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美英等7个国家与香港暂停移交逃犯,对此,香港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认为,这些国家与港暂停协议,不法分子会更加有恃无恐,这对双方都无益处。
香港“东网”报道截图
据香港“东网”报道,美国国务院19日通知港府,终止或暂停移交逃犯等3项双边协议。美国成为继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之后,“五眼联盟”国家中又一个要暂停与香港特区签订的移交逃犯协定的国家。而港府20日已按中央政府指示,通知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暂停履行香港与美国移交逃犯及刑事司法协议。香港港国安法6月30日生效至今,已经有7个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德国、法国、美国)先后暂停与香港的移交逃犯协议,占已签订国家总数三分一。
报道称,香港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认为,事件变相使不法分子犯案更加有恃无恐,他们会钻法律空子,犯罪前只要作好部署,犯案后逃到无司法协议的国家,就可以逃离法律责任。
陆伟雄表示,如果明知有人杀了人,但因为暂停协议使此人可逃避法律制裁,法律公义不能得到彰显。
他指出,以往港府与发达国家有移交逃犯协议,罪犯即使要逃离香港,只能到较落后国家,现在却可以逃到美国、英国及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而对该些国家的罪犯而言,香港为一个发达的地区,也为一个躲避刑责的“好地方”。因此,双方都有可能成为逃犯的避风港,陆伟雄形容这是“双输”局面。
报道提及,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2019年曾表示,由1997年至2018年底,香港与20个国家签订长期移交协议安排后,曾移交104人,前3位为美国、澳大利亚及英国,分别有68人、10人和8人;英国、加拿大及韩国也属移交数目较多的国家。涉及的罪行包括贩毒、欺诈、抢劫、盗窃、误杀、强奸、性侵犯和洗黑钱等严重罪行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