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台湾律师称若陈同佳自愿赴台投案并获被害者家属原谅,判死刑机会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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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港媒报道,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已通知台湾代表律师联络相关部门,处理赴台湾自首安排,期望本月内成行。香港星岛网10月2日报道,台湾当地有律师称,当地杀人案件要判死刑,必须符合手段凶残、多次重犯和无悔意等条件。陈同佳自愿到台湾承担责任,可以算有悔意,加上假如获得被害者家属原谅,判死刑和无期徒刑机会不高,但杀人是重罪,法律规定至少要判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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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同佳(左)资料图(图片来源:港媒)

  报道称,负责该起案件的台湾士林地检署表示,暂时未有收到港方消息,如果陈同佳抵达台湾,会立即逮捕。士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张纭玮称,因为陈同佳现在也是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司法警察可以加以拘捕,再解送到地检署。检察官会进行讯问,再去了解有否向法院申请羁押的必要,原则上第一次申请羁押是有两个月的羁押期间。

  根据台湾的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尚未知道的罪犯“自首”是可以申请减刑,但陈同佳只是作为通缉犯“投案”与自首并不同。

  另外,有港媒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表示,陈同佳在港就洗黑钱案的服刑经已完毕,现在是自由人,若他愿意赴台自首及接受审讯而获台方同意,特区政府会提供可行协助。

  陈同佳2018年2月涉嫌在台北杀害女友潘晓颖,后逃回香港。因为事发地为台湾,香港与台湾并无“引渡协议”,陈同佳在香港无法以“故意杀人”定罪,最后,香港警方以陈同佳曾盗用潘晓颖的银行卡和财物为由,控告其洗黑钱罪,陈同佳最终被判刑29个月。他已于2019年10月23日刑满出狱。

  据港媒报道,潘晓颖母亲近日多次接受媒体采访,要求陈同佳公开说明何时赴台自首,又提出“最后限期”,若10月23日、即陈同佳出狱一周年仍未起行,将有进一步行动。潘晓颖母亲同时称,若陈同佳赴台自首,她愿意为对方求情。

  报道称,一直跟进此事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近两日已与陈同佳及其父母见面,商讨自首事宜。消息称,事隔一年陈同佳自首意愿未变,并再次向潘晓颖父亲及母亲表示最大歉意,并多谢潘晓颖母亲愿为他求情,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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