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4亿,非法放贷、暴力催债,公安局长竟是黑社会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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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上午9点,贾净博等61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一案,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贾净博现年47岁,是一名从警近30年的“老公安”。他曾任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新闻周刊》从知情人提供的起诉书中看到:经审查,以贾净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软暴力”讨债、强迫交易、非法采矿、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手段以及开发房地产、经营酒店、承揽工程等经营活动持续敛财,组织成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500余件次违法犯罪活动。

  贾净博只是一名副处级官员,却因涉案资产超14亿元受到舆论关注。起诉书中显示,贾净博,绰号“老大”“博哥”,是巴彦淖尔市腾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泰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巨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金凯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人。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曾担任乌拉特前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贾净博,最终因涉黑上了被告席。同时,他所供职过的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也成为被告单位。

  将“赌王”纳入非法讨债队伍

  1973年2月9日,贾净博生于巴彦淖尔盟(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

  内蒙古当地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贾净博出身于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是一名兽医。贾早年丧父,由其叔叔贾林霖抚养长大,他性格顽劣、不爱学习,青少年时便混迹社会。

  1990年10月,17岁的贾净博进入巴彦淖尔盟临河市建工局工作。仅仅3个月后,他进入巴彦淖尔盟临河市公安局(现临河区公安局)工作。贾净博能进入公安系统的原因,并不为人所知。其在从警路上,虽屡陷争议却步步高升。

  起诉书显示,在1998年~1999年间,贾净博利用公安民警身份,伙同乔卫东非法买卖走私车辆落户手续,获取了30.8万元的第一桶“黑金”。事后,贾净博纠集了于彦军、乔卫东等人,共谋让乔卫东为其顶罪。此后,乔卫东做了虚假供述,使贾净博免受追究,事后给乔卫东补偿现金7万元。1999年4月22日,独自揽下全部罪名的乔卫东,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被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贾净博安排乔卫东出逃,此后其长时间在逃未归案。直到2019年3月14日,被鄂托克旗公安局刑拘。

  2003年6月后,贾净博历任临河区公安局巡防大队大队长、副科级侦查员、副局长(正科)等职。2012年12月,在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主持工作。两年后,出任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政委;2017年10月,出任乌拉特前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直到2019年10月落马被查,他在公安系统工作了接近三十年。

  多名知情者称,贾净博脾气火爆,举止粗鲁,“不骂人不说话”(指张口就是粗话)。一位乌拉特前旗企业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有一次跟当地某局一位主要领导吃饭,该局是贾净博当副旗长时分管的单位。席间,该领导给贾净博打电话问及一个事情,电话接通后先被贾净博一阵破口大骂,骂得不堪入耳,席间人都感到尴尬。起诉书也显示,2017年,一个名为杨平的商人因与贾净博发生矛盾,贾随手将办公桌上的玻璃烟灰缸砸向杨平头部,致使杨平头破血流。

  非法放高利贷、吸收公众存款、暴力催债,是贾净博团伙早年发迹的主要手段。2007年9月,贾净博以其二叔贾志民名义注册成立了巴彦淖尔市腾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腾达典当行”,该公司由贾净博实际控制),开始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放高利贷。

  起诉书指控:2008年~2015年期间,贾净博等人以腾达典当行为依托,以月1.5%~2%的利率,向社会不特定的26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1亿余元,用于非法高利放贷。该黑社会组织以4~5分的月利率,提前扣除10%左右砍头息方式,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涉及受害人100余人,放贷金额1.7亿余元,非法获利8000余万元。

  比如,2009年~2014年,马金山陆续向腾达典当行借款336万元,后因不能按期偿还,贾净博指示手下刘长江殴打辱骂马金山还债。2016年秋季,刘长江带人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居然之家对马金山拳打脚踢,致其左腿骨折,刘长江将马金山头部撞击车门,马金山被迫用3台车辆、一套商铺给腾达典当行抵顶本息1050万元。

  2013年,赵国良陆续向刘长江借款130万元,月利率5分,后其不能偿还借款,刘长江多次威胁、辱骂。2013年7月,在临河区某烧烤店,刘长江等人殴打赵国良,致其嘴角打破出血、上衣被撕烂,并以1个月内不还钱就要杀害其家人相威胁,赵国良迫于无奈,先后给刘长江还款220万元左右。

  在暴力讨债方面,贾净博笼络了一支“专业队伍”。起诉书透露,2003年,贾净博利用临河区公安局巡防大队大队长身份,为临河区、杭锦后旗的“赌王”段宝提供非法保护,将其网罗于自己身边;段宝因“围胡”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通过贾净博打招呼,段宝仅仅缴纳500元罚款了事。贾净博利用段宝嗜赌如命、以赌博为业,惧怕被法律制裁而寻求贾净博非法保护的致命弱点,控制、指示段宝多次以暴力、软暴力手段为组织非法讨债。

  以贾净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地下执法队”,利用公权力指派公安民警替他人非法讨债,先后有组织地替他人讨债7起,累计讨要资金约2.5亿元,非法获利560万元。

  2014年3月,吴平在解决与王建中、余生文等人借贷纠纷时,请托贾净博帮忙,贾净博引荐吴平与时任临河区公安局局长杨明认识,通过杨明帮助,吴平索要回近2亿元资产,为感谢杨明帮助,贾净博伙同吴平向杨明行贿280万元。资料显示,2020年3月,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杨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为了管理这个“地下组织”,贾净博指示组织成员韩勇租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城康都会所”,由组织成员乔卫东管理,供组织成员吃喝玩乐、聚会、赌博,并不定期召集组织成员开会,听取汇报,安排部署违法放高利贷、讨债等情况。

  司机、保姆、亲属等

  任50余家公司“挂名老板”

  贾净博的涉黑案中,屡屡出现其亲属的身影。

  2010年11月,高庆平欠腾达典当行400万元未归还,贾净博等人对其殴打、拘禁,逼迫其将临河区狼牙镇葵花存储厂抵顶债务。但因高永平同时欠张爱萍400万元,被张爱萍诉至法院将该存储厂保全。为此,贾净博指示管锐锋等人多次找张爱萍谈判,并利用公权力指示临河区经侦大队民警马宝贵以调查偷税漏税等经济犯罪为由威胁、恐吓张爱萍,逼迫其解除保全,成功将该葵花存储厂过户到贾净博控制的泰荣商贸公司名下。此后,贾净博将其改扩建为粮食存储厂,由贾志军负责经营管理。

  多名与贾志军有过来往的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贾志军生于1963年,身高一米七左右,较胖,大眼睛,是贾净博的亲四叔,为人凶狠霸道,当地人以“四爷”或“贾四爷”称之,是贾净博涉黑组织的主要成员。

  在获取国家临时存储粮收储资格后,贾净博伙同贾志军、苏玉魁违反国家规定,采取违规延长收购时限、违反直接收购农民玉米规定,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挂牌收购价违规大量向粮贩子、跨收购地域限制收购玉米的手段,骗取国家收储资金2049万余元。

  2009年,贾净博将非法攫取的巨额财产进行公司化管理,涉足酒店经营、房地产开发、小额房贷、建筑工程承包、粮食收储、砂石场垄断经营等多个领域。起诉书透露,随着资本的不断积累,贾净博为妻子李蕊违规办理病退手续,让李蕊负责经营管理贾净博前期积累的资金,至案发前陆续注册成立了巴彦淖尔市巨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金凯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泰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

  起诉书透露,贾净博、李蕊等人以投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注册公司50余家,均由其司机、保姆、亲属等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贾净博、李蕊及其亲属实际掌控财权、实际运营的公司有17家。

  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李蕊为贾净博前妻。2009年,时年35岁的李蕊,在贾净博的操作下办理了病退手续,从此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公司的业务上去。后来,贾净博通过离婚的方式,企图与李蕊切割以求自保。

  起诉书显示,在多起行贿指控中,都有李蕊的身影。贾净博、李蕊实际控制经营的巴彦淖尔市通联通信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乾元圣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公司,被告人贾林霖实际控制的内蒙古霖达新型运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公司,分11次向乌拉特前旗农村商业银行、河套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提供虚假贷款资料、虚构虚假贷款用途共计贷款3亿元,贷款均用于公司经营和银行“倒贷”。

  因涉嫌受贿罪,2019年9月17日,李蕊被巴彦淖尔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3月24日被鄂尔多斯检察院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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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郭建平指向金圣达矿业厂址。12年前,乌拉特前旗招商引资期间郭建平来此办厂,不愿将公司低价承包给贾净博家人,此后不久迎来一场牢狱之灾。摄影/本刊记者 周群峰

  “没挖到金山,却上了贼船”

  地处黄河北岸,与草原钢城包头接壤的乌拉特前旗,矿产资源充足。乌拉特前旗官网显示,该旗矿产资源丰富,境内已探明的各类矿床、矿点、矿化点及产地101处,矿产资源潜在价值达百亿元以上,其中铁矿石探明储量9700万吨,占全市铁矿资源的55%。

  贾净博在担任乌拉特前旗副旗长期间,矿产资源开发开采是其分管领域。此间,其四叔贾志军垄断了砂石矿市场。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不配合贾志军的企业家甚至因此身陷囹圄。

  2008年,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40多家铁矿加工企业,乌拉特前旗聚德成金圣达矿业有限公司(是包头市聚德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下称“金圣达矿业”)是其中之一。

  今年63岁的包头市企业家郭建平,是金圣达矿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也是该公司的现任法定代表人。郭建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此前从未在乌拉特前旗做过生意。当时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为了吸引外地企业过来,承诺了多个优惠条件,并允许“先上车后买票”,“政府称,相关手续由他们办理,公司只需要建厂生产和纳税即可。”

  在此背景下,2009年8月,金圣达矿业在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投资生产,主要经营选矿(铁)加工、销售。在开工前后,金圣达矿业陆续取得了乌拉特前旗发改局、环保局、水务局等一系列手续,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采矿许可证等手续。

  2012年5月,因市场价格低迷,金圣达矿业主动停产,停产时公司内还存着75万立方米的矿石原料。2018年初,铁粉价格回升,郭建平准备复工生产。同年3月的一天,贾志军找到郭建平,要求以200万元的价格承包金圣达矿业5年的开采经营权,期间还要无偿使用其相关机械设备等。

  郭建平称,金圣达矿业前期在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投资就超过了6000余万元,而且市场刚刚回暖,看到了企业盈利的机会,他认为这种合同极为不合理,因此当场拒绝。

  “如果这样,旗政府会抓你做典型,你不要后悔。要是我不干,谁也干不成。”被拒后,贾志军威胁。郭建平称,当时他没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后来有人告诉他,“贾四爷”是“贾旗长”的亲四叔。

  同年3月底,乌拉特前旗组织力量到金圣达矿业,对生产车间、炸药库、彩钢房等进行拆除。乌拉特前旗农牧业局对该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该局认定该企业未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涉嫌非法占用草原。同年4月3日,郭建平被乌拉特前旗警方刑拘,同年5月4日,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批捕。

  在庭审时,郭建平开始拒不认罪,他辩称,是政府招商引资时有言在先,答应“先上车再补票”,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手续还未办理下来,并非是企业原因所致。

  “我来乌拉特前旗,本想是来挖金山,却没想到是上了贼船。”郭建平称,自己当时已经患有严重的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在乌拉特前旗看守所羁押时,他一度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但是看守所领导告诉他,“旗领导不同意他离开看守所。”

  他称,法官曾劝他,只要认罪刑期不会太长,对自己身体也有利。此后,他主动认罪。2019年2月27日,他被乌拉特前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目前,金圣达矿业已经废弃停产八年有余。

  《中国新闻周刊》从起诉书中看到,贾志军在乌拉特前旗的矿产生意背后,有贾净博和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多名班子成员的身影。

  起诉书显示,2017年,贾净博、李蕊为贾志军垫资90万元运作资金,供贾志军垄断经营乌拉特前旗砂石矿市场。2017年至2018年间,贾净博指示贾志军有组织地实施串通投标、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垄断乌拉特前旗砂石矿市场。贾净博指示、纵容贾志军通过串通投标、恶意交易等方式,获取乌拉特前旗砂石矿开采权,垄断控制了乌拉特前旗仅允许开设的4家砂石厂,并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销售砂石、卖矿非法获利600余万元。贾净博指示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班子成员常建利及民警张智帮助贾志军垄断经营乌拉特前旗砂石矿市场。东窗事发后,贾志军为保贾净博仕途不受影响,自己不受法律制裁,伙同常建利指使王永和、张林仓出面顶罪,并毁灭砂石料账目明细。

  当地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常建利已被查。贾志军因涉嫌贪污罪,于2019年9月17日被巴彦淖尔市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于2019年12月16日被鄂托克旗公安局刑拘。

  政法系统涉黑问题突出

  一位接近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的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扫黑除恶背景下,关于贾净博的举报满天飞,贾净博也知道大事不妙,曾忙着转移股份,为自己洗白。同时,贾净博多次召集组织成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上述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19年6月下旬,贾净博去呼和浩特学习,当时坊间盛传贾净博已经接受调查,但是同年7月2日,贾净博还是返回了乌拉特前旗,回到工作岗位。“贾净博回归后,当时乌拉特前旗一位现任主要官员,曾专程赶往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找到主要局领导,称贾净博是好同志,为百姓做了很多工作,并称各种关于对贾的举报是诬告。”

  一位接近内蒙古纪委的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贾净博离婚后,和乌拉特前旗政府一名年轻女干部住进了一套别墅中,因当时传言,该套别墅由贾净博赠送给该女干部。在办理贾净博案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曾找到该女干部问话。该女干部称,该别墅未过户给她,“而且,我们俩都离婚了,住在一块儿很正常。”

  2019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指定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配合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侦办贾净博等人职务犯罪案件。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指定由鄂托克旗公安局主办该案,共抽调136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攻坚。

  2019年10月29日,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贾净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扫黑办在网上发布关于公开征集贾净博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起诉书显示,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收到反映贾净博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的举报线索191条。

  2020年3月14日,贾净博被刑拘,10天后,被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区委政法委微信公号消息称,专案组共侦破贾净博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73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采矿等16项罪名,抓获犯罪嫌疑人69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14.525亿元。

  在贾净博涉黑案中,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也成为被告单位。起诉书显示,在贾净博任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局长时,该局曾收受乌拉特前旗农商银行等四家单位“赞助费”165.2万元用于警务工作站建设,建成后由该局管理并使用。检方认为,该局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求其刑责,贾净博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贾净博落马的三个月前,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五督导组结束了在内蒙古自治区持续1个月的督导工作,指出自治区政法队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不够紧,对黑社会背后的“保护伞”挖得不够。

  贾净博案只是近两年来,在内蒙古政法系统反腐风暴中被查的官员之一。7月27日,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李书耀被查。7月11日,在王永明案庭审中,作为公诉人之一的李书耀,被律师袭祥栋当庭举报收受王永明家属30万元贿赂。

  2018年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落马,邢云曾任自治区政法委书记。从邢云落马后,内蒙古政法系统震荡频繁。其中自治区公安厅三位副厅长尤为引人瞩目:2018年10月31日,原副厅长孟建伟退休近一年后被查。次日,时任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志斌自缢身亡。2019年6月25日,时任副厅长赵云辉落马。

  《中国新闻周刊》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邢云落马至今,内蒙古政法系统多名官员出现问题,涉及自治区以及呼和浩特、通辽市、兴安盟、包头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等多盟市的官员。他们有的自首、有的自杀、有的被查,其中多人仕途有交集,关系盘根错节,窝案、亦官亦商、为黑恶势力“站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特点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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