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发布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其中,河南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郭某鹏,隐瞒出境史造成40多人被隔离观察。4月3日,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郭某鹏表示认罪认罚。
经审理查明,2月29日,郭某鹏从郑州乘火车至北京;3月1日,从北京首都机场乘飞机经阿联酋阿布扎比中转,于3月2日到达意大利米兰彭萨机场;3月3日,乘飞机从意大利米兰到达法国巴黎;3月4日,乘飞机从法国巴黎回到意大利米兰;3月6日,乘飞机从意大利米兰中转阿布扎比,于3月7日到达北京首都机场;当日下午,乘坐火车返回郑州,回到家中。3月8日、3月9日两天乘坐地铁到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的单位上班并在单位就餐,下班乘坐地铁回家。3月9日下班后,郭某鹏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自行至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附近的仟禧堂大药房买药,步行回家后服用。当晚,其母亲郭某玲得知郭某鹏发烧后,熬制了罗汉果和甘草给郭某鹏喝。
3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发布《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21号》,规定境外入郑人员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和“如实申报”措施。3月10日8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郭某鹏近期存在出入境情况,打电话给郭某鹏核实,郭未接电话。后拨打其母亲郭某玲电话,郭某玲否认郭某鹏去过国外。而后又拨打郭某玲电话要求郭某鹏下楼。在公安民警明确告知大数据显示其去过国外后,郭某鹏承认有过出境史。在调查、核实其出入境轨迹后,郭某鹏被送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随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后经排查,与郭某鹏密切接触的40余名人员均已被隔离观察。
3月11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对郭某鹏、郭某玲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主动听取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建议。3月27日,郭某鹏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3月30日,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侦查终结,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的量刑建议。4月3日,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郭某鹏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郭某鹏表示认罪认罚。(记者孙莹)
此前消息:
河南首例境外输入病例被刑拘,一人行为曾造一城不安
据@平安郑州:疫情防控期间,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2020年3月28日,郑州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30岁,二七区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郑州输入病例郭某鹏确诊密切接触者分布11个城市
此前,河南郑州首例境外输入性确诊者郭某鹏因隐瞒境外旅居史引发关注,有河南郑州、焦作、周口,河北保定,内蒙古呼和浩特,北京,江苏徐州,湖南常德、怀化、湘西、张家界等11个城市陆续公布当地的郭某鹏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
据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此前通报,郭某鹏,男,30岁,现住二七区蜜蜂张街道办事处京北社区中原东路73号楼,职业为:浩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郑东新区执法大队劳务人员。郭某鹏从国外返回郑州后隐瞒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公开表示,“在河南新增病例连续13天清零的情况下,郭某鹏出国前往疫区,返回后行经多地,不如实报告来往真实情况、不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多人被隔离的严重后果。一人之行为,造成一城的不安,害人害己。”
郑州市首例境外输入病例情况通报
3月11日,郑州市报告首例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郭某鹏,现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病区进行治疗,目前病情稳定。通过进一步流行病学调查,已经确认我市密切接触者为43人,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暂无异常。
疾控部门提醒:近期入境返郑人员应通过家庭成员、亲属或接待单位,提前两天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返郑航班、车次等相关情况,到达机场、车站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报告个人来往真实情况,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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