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县警方侦破一起发生在11年前的命案。该案中,死者因面貌难以辨认无法确认身份,案发后也无人认尸,直到警方在新技术手段支持下模拟出死者面部、并发现一份死者在被害后“签订”的售房合同。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9月21日从新昌县公安局获悉,该案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9年10月15日,新昌县七星街道一公园内发现一具男尸,警方认定为他杀,死亡时间是前一天夜里。由于死者头部多次被钝器击打,已无法通过面貌确定身份,案发后也无人认尸,警方每年在失踪人员信息库内查找,均未发现线索。
今年1月,在新型技术手段支持下,民警修复了死者面部,在浙江省内找到23名高度相像的人员信息,排查后发现宁波奉化人江某最为相像,且江某2009年10月后没有活动信息。
随后,民警采集了江某直系亲属的血样进行DNA比对,确认死者为江某。进一步调查发现,江某竟涉及2019年的一宗诉讼,当事人袁某在法院调查笔录中陈述:自己与江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当场支付15万元购房款,江某此后和女子私奔,无法联系,要求确认合同有效,自己对涉案房产拥有所有权。
民警发现,袁某提供的有江某签字的买卖协议的签订时间是2010年1月18日,此时江某已遇害三个月,袁某是拿着江某生前的签字伪造了协议。今年3月,袁某及其他涉案嫌疑人被抓获。
据交待,袁某2009年10月14日与江某从奉化到新昌催讨债务,因琐事在五马公园发生争执,他用石块击打江某,致江某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逃回奉化。
据介绍,江某生前已离婚多年,与前妻、儿子没有往来。他遇害后,袁某住进他的房子。2019年,房屋要拆迁,为了获得拆迁款,袁某伪造了自己与江某的房屋买卖合同,还找来朋友做“证人”,向法院诉请确认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