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裁性侵养女立案半年,究竟进展到哪了?

大千世界 297 0

  山东烟台杰瑞集团副总裁、首席法务官鲍某明被指性侵未成年“养女”,引发社会热议。

  受害人李星星(化名)自称,2016年起,当时刚满14周岁的她就被“养父”鲍某明性侵、虐待,一直生活在他的淫威和控制之下,小小年纪要被迫看各种色情片,被迫拍下裸照和视频,不仅手机QQ受到监视,连上个厕所都不能关门。

  由被害人陈述出的种种性侵未成年人的细节,让人作呕。但是,本案的侦办过程却是一波三折。

  2019年4月8日,女孩在第一次自杀未遂之后,警方刑事立案,几天之后的4月26日又宣布撤案。在当年10月检察院的介入之后,烟台警方再次立案,但又没有了下文,甚至进入了停顿期,办案警官拒不接听电话,拒不向李星星披露案件的进展。鲍某明也并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依然是大型石油公司的高管、通讯公司独立董事。

  世界上难免会出现低于人类水准的兽行,但是一个法治社会是能力及时、严厉惩戒这种兽行的。当然,不能对受害者的举报“照单全收”,嫌疑人鲍某明本身也应该适用“无罪推定”的原则。公众的质疑不能越俎代庖,代替司法程序本身,但是,警方也应该积极回应公众的关切。

  本案去年10月第2次刑事立案,目前案件进展到底如何了?为什么没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受害人所述提交给警方的有血迹、精液的卫生纸、卫生巾,警方有没有做过DNA鉴定?是不是鲍某明的?这些物证能不能够固定其性侵的罪行?

  仅从媒体报道所披露出的有限的证据来说,就有很多明显的性侵线索存在:有照片显示鲍某明脱光上衣,在“女儿”面前摆弄据称是成人性用品的粘胶带。李星星还有多张床单照片,有的沾血,有的被踹烂,指向暴力性侵的存在;照片还显示,鲍某明的电视机里还有幼童色情片,作为美国出庭律师的鲍某明,不可能不知道持有儿童色情资料本身,在美国就构成犯罪……这些线索虽然不能直接作为性侵的证据,但是,可以作为性侵未成年人的间接证据。烟台警方到底有没有去认真核查比对这些线索?

  直到4月8日本案被媒体报道之后,鲍某明仍高调表示:自己与女孩不存在“养父女”关系,“她做这个事是别有用心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但对于是否和女孩发生过性关系,鲍某明表示涉及隐私不方便透露。

  本案当中,嫌疑人的嚣张之处、让人不可思议的细节,也需要警方做出回应,避免公众的误解。

  第一,2019年4月第一次撤案之后,双方又在鲍某明的家里发生冲突,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鲍某明给受害女生写了一封保证书:“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在涉及到性侵的案件当中,当着警察的面,嫌疑人把自己名义上的未成年人“女儿”叫做妻子,这么明目张胆的性侵线索,办案民警有没有进行深入调查?

  第二,2019年4月8日,李星星在做笔录的间隙,在派出所的沙发上休息,而此时鲍某明也坐到了那个沙发上,向李星星挨过来。而刑警队的副队长张高就这么看着,没有阻止。按李星星的转述,一名民警称,“我不能再管你这件事了,再管我就没工作了。”这让人感觉到,鲍某明在当地手眼通天,警察对他惟命是从。希望烟台警方能及时做出澄清,不能把案子放到磨砂玻璃的后面。

  第三,据澎湃披露的一份2020年2月南京警方给烟台警方的电话录音,烟台警察反复向被害人表示:“这个案件已经处理完了”,“和检察院已经联合下过文件了”,“别老是强暴强暴的”,甚至办案民警丁警官也拒不接电话。这个操作就耐人寻味了,明明2019年10月已第2次立案,之后并没有撤案,何来案件已经“处理完了”的说法?

  冷静不代表麻木,严格执法不代表要“关门办案”。从被害人向媒体的陈述来看,性侵暴力长期存在、令人作呕,并且当事人也提供了带有血迹、精液的卫生纸等证据。甚至鲍某明都不敢向记者否认自己和李星星发生过性关系。很难说,这样的案子是查不清楚的。期待这个案件能够得到公正、阳光的处理,大家都在看着呢。


标签: 副总裁 性侵 立案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