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月7日发文,日前,河南濮阳“黄河支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濮阳市长杨青玖出庭坐上原告席,状告山东聊城德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丰公司)。要求赔偿551.6万元。
起因是德丰公司运输出的270余吨废酸液非法倾倒入金堤河,造成金堤河严重污染,农作物大量死亡,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损坏。
这是河南首例由地市级人民政府为原告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近年来走入公众视野。政知君注意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决通过、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市长出庭,河南首例
先来了解一下此次案件过程。
金堤河是黄河下游支流,是豫鲁两省省界河流,流经濮阳等地。根据《大河报》报道,2019年9月,21车270吨的废酸液在金堤河支流回木沟被倒入河中,造成回木沟及回木沟流向的金堤河岳辛庄段严重污染,农作物大量死亡。
经调查,这21车废酸液来自山东聊城德丰化工有限公司,由吴某等4人拉回濮阳倒入河中。之后,吴某等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
濮阳市政府在应急处置中花费138.9万元。濮阳市人民政府认为,德丰公司作为化工企业,采用补贴销售的方法,将其危险废液交给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人员非法运输和处置,造成当地严重污染,遂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向德丰公司索赔应急处置费用1389000元、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评估综合认定为4047394元,共计5516394元。
今年6月5日,该案开庭,濮阳市长杨青玖坐上原告席。
简历显示,杨青玖1969年4月出生,法学博士。他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后,在河南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职。之后他在漯河几次升迁,官至漯河市政府副秘书长。
此后,杨青玖在漯河市舞阳县先后出任县长、县委书记。2012年9月,杨青玖调往河南省委办公厅出任副主任。2016年2月,杨青玖出任河南焦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2018年9月,杨青玖调任濮阳出任市长。
在庭审现场,杨青玖说:“我作为市长,代表濮阳市人民政府参加庭审,既是为了表现对案件本身的重视,更是为了表明对于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敬畏。”
庭审历时近3小时,本案并未当庭宣判,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
省政府状告企业获赔5600多万元
环境资源审判案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进入公众视野。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2017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此外,2019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开始施行。该规定明确,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三种情形的,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或者受国务院委托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部门,因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磋商未达成一致或者无法进行磋商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在这次以市政府为原告的诉讼发生之前,也有过以省级政府为原告的诉讼。2019年7月,全国首例省政府作为原告诉企业的环境损害赔偿案执结,赔付金额高达5632万元。
2014年5月9日,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海德”)营销经理杨峰非法将公司生产的102.44吨危废物废碱液交给不具有危废物处置资质的李洪生处置。
最终这些废碱液被李洪生直接倾倒到长江及新通扬运河,严重污染环境并先后造成靖江城区、兴化市自来水中断供水50多个小时。
对此,江苏省政府向事发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最终判令海德公司依法赔偿。
还有一个大背景
生态环境损害案的索赔权也写入了今年两会期间表决通过的民法典中。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而且,民法典还具体规定了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后,需要赔偿的损失和费用的名目,包括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除此之外,值得一说的是,杨青玖在5日出庭时说:“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原告和被告都生活在黄河之畔。”就这一案件来说还有一个大背景。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到黄河流域考察,并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表讲话。
习近平强调,保护黄河是千秋大计。而且他还具体提出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
《人民法院报》6月7日发文称,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这意味着黄河流域司法保护进入新阶段。
文中还提到,位于黄河流域的河南、甘肃、陕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法院已经先后出台专门司法文件,成立专门审判机构,探索黄河流域的司法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