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该案发生于19年前,被认定“杀妻灭子”的李玉前一直喊冤,被害人父母即他当时的岳父母也坚持帮他申诉。
2016年4月,李玉前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同年5月,贵州省高院决定启动再审,时隔四年之后,2020年9月24日,李玉前等来再审开庭,又过4天,该案有了再审结果。
此前报道
2001年,时任贵州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的李玉前被控杀害妻子、儿子后,找来情人孟某红肢解尸体,并将尸体转移至钢铁厂高炉焚化。法院一审判李玉前死刑、孟某红有期徒刑八年。
李玉前上诉后,2001年11月20日,贵州高院二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李玉前仍被定故意杀人罪,但被改判死缓;孟某红犯包庇罪,仍判8年。李玉前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入狱后,李玉前坚持申诉。支持他喊冤的人群中,还有被害人谢初明的父母谢洪禄、张林合夫妇。
出事前,李玉前一家全家福。图中最右边的二人为李玉前和谢初明。
2015年5月,申诉律师王万琼经多次会见、阅卷及走访后,向贵州省高院提交了详细的申诉代理意见。
9月24日的再审庭审共持续了近8小时,申诉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了12组新证据,从做案时间、作案动机等多个方面证明李玉前无犯罪可能。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在发表意见时称,检方对律师提出的本案现有证据存在的矛盾和不足之处没有异议,但他们仍认为,就李玉前和另一被告人孟某红的口供而言,仍有相互映证之处,因而有证据指向李玉前犯罪,检方建议法庭依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和证据依法判决。
由于案情复杂,当日庭审结束后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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