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永敛财的数额,刷新了纪录。
据天津市一中院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一案在天津开庭。
据检方指控,赵正永敛财超7亿!
这个数据,超越了内蒙古“老虎”邢云,邢云敛财超4.49亿,2019年12月,邢云被判死缓,且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惧内”的赵正永
赵正永,男,汉族,1951年3月生,安徽马鞍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赵正永早年在安徽工作,担任过安徽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01年6月,赵正永从安徽跨省到陕西任职,担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从那时起至2016年4月,赵正永在陕西工作了15年,官至陕西省委书记。
据检方指控:
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几个点值得一提。
其一,赵正永敛财集中在陕西任职阶段。
据官方消息,在赵正永到陕西工作两年后,便开始了敛财,他敛财时长跨度为16年,最后一个敛财岗位是省委书记。
其二,赵正永的妻子也涉案。赵正永的妻子是孙建辉。
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孙建辉也是马鞍山人,与赵正永是中学同学,两人在上学时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赵正永早期仕途得益于其岳父及其朋友圈的照顾。孙建辉在家中拥有很大话语权,赵正永因此也有“惧内”的名声。
另据财新网报道,孙建辉是赵氏家族贪腐的重要角色。
上述报道称,孙建辉个子不高,性格很强势,在陕西官场有陕西“于姐”之称。与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妻子于丽芳成为“江西权钱交易的代名词”类似,孙建辉也擅权干政,喜欢差使赵正永的手下人,染指陕西的能源、地产项目敛财,赵家的数只“白手套”和代理人都与孙建辉有联系。
十八大后被查处的“老虎”中敛财最多
从敛财数额上来看,赵正永敛财超7亿,这也刷新了纪录。
在赵正永之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是十八大后敛财最多的老虎。2019年12月,邢云因受贿罪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据法院查明,邢云敛财始于1996年。从1996年至2017年,邢云用了21年,敛财4.49亿余元。赵正永敛财的跨度,是15年。
十八大后打虎不断,一批落马贪官被法院查明受贿超亿元,但像赵正永这么多的,还从未有过。这些贪官最终获刑无期甚至是死缓(张越除外),其中邢云、白恩培被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超2.7亿):无期
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受贿超2.46亿):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超1.7亿):无期
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超1.56亿):15年
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1.53亿):无期
浙江宁波原市长卢子跃(受贿超1.47亿):无期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受贿超1.46亿):无期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超1.4亿):死缓
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受贿超1.29亿):无期
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受贿1.25亿):无期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超1.23亿):无期
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受贿超1.16亿):无期
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超1.14亿):无期
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超1.11亿):无期
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受贿超1.04亿):无期
近3亿尚未实际取得
不过,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即这7亿中,有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赵正永并非十八大后,首个有“未遂”情节的“老虎”。
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获刑15年)敛财超4000万,部分受贿系未遂。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魏民洲(获刑无期)敛财1.09亿,其中有2000万元属于受贿未遂。
江西省原副省长李贻煌(获刑18年)被指敛财5119万,其中3546万余元系未遂。
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虞海燕(获刑15年)敛财6563万,其中收受都建明贿赂款中部分系犯罪未遂。
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获刑14年)敛财5072万,其中收受800万元债权系未遂。
另外,敛财2.758亿、被判无期的安徽省委原常委、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也存在未遂情节。
法院审理查明,陈树隆到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受贿财物中部分系事后知情,且收受他人给予的6000万元系未遂,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