只有花500元钱打出租车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但到了法院,谁知法院服务工作人员也百般刁难,给我的电话联系人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正在通话中,跑上跑下,真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幸好法院有一位好心人看到我跑的满头大汗,从同情我们的角度指点我原审法官蔡娟的办公室,就这样将上诉状递到11楼蔡法官的手中,我如释重负,没有能让中院的阴谋得逞,而且我北京的律师也通过邮件信箱将上诉状发给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真可算是上了双保险,但我还担心不知道还有哪些花样在搞?
通过这件事的发生,我认为这是在践踏国法,滥用职权、剥夺民生维权的权利,这典型是对普通老百姓耍的政治流氓手段。这真是旦古未有的天下奇闻。
请问:这难道就是司法改革后的南京市人民法院吗?这难道就是公平、公正为人民办案的法院吗?请上级有关领导对此事严肃查处,将违法乱纪的绳之以法,也请网民认真点击!
受害人:李明哲
手机:15052944353
2015-11-29
标签: 天下奇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