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叫“人之初性本善”。很多人在潜意识里总觉得孩子就是纯洁的、无辜的、善良天真的,那些坏事只有大人才能干得出来,可是恶真的分年龄吗?有的孩子虽然在年龄上是孩子,可是犯罪手段却不亚于任何一个成熟的罪犯。
比如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这起案件在黑龙江曾引起过巨大的轰动,也让人们对《未成年保护法》第一次产生了质疑,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侵犯了一个十四岁的花季少女,因为《未成年保护法》的原因,他逃过了法律的惩罚,可是逃过法律审判并没有让他改过自新,反而蓄意报复,在第二天就谋害了女孩的母亲,这位杀人者名叫赵力宝,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轰动一时的“赵力宝案”。
赵力宝人如其名,是家人的“掌中宝”,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性子被养得十分娇惯又执拗。2004年,赵力宝年满13岁,不过,他虽然十三岁,但身高却和一个二十岁出头的成年男性差不多,足足有一米七上下。
因为赵力宝在学校老是闹事,学校不肯收他,所以他从初中开始起就不肯去读书了,经常在村里闲逛。那些地痞流氓看赵力宝有钱便总和他一道玩,也是在他们的怂恿下,赵力宝开始早熟,并对女性的身体有了强烈的好奇心。
很快他就挑中了一个叫明芳的十四岁女子作为下手对象,至于为什么是明芳呢?因为明芳的母亲是二嫁,她如今的父亲只是她的养父,两人毫无血缘关系,赵力宝认为即便她出了什么事,她家也不会管她的。
2004年7月27日,赵力宝将明芳拖走侵犯,因为赵力宝的威胁,明芳一开始并不敢说出真相,是她的舅舅和舅妈发现了真相,后来的事可能大家也猜出来了。2005年2月,明芳母女将赵力宝告上法庭,不过案发时赵力宝年仅13岁,属于未成年人,而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赵力宝是可以被豁免刑事责任的。因为年龄问题,赵力宝被逮捕后没多久又被释放,明芳家只是得到9000多元的精神损失费。
赵父因为赔了钱心情郁闷就骂了赵力宝几句,赵力宝认为这一切都怪不肯罢休的明芳母亲宋惠丽。赵力宝被释放后,一直寻求机会报复明芳母亲,2005年9月26日夜晚,趁着大家都睡着的时候,赵力宝潜入明芳家杀死了明芳的母亲宋惠丽,足足在宋惠丽的身上砍了十九刀。
虽然他犯下了如此恶行,但因为他还是未成年,所以法庭只判了他一年半的劳教,而明芳因为被强暴,因为亲眼看见母亲在其面前被砍死精神失常,宋惠丽的丈夫也因为妻子的死再也无法像过去一样积极地生活,开始破罐子破摔抑郁度日。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希望今后的法律能够更加完善和人性化,不要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不要姑息任何一个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