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钟翰林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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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香港“东网”12月11日报道,“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被指2019年5月在香港立法会示威区刑事毁坏一支五星红旗,他此前否认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两罪,今日在香港东区法院被裁定两罪罪名成立。

  裁判官黄雅茵指出,片段显示被告曾主动伸手抢五星红旗并折断旗杆,再把旗帜抛到半空,属故意侮辱的行为。法庭将案押后至12月29日判刑,期间索取教导所、更生及劳教中心报告,被告须继续还押。

  

乱港分子钟翰林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罪名成立-第1张图片-大千世界


  钟翰林,图源:香港“东网”

  控罪指出,被告钟翰林于2019年5月14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指定示威区,无合法辩解而公开及故意玷污或侮辱国旗;以及在同一地点参与非法集结。

  裁判官裁决时表示,根据现场录像片段,被告曾上前抢夺属于团体“保卫香港运动”的五星红旗,拉扯过程中旗杆被扯断。而声称被抢背包女子附近,五星红旗一直高举,五星图案清晰可见。

  裁判官认为,被告望向并走向该女子的过程中,不可能看不见或不知道该旗帜是五星红旗。

  裁判官指出,录像又显示五星红旗由始至终根本没有接触或非常靠近被告,而即使旗帜曾接触被告,被告大可以挡开或离开现场,而非作出过激反应并拉扯五星红旗。

  对于被告辩称“认为旗棍有实时危险性”,“怕有人用以伤人所以抛走”之说,裁判官表示,被告抛走五星红旗后,他却没有再理会旗帜,反映被告根本不在乎谁会取走弄在地上的五星红旗,因此不接纳其辩解,指出其行为已构成侮辱或玷污五星红旗。而由于在抢夺五星红旗过程中,被告与他人有着共同目的集结,并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故裁定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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