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清晨,河南商城县发布最新通报称,15日下午发生在该县境内的货车侧翻掩压路边群众事故,已完成救援,确认现场死亡2人,在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6人,另有11名伤者情况稳定。
然而在官方通报出来前后,外界对死伤者似乎并不同情,甚至有声音认为,他们当时在哄抢蒜瓣,实属咎由自取。
导致8死11伤的大事故,原因其实相当简单——
15日上午,一辆运输蒜瓣的外地货车在商城境内、距安徽约1公里的乡道上发生侧翻,车上的蒜瓣倾泻一地。附近两省的居民闻讯赶来,按官方说法是“捡拾”蒜瓣。当天下午4点25分左右,一辆载运碎石货车经过时发生侧翻,掩压了围观和捡拾蒜瓣的人,导致8死11伤的惨痛结局。
到底是“哄抢”还是“捡拾”蒜瓣,当地人和外地人产生了分歧。哄抢毕竟难听,几乎是一种恶习,按照当地人的说法,死伤者捡的蒜瓣不是整包货品,而是司机明确说不要的零碎。可在批评者看来,这没什么区别,都是占便宜的心态。如果不是冲着摔落的蒜瓣,也不会发生第二起致命车祸的恶果。
从地图看,两起侧翻车祸发生的乡道路面狭窄,在前车被吊起来之后,到运碎石的肇事车赶来,这期间的路面上想必很热闹。运碎石的货车很可能因为超重,或看到前方人群时已急刹不及,一打方向就翻到了沟里——如果那些人不在沟里,那就是普通事故,但沟里满是捡拾蒜瓣的村民。
因为之前发生过多起道路上的哄抢事件,外界一下子将商城这次事件看作新的案例,可怜死伤者的遭遇,同时认为他们有可恨之处。这是哄抢事件变成一种社会现象之后,人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理表现。这种情况下,纠缠于“捡拾”不是“哄抢”,可以理解为了面子,但意义不大,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要去占那个便宜?
哄抢或捡拾事故车辆倾翻的货物,商城不是第一起,肯定也不是最后一起——
8月4日凌晨,一辆大货车在江苏盐城东台的一条高速上被追尾,部分冷冻猪肉摔落到高速路外的村道,附近居民用三轮车、电动车哄抢了7吨,货主损失近30万。随后,东台市委道歉并表示遗憾,警方跟进调查并行拘了5个人。
在东台这起事件中,“捡拾”与“哄抢”同样没有界限,参与者谈不上死伤,但同样承受了行政处罚的后果。
8月27日,广西防城港东兴市通报,该市海域内一艘装满榴莲的货船侧翻,当地村民不顾劝阻,下海打捞榴莲回家食用,最后导致523人中毒。通报下方的评论区里一片“活该”声,几乎没人同情那数以百计的中毒者。
防城港的哄抢事件中,“不捡可惜,太浪费”的说法很有代表性,它出现在绝大多数道路哄抢事件中。许多人在推敲到底是“哄抢”还是“捡拾”时,会受到博大精深的中文定义的困扰,但这实际上不复杂:
无论是对事故散落的货物,还是其后舍弃的东西,既然都不是自己的,还是克制占有的欲念,不是自己的就不是自己的。
这似乎是一种伦理上的空泛要求,但希望这种道德感有约束力并非讲大话。比如就在几天前的9月8日,湖北恩施某高速上一货车司机不慎将30吨橘子撒落路上,巡逻民警和司乘人员一起帮忙捡拾,12分钟就将道路清理干净。
不管想不想帮忙,也不管人家给不给,不贪小便宜不是“传统美德”吗?
哄抢或捡拾遗留货物,如何能从一种内在的道德要求,变成可见的社会约束,东台的处理有些启发,那就是警方应该严肃看待哄抢事件,划出一条清晰的行为规范。如果这种主动作为、明确界限的公开警告多了,也能帮助人们理解道路上失落的、无主的物品,它们属于不该碰的东西,不用因为“不拿可惜”而去占便宜。
看媒体后续的报道,对舆论的批评声音,不少商城本地人是有抵触的。有死者家属回应说,死者有帮忙货主打包,将散落的蒜瓣理解为货主的“酬谢”,所以对负面评价感到寒心。死者家属的感受可以理解,但帮忙归帮忙,就不能事了拂衣去,不带走一个蒜瓣吗?
不要因为占便宜,让自己和他人陷入危险,这很像是老生常谈的说教。可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却一次次在“哄抢”事件中反反复复地被无视。围绕道路上散落物品的取态,肯定还会随着新的事例争论不休。商城人为捍卫地域尊严,反击“哄抢”的定性,可如果拒绝加入更深层的反思,仍会落入要面子不要命的俗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