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合作社负责人在看守所被打至瘫痪 官方:被狱友蹬踹致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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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媒体出现了《陕西一合作社负责人在看守所被打至瘫律师称警方已立案调查》等相关报道,商南县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8月20日,陕西商南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此发布了情况说明。现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方禄华,男,汉族,生于1968年12月,陕西省商南县人。2019年4月20日,商南县森林公安局对方禄华砍伐林木行为立案侦查;2019年5月9日,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对方禄华刑事拘留;5月23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对方禄华以涉嫌滥伐林木罪批准逮捕。商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方禄华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又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本人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赵某辉,男,汉族,生于1998年8月,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人。2019年11月16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商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4日经商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2020年2月20日移送商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方禄华、赵某辉二人系商南县看守所同监室在押人员,在押期间均无不良表现,此次事件之前无任何矛盾纠纷。2020年8月12日15时12分36秒,方禄华打喷嚏时唾液飞溅到同监室在押人员赵某辉的脸上,两人发生言语争执,但无肢体接触,15时14分25秒,被同监室在押人员劝和,后双方在监室休息,再未发生争执;当日17时48分26秒放风过程中,赵某辉趁方禄华在放风场端盆接水之际,突然从后面在方禄华腰部蹬踹一脚,致方禄华头部撞在放风场墙壁后身体倒地。17时49分14秒,值班民警及医务人员即进入监室检查处置,并及时与120联系,将方禄华第一时间送商南县医院治疗,后转至陕西省红会医院,诊断为头部损伤、颈脊髓损伤,现正在积极治疗中。

  目前,赵某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商南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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