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8月28日电在“修例风波”前后,多名涉嫌犯下严重刑事罪行的“反中乱港”分子在被捕前或保释期间潜逃至其他国家或地区,时至今日仍逍遥法外。多名香港政界人士表示,不少“反中乱港”分子潜逃已出现上升趋势,一旦其潜逃,不仅追捕成本增加,更会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他们呼吁执法机关和司法机构严格把关,做到“快捕、快控、快审”,必要时收紧保释条件,令公义得以及时彰显,不再有疑犯逃之夭夭。
香港《文汇报》28日报道称,自2016年旺角暴乱以来,多名“反中乱港”分子纷纷逃窜境外,还有人在法庭准许保释后离港,包括目前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正被通缉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前创党主席罗冠聪、“本土民主前线”前召集人黄台仰、“港独”联盟前召集人陈家驹等等。尚在保释期间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也都数次向法院申请离港,全部被拒。
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卢瑞安认为,从黎智英、黄之锋等“反中乱港”分子的行为看,有理由相信这些人有逃走的可能,“他们无非是在想办法、找机会。”他认为针对此类人物,拒绝保释是最稳妥的做法。他指出,“反中乱港”分子离港后,常以所谓“政治难民”的身份,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断唱衰中央、香港和“一国两制”,蛊惑人心,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应最大限度杜绝相关人等逃跑的情况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吴秋北认为,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人潜逃,需要付出很大的社会成本,包括香港警方要耗费更多时间精力执法,犯法者不被有效制裁,法治的公平正义受到冲击等。而相关疑犯逃跑到其他地方,或是把犯法的风险转移到该处,甚至可能因之前逃脱了法律制裁,变得更加变本加厉,这对相关国家或地区都是一个社会风险因素。他强调,犯法的人一定要受到法律制裁,否则会有很大的误导作用,尤其对年轻人产生不好影响。
资料图:黎智英(港媒)
全国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指出,目前已经看到违法者潜逃情况有上升趋势,而疑犯一旦潜逃,再通缉追捕回港受审难度也会增大,尤其现在有其他国家或地区正以政治目的妨碍打击跨境罪行。她强调,为达至公义,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做到“快捕、快控、快审”的“三部曲”,并建议法官无论处理严重或不严重个案,都能逐个个案谨慎考虑其潜逃风险,适时收紧保释条件。此外,港媒还罗列了黄之锋等人屡次在犯下严重刑事罪行情况下还试图出境的具体事件。
黄之锋
黄之锋2019年6月12日带领暴徒包围香港警察总部,于同年8月被控涉嫌煽惑、组织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三罪,其保释条件包括不准离港。黄之锋其后多次向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复核,均被一一拒绝。
2019年11月8日,黄之锋首次向法院要求要离港到意大利国会、法国国会、欧洲议会人权委员会等出席听证会和演讲,被法官拒绝;其后黄之锋称要到欧洲演讲及领奖,法官认为黄之锋无须亲自到访,并认为批准其出境会令其潜逃风险倍增,因此拒绝。
今年3月,黄之锋称要到英国推广其著作以履行与书商的合约,再次申请离港被拒。法官指出,根据其合约条文,黄之锋只是“可能”要到英国,而非“必须”到英国,不认为其有离港外游的必要。
周庭
周庭被指参与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警察总部。今年7月6日,周庭在法庭上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控罪。今年8月5日,周庭被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裁定两项罪名罪成。2019年12月19日,周庭在庭上称,获东京和大阪的五所大学邀请,到当地就香港近况及两地政治环境等议题进行演讲,因此申请离港,被主任裁判官钱礼拒绝。
黎智英
半年来,黎智英已经被警方三次上门拘捕,至少身负七个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被控至少十条罪名。但黎智英在今年5月至6月期间,曾三次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以谋离港,更主动要求将保释金额提高25倍,但都被法官拒绝。
法官指出,黎智英现在面临多宗案件,有机会成为诱因令他获准离港后便不再回来,并指出探望女儿及孙儿无急切性、生意也可通过网上商谈等。法官还指出,美国疫情仍在流行,以黎智英的年龄来看,他属于高危者,若批准他前往美国,可能会不幸染病,如在美国染病便不能离境,而黎智英从美国回港隔离也需要时间,有可能影响审讯进展,因此拒绝更改黎智英保释条件的申请。
资料图:戴耀廷(港媒)
戴耀廷
“占中三丑”之一的戴耀廷,被指于2014年9月组织及参与非法“占中”,于2019年4月被裁定串谋犯下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成立,判囚16个月。但他仅服刑约4个月后,于2019年8月15日,获上诉庭批准以10万港元保释等候上诉,保释条件包括需居于报称地址,以及不得离港。戴耀廷出狱后,就开始不遗余力撑暴,更担当“揽炒军师”,在《苹果日报》发表“揽炒十步曲”,身为法律界教授却一再荼毒青年。
今年7月,戴耀廷不顾新冠肺炎疫情,牵头举行所谓揽炒派“初选”,已明显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众多市民及团体均已自发赴廉政公署及选管会抗议,要求彻查戴耀廷。为逃避法律制裁,2019年10月11日,戴耀廷向上诉庭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要求准许其于当年11月中及11月底,先后到首尔大学及东京大学参加学术研讨会议。
上诉庭法官麦机智指出,戴耀廷已被定罪及判刑,出入境自由不能与常人相比,让一个已定罪的人离港,会削弱公众对执行司法公义的信心,而且戴耀廷目前没有非常特殊情况须离开香港,需要法庭行使酌情权批准其申请,故不准其离开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