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香港众志”成员罗冠聪及“香港独立联盟”陈家驹后,再有“港独”组织成员潜逃英国。7月30日,“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成员刘康在其脸书上自曝,已于今年6月底、即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已离港赴英,并已向英国申请“政治庇护”,他还说,英国前驻港总领事馆雇员郑文杰安排他落脚。
在“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被捕后数小时,刘康于29日晚突然在其脸书上说,会在30日凌晨发放“重要新闻稿”。至于是什么“重要新闻稿”,30日凌晨5时许,刘康贴文声称到是到英国寻求政治庇护,并贴上自己的自拍照。随后,他又发布了详细声明,称因“自己的政治立场”、“故6月底已去到英国寻求政治庇护”。
刘康称,自己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已“预测”到自己可能因“港独”立场被捕,所以在6月飞往伦敦希思路机场申请政治庇护,其后,英国前驻港总领事馆雇员郑文杰安排他落脚,并得到英国政府“安排住宿,提供一日三餐”。
在脸书上,有网友对此表示,“香港又少了一件垃圾”“去英国发扬你的本色”。
港媒援引资料称,今年19岁的刘康于2017年加入“学生动源”,2017年11月,他在一场活动中,曾在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身后展示“港独”标语。由于其“学生动源”身份被公开,刘康与钟翰林愈走愈近。港媒在报道中提到,在2019年的“修例风波”期间,刘康频频煽暴,经常在脸书发表煽暴文章,但因害怕被捕,所以每次到黑暴现场都会扮成记者,混在记者群中。
港媒称,有知情者爆料,一些“港独”组织头目以及“揽炒派”成员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后,不停在寻找逃走门路,其中一个目的地就是英国,而目前身在英国的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前职员郑文杰成立新组织协助潜逃的“独暴”分子落脚。据悉,之前逃离香港的前“香港独立职盟”召集人陈家驹、“香港众志”成员罗冠聪等人都得该组织的“接待”。
至于郑文杰,去年有人一再炒作“郑文杰在内地失踪”一事,结果被证实是郑文杰“嫖到失联”。获释后,郑文杰几乎销声匿迹,2019年11月20日,郑文杰现身英国广播公司(BBC)专访,当被主持人追问是否参与嫖娼时,他始终没有正面回应。
郑文杰后来获得了英国为期两年的工作签,跑到英国一边展开“新生活”,一边又出来“作妖”。
当疫情在英国暴发后,他积极发动港人为英国捐款。在郑文杰发起众筹后的两个月,其共筹得了4.7万英镑(约41万元人民币),远远高于1万英镑的筹款目标。
若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向英国捐款并无不妥,但郑文杰在整个众筹过程中一直喊话英国“与香港站在一起”,其背后的真实意图不言而喻,就是“要挟”英方撑香港暴徒。
另据香港“橙新闻”此前报道称,香港警方29日深夜召开记者会表示,29日下午在屯门沙田等多个区采取行动,拘捕3男1女,年龄介于16岁至21岁,相关人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报道说,这是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警方主动出动拘捕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人士。
橙新闻说,警方没有直接回应是否被捕人士包括“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不过“学生动源”就在网上称钟翰林等人被捕。而翻查网上记录,“学生动源”的脸书在26日仍有“捍卫本土、香港独立、学生使命、脱中解殖”的字句,并发表题为《抗衡中国民族主义、建构香港民族主义》的文章。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条,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之一的,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犯罪: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第二十一条,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犯罪的,即属犯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