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2010年10月8日凌晨1点多,浙江警方接到苍南县居民吴某报案称其嫂子汪茜茜于2010年10月7日下午17时驾驶一辆白色宝马X1越野车出门接女儿,随后女儿独自回家,汪茜茜一直未归且打电话失联。
警方接警后连日侦查,期间得知汪茜茜苍南女民警的身份,最后成功锁定3名犯罪嫌疑人。2010年10月9日凌晨0时许,在福建省福安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于福建省福安市政和县境内先后将3名犯罪嫌疑人叶长锋、吴正查和施正赞抓获。经审问,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案件经历
受害人汪茜茜,女,苍南县灵溪镇人,某政法学校毕业,后加入苍南县警队,育有一女。犯罪嫌疑人叶长锋,男,1986年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吴正查,男,1970年出生,苍南县灵溪镇人;施正赞,男,1978年出生,苍南县渔寮乡人。
案发当日,汪茜茜驾驶一辆价值40余万元的宝马X1越野车出门接女儿,在苍南县灵溪镇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开门上车时被守候多时的叶长锋等人强行控制在车内,并由犯罪嫌疑人施正赞驾驶汽车逃往福建。
在逃离途中,被劫持的汪茜茜面对3名持有凶器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做无谓的反抗,但是3人在搜刮汪茜茜包里现金和银行卡时发现了她的警官证,在逼问受害人密码后,因害怕汪茜茜记住几人的模样,3人商议后决定将其杀死。
施正赞等人开车至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寻找埋尸地点。在前岐镇凤桐村和武洋村交界的公路边处,犯罪嫌疑人叶长锋、吴正查挖坑,而犯罪嫌疑人施正赞强行与汪茜茜发生性关系。
随后,3名犯罪嫌疑人采用扼颈、勒颈的方式将汪茜茜杀害并埋进坑里,在此期间,3人面对受害人的苦苦哀求不为所动。案发后还拿走受害人身上的玉坠、戒指和手表,由于担心汪茜茜没死, 轮流使用锄头在她的头上敲了几下。
案发后,经过警方的连日侦查,成功锁定3名犯罪嫌疑人的行踪,2010年10月9日凌晨0时许,将3人成功抓获。据调查,在杀害汪茜茜之前几人曾7次对单身女子下手,其中3次抢劫成功,其中2名女子被强奸、1名被杀害。
案件结果
2011年5月5日,经法院判决,被告人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2012年6月21日下午,被告人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3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写在最后
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是失去理智的,面对受害者的苦苦哀求而选择无动于衷,说明几人已经泯灭了人性,不将他人的性命放在眼里,无视法律,终将会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