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恐吓记者案上诉期满 法律界人士呼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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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网9月17日电 乱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于2017年一次非法集会上涉嫌刑事恐吓一名男记者,有关案件的14天上诉期于17日届满。香港律政司表示仍在考虑是否上诉,发言人称律政司正研究裁判官的判决理据和主控官的报告,然后决定是否需要跟进。

  据香港东网报道,黎智英涉嫌于2017年6月一次非法集会上,在未被挑衅的情况下恐吓一名男记者,法庭此前裁定案件表证成立,但最终仍裁定黎刑事恐吓罪名不成立。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兼法学教授傅健慈认为,案件有非常充分的上诉理据。此外,在“壹传媒”股价异动事件中,香港警方早前拘捕15名“壹传媒”炒家,傅健慈认为警方应就案件搜证,律政司之后可跟进及提告。

  黎智英目前官司缠身,除有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外,还面临5宗案件、共涉7项控罪,包括涉嫌刑事恐吓记者、2019年涉嫌分别组织和参与3场未经批准的集结,以及在今年6月于铜锣湾维园涉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而将被控等。他还在2014年卷入政治捐款丑闻,又被指是非法“占中”主要黑手兼“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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