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阿里巴巴集团就2015年1月美国联邦证券集体诉讼达成和解,和解费2.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6.8亿元。
2014年9月19日,阿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仅仅三个月的2015年1月31日,阿里以及马云、蔡崇信、陆兆禧、武卫四位高管就在美国遭遇集体诉讼。
原因是原国家工商总局在2015年1月28日公布了一份《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披露了2014年7月16日在浙江省工商局召开的一次行政指导座谈会,阿里主要负责人员、核心部门管理团队均参加了会议,接受行政指导。
但为了不影响阿里上市,这是一次内部会议,阿里也未在招股书中披露相关情况。
对于和解,阿里比欧式双方已经对该诉讼达成一致,此诉讼所依据案例,和阿里信息披露的准确度和管理透明度毫无关系。
阿里表示,在事实已经明确的情况下,再为一份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会议纪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毫无意义。这样的漫长诉讼既无益于保障股东的利益,也无助于阿里专注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阿里强调,事实就是这么简单,但起因值得每个人深思,折腾的是中国企业,损害的是企业信心和国家形象。
文章来源:
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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