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19日通过决议,对中国全国人大制定香港国家安全法妄加指责。对此,中国驻欧盟使团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已向欧方提出严正交涉。针对决议内容中的谬论,使团从以下几方面阐明了中方立场:
一、全国人大制定香港国家安全法是否干涉香港事务?
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事项立法,完全是中国内政。不干涉内政是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欧洲议会无端就香港事务对中方指手画脚,难道不是借香港问题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国家主权最核心、最基本要素。包括欧洲国家在内世界各国都不会允许国家安全立法存在缺失,也没有一个国家会允许在其本国领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全国人大有关决定正是填补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明显漏洞和长期缺失的必要之举,完全合宪、合法、合情、合理。欧洲议会有关决议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我们决不能接受。
二、香港国安立法是否威胁“一国两制”和香港高度自治?
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开宗明义阐明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这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以人大立法这一最高法律形式,对坚持“一国两制”的又一次郑重承诺。香港国安立法完成后,其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变,依据基本法享有的各项高度自治权利不会变,香港市民的生活方式也不会变。国安立法只会使香港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备,社会秩序更加稳定,从而确保香港长治久安,“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三、中方是否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及相关国际承诺?
《中英联合声明》的核心是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随着1997年香港回归,《中英联合声明》中所规定的与英方有关的条款已全部履行完毕。中国政府治理香港的法律依据是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中英联合声明》关于对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是中方的政策宣示,不是对英方的承诺。有关政策已充分体现在香港基本法中,中方会继续坚持。《中英联合声明》中没有任何条款赋予任何国家或组织干涉香港事务的权利。
四、香港国安立法会否侵犯个人权利和自由?
香港国安立法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活动,不仅不会影响香港广大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而且会使香港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安全环境下得到更好行使。任何相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和执法,都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会侵犯香港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欧盟在港企业超过2300家,在港欧盟公民约有35万。一年来,许多欧洲商界人士也对“暴恐”等香港社会乱象表示极度担忧。香港国家安全立法就是为了惩治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港独”和暴恐分子行为,营造法治更加健全、预期更加稳定可靠的营商环境,更好保护包括欧洲各国在内的外国投资者在港合法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