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11月2日消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我国情报渗透活动也更加活跃。他们以我国党政军机关、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核心涉密岗位人员为目标,通过感情拉拢、诱蚀腐化、金钱收买、提供帮助等多种手段,千方百计进行拉拢策反,搜集我国核心机密情报,对我国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11月1日是《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六周年。六年来,国家安全机关不断强化专业斗争能力,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开展针锋相对的较量,成功破获了一批重大间谍案件。
案例1丨妻子境外留学偶遇“翩翩君子”夫妻双双掉入“陷阱”
云南某机关工作人员黄娟,因为没能抵住情感和金钱的双重诱惑,沦为了境外间谍人员的一枚棋子,不仅自己被拉拢策反,还将自己的丈夫拉下水,夫妻俩不但家庭毁灭,还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黄娟,1967年出生,案发时是云南省某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副高级工程师。
黄娟的丈夫李宏伟,1966年出生,案发时是云南省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2002年至2004年期间,在云南省某县挂职副县长。
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干警:黄娟和李宏伟是大学同学,在大学毕业之后,就选择了结婚。
在单位,黄娟和李宏伟都是出色的业务骨干。2002年,黄娟收到境外某知名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怀揣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独自踏上了异国他乡的求学之旅。
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干警:在短暂的新鲜感过后,学业的压力,与爱人的分离,对女儿的思念,让这个本来万事好强的女性,内心产生了空虚和寂寞。在此时此刻,一位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男士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黄娟:(说)他是从事信息咨询工作的,如果大家有什么信息资讯那些可以提供给他,他可以付一定的报酬。
这名男子自称姓徐,是做海外投资政策研究的学者,希望黄娟能提供一些我国的经济类政策性文件作为参考。
想到能帮朋友的忙,又能赚点外快,在一次回国探亲时,黄娟就顺便收集了一些资料准备带出境给徐某,谁料在返程途中,黄娟遭遇了车祸。
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干警:然后她的左手手臂骨折,但要强的黄娟要回去继续她的学业,在这个时候,(徐某)加大了对黄娟的感情拉拢,每天殷勤百倍,亲自陪黄娟做康复理疗,安排保姆专程照顾,在一系列的金钱与感情的拉拢下,黄娟彻底沦陷,投入了对方的怀抱。
在徐某的百般呵护下,黄娟接受了这个在异国他乡的情人,但她不知道的是,徐某的温柔和温暖背后,还有一个处心积虑的阴谋。
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干警:黄娟本人并不知道她所谓的完美的男士就是一个境外间谍。他通过黄娟的求学信息,了解到了黄娟本人在国内的工作单位还有职业,并对她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作为境外间谍来说,他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完美先生的形象,然后故意接触她。
交往中,徐某得知,黄娟的丈夫李宏伟正在云南某县挂职副县长,就向黄娟提出,能否也请李宏伟帮忙搜集一些工作中接触的内部文件。
黄娟:后来在接下来的交往中,他也说过,就是说有些指向性更明确一点的资料,价值会更好。
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干警:黄娟曾经怀疑过对方的身份,也曾经向对方询问过,你是否就是间谍,但对方以一句我不会害你为由搪塞敷衍过去。而黄娟在明知道对方这句话是对她内心怀疑的肯定回复之后,还是选择了自欺欺人。
为境外间谍人员搜集情报,夫妻双双锒铛入狱
明知是条歧途,但在徐某情感加金钱的组合拳下,黄娟失去了理智和原则,选择自欺欺人,她骗了自己,也骗了自己的丈夫和家人。2002年底,黄娟回国探亲时,将搜集情报的事告诉了李宏伟。但她只说,在境外认识了个研究中国政策的学者,需要一些内部材料作为参考。
黄娟的丈夫 李宏伟:我也问(他是)具体干什么东西的,是不是间谍?说不是,他是搞经济分析的学者专家。
多年的婚姻生活,李宏伟自知夫妻感情已经变了味道,为了维系关系,他虽然有所怀疑,但没有拒绝黄娟的要求。在日后的工作中,李宏伟小心留意,将接触到的涉密文件资料偷偷复印后交给黄娟,黄娟再将这些资料携带出境,出卖给境外间谍人员。
黄娟:拿信封装着,就带到行李里面,就托运就带出去,肯定是不能带出去的,万一查到了肯定就是违法的。当时就是鬼使神差了,就说不清了,最后悔的就是这个。
随着这个所谓的老师需要的资料涉密程度越来越高,李宏伟对他境外间谍人员的身份已经深信不疑,而徐某与妻子之间复杂的情感关系,更让他痛恨不已。
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干警:碍于自身需要一个完整家庭的形象,同时又希望以自己无条件地服从黄娟,唤回黄娟对家庭的责任,所以李宏伟选择了放任。
黄娟的丈夫 李宏伟:我跟黄娟说,在异国他乡,如果她有一个老师来呵护,这个可以接受,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李宏伟就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以搜集情报维系着夫妻感情。2003年,黄娟毕业准备回国,徐某还专门对她进行了间谍培训,并为她配备了相机和伪装加密软件,同时,给黄娟明确下达了搜集涉密红头文件的任务。
接下来的十余年里,在金钱诱惑和感情拉拢下,黄娟、李宏伟夫妇按照境外间谍人员的要求,从各自单位将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密文件私自带回家中。两人分工协作,李宏伟负责对涉密文件进行拍照,黄娟则负责将照片伪装加密拷入U盘,并伺机出境与境外间谍人员进行交接。
侦查发现,自2002年以来,黄娟夫妇将工作中接触到的所有文件悉数拍照出卖给境外间谍人员,其中机密级文件4份、秘密级文件10份,两人共接受情报经费49000美元和30余万元人民币。此外,境外间谍人员还在海外开设银行账户,向黄娟额外发放所谓“养老金”100万元人民币。
十多年的侥幸不可能换来黄娟、李宏伟内心的平静,相反,随着《反间谍法》和《国家安全法》的相继颁布实施,他们的内心更加忐忑。
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干警:在2018年年底,黄娟、李宏伟看到我国家安全机关一系列反间谍案件的宣传之后,他们彻夜难眠,双方同时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首,但是又反回来想到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事业和家庭,大学还未毕业的女儿以及80多岁的老母亲,他们选择了放弃。
但法律没有给他们逃脱惩罚的机会,2019年4月,云南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黄娟、李宏伟采取强制措施。今年5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黄娟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以间谍罪判处李宏伟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黄娟、李宏伟相互配合实施的间谍犯罪,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和无法挽回的损失,留给我们的则是一道“国与家”“法与情”的思考题。《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划出了我国公民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在与境外人员交往中的红线,一旦越线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2丨想捞点好处?有这种想法的公职人员很危险
越过这条红线的,除了黄娟夫妇,还有我国边境某县机关工作人员许某,因没能经受住境外间谍组织的拉拢腐蚀,出卖了国家秘密。
画面中的这名男子就是许某,直到被国家安全机关侦查人员戴上冰凉的手铐,他才意识到,自己的罪行终难逃法网。
2011年,许某赴境外出差,工作中,结识了当地工作人员晋某。后来,因为工作需要,许某多次出境找晋某帮忙,交往中,许某发现,这个晋某背景雄厚,无论是权力还是财力,都让他刮目相看。
办案干警:刚开始双方认识是因为工作,但是许某看到对方豪气冲天,挥金如土的人设以后,他的心态发生了变化,逐渐想从对方身上捞点好处,对方也是看中了他是边境上的公职人员的身份,就刻意地不断深化双方的感情,逐渐地把工作关系转化为私人感情,这时候就发生了质的变化。
无论于公于私,许某都把晋某当成无话不谈的朋友。后来,晋某按照该国间谍情报机关指示,要求许某搜集中方掌握的涉及该国某事件的有关情况,以及中方内部的考虑等。于是,许某按照要求,将搜集到的情报提供给对方。
办案干警:他提供完情报以后,对方就指示他要提供一个银行账号,然后以给茶水费的说法,往账户里汇款,通过这种方式来收受对方提供的经费。
经鉴定,许某向该国提供的情报涉及5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016年1月,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许某采取强制措施。
公私不分、利益冲昏头脑,泄露国家秘密获刑15年
许某:我已经意识到这个事的严重性,确实不应该做出这些事,对自己做过的这些事,我认罪也表示悔罪。虽然说工作上干得再好也好,口碑再好也好,但是自己始终犯了这么大一个事情,自己是失败的,这十年工作白干了,这么多年书白读了。
2017年12月,法院以间谍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0万元。
案例3丨细思极恐!做兼职拍照可能泄露国家机密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连诱骗我国境内人员,可以说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网络就是他们开展情报活动的重要途径之一。在辽宁大连务工的赵某就一不小心落入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布下的圈套,还好赵某迷途知返,在铸成大错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
今年4月,刚刚来到大连务工的赵某在网上查找招聘信息,一条招聘兼职咨询员的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
赵某:看见有招兼职的,然后我就和她联系了,后来就通过QQ,和她加了QQ好友。
和赵某联系的是一个自称姓叶的女子,对方说自己是搞城市规划设计的,急需招聘兼职人员来帮她拍摄一些城市风景的照片,辅助她完成设计任务。
赵某:她让我协助她拍照,然后她让我在我住的地方拍了一个照片,说看看我的技术怎么样,然后我就在我住的地方拍了一张照片,通过QQ转给她,然后我就被录用了。
赵某对这份兼职很感兴趣,经过试拍之后,赵某通过了叶某的考察,并确定了日薪200元人民币的工资待遇。
工作的第一天,在叶某的遥控指挥下,赵某先后来到大连的港口、造船厂周边拍摄照片,并记录下沿途的地理环境,通过手机发送给叶某。
赵某:当天中午,我通过支付宝收到了200元转账,然后我觉得这个钱来得挺容易的,她也挺讲信誉的。
拍拍照片就能赚钱,赵某以为自己得到了美差,他继续按照叶某的要求拍摄照片并取得报酬,而叶某布置的任务也不断加码。
为了方便拍摄港口中停泊军舰进行维护的照片,叶某甚至还要求赵某到船厂周边的高层公寓租住,还称如果赵某找机会进入造船厂工作,每月还能获得更多的报酬。
今年4月中旬,适逢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正得意于快钱好赚的赵某,无意间看到电视台播放的节目,其中有关网络勾连的案例,让他意识到,这份工作,也许并非什么美差,叶某的身份也没那么简单。
赵某:看见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给我触动很大,感觉这些案例和我做的极为相似,然后我感觉非常后悔,感觉不应该这么做。
遭遇境外间谍网络勾连,主动自首免于刑责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今年4月20日,赵某在家人陪同下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鉴于赵某主动投案,且尚未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实质危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某的主动投案,和之前案例中的黄娟夫妇心存侥幸,最终锒铛入狱形成鲜明对比。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既需要人人参与,也必人人负责、人人尽责。
《反间谍法》颁布实施6年来,一批公民通过“12339”举报渠道提供了大量涉及间谍活动的可疑线索,不仅保护了自己,也为国家安全机关发现、制止和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帮助。国家安全机关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受欺骗、受胁迫从事间谍活动且能主动彻底交代问题、认罪悔罪的中国公民,国家安全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将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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