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又!发!生!了!福建25岁年轻小伙同学聚会时突然离奇失踪,彻底失联,56小时后尸体被发现在……
监控最后画面曝光,真相令人难以接受,家人痛不欲生!
同学聚会时他突然离奇失踪……
事发福州晋安河福马路段5月3日上午10点半,晋安河福马路边的一段沿河栈道上,一群人围在一块儿,神色凝重,他们说已经在这里守了第2天了,一家人正在寻找的是25岁的小林
小林的父亲说,5月1号傍晚6时多,儿子同学打电话给我,说小林失踪了,我们就马上赶到福州来了。
小林的母亲补充说,因为儿子同学报警,要家属签字,他们才告诉我们这个事情。
家人接到电话的时候距离儿子失联已经过去整整16个小时,而这一切变故还得从4月30日晚上说起,那一夜,福州下着大雨,小林从平潭来到晋安区的一家娱乐场所和同学聚会。
据小林的母亲回忆,4月30号晚上,儿子和同学共6人来福州吃饭喝酒,喝到凌晨2点时,3人回家了,小林和另外两人还想到另一家火锅店吃宵夜。
小林的同学说,当时我们一个去上厕所,一个去点菜了,然后小林说他手机落车上了,要去拿。
从去拿手机后小林就失踪了,并且彻底失联,究竟发生了什么?
最后监控画面令人痛心事情发生后小林家属调取了附近监控探头吗,当晚,仅有2台监控拍摄到了小林的身影。
监控画面显示小林四下找不到自己的车于是沿河往栈道的方向走去,经过富裕世家小区门外,小区监控探头正好记录下了第二段画面小区的监控拍到,他经过小区门外,然后翻越花圃围栏,往前走。然后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再也没有别的监控拍到了。
据记者了解,小林从准备吃宵夜的火锅店出来后,沿着小路找车,走到这个小路路口时,本应右拐,但是也许因为酒过三巡,小林带着醉意错过了路口,继续直走,因此就有了2段监控记录到的画面。
在最后的监控画面中小林跨过小区外花圃栏杆,走进绿化带里,他为什么会有这个奇怪的举动?当时是否喝醉了酒?
对于这个问题,小林的同学和小林母亲看法不同。
小林的同学介绍,那天晚上,根据娱乐场所店老板所说,我们喝了5箱半的啤酒,以我们对他认识,他没有喝醉,说话也很正常。
而小林的母亲却不这么认为,“怎么没有喝醉呢?我儿子我还不知道吗,监控看他走路都踉跄了,没喝醉酒会找不到车?”
火锅店的员工说,老板看到小林当时没有进来,就在门口蹲了一下,可能喝醉了吧。
福州市公安局水部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马上调取了监控视频,可惜的是晋安河沿河栈道部分都没有探头所以线索很快就断了。
然而,令人心碎的消息传来经过一番搜寻,小林的尸体在光明港附近已经被打捞上岸……▽
真叫人心痛!
好好的同学聚会却发生了这样的事。然而,这样的聚会醉酒悲剧已不是第一次发生,95后女孩单位聚餐醉酒独自回家,不幸身亡!
事发浙江象山一名20岁出头的女孩小英在公司聚餐中醉酒,结果坠入河中溺水身亡。
那一日,公司老板夏某组织小英等几十个员工一起聚餐,席间,小英和同事都喝了不少酒。
聚餐结束后,小英又和其他同事一起前往KTV唱歌至凌晨12点。从KTV出来,小英已经彻底醉了。她拦下出租车,独自回家。在这之后,就再无音信。
20天后小英的尸体在城区一河道被发现,警方排除他杀可能判断为溺水死亡,未予刑事立案。
小英的父母认为,公司老板夏某作为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小英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自我保护能力显著降低的情况下,理应将其安全送达家中。
但夏某放任小英醉酒后自行坐车离开,导致其溺水身亡的结果,未尽到其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经法院主持调解后,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夏某于一个月内支付原告因小英死亡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此后双方因小英死亡所产生的所有纠纷全部了结,双方均不再以此为由向对方主张权利。
新婚第7天丈夫聚会后离奇失踪
2018年5月8日,许多杭州人都在微信朋友圈转一则“寻人启事”
失踪男子是王女士的新婚丈夫,他们是大学同学,谈了七八年的恋爱。因为工作关系,平时王女士工作都在云南昆明,夫妻两人基本一个月聚一次。
7号是丈夫入职的第一天。那天傍晚,丈夫发来消息,说晚上要跟同事一块聚餐。
晚上9点多,王女士联系丈夫,感觉电话那头丈夫说话有点大舌头,还有呕吐的声音。他的同事当时还接过电话说,丈夫喝了点白酒,有点多了,会帮忙把他送回家。
晚上10点多,王女士联系丈夫,想知道他有没有回到家里,关机!随后一直无音讯。
觉得情况不对劲,王女士马上买了回杭州的机票,同时,她也联系上小区物业帮忙查看监控。那天同事并没有把丈夫送到家里,而是送到小区门口就走了。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丈夫应该是喝醉了,走路都走不稳,走几步就摔跤,还一度躺在地上睡着了。
可怕的,丈夫没有往小区里面走,而是沿着大门外的栏杆走。一直走到曙光之城小区对面的一条河边,随后便没了踪影,再也没能捕捉到丈夫的影像。而那里,附近还有一条河道。
记者来到监控地点,这条河宽20多米,河水浑浊,水位很高,接近岸堤。
10日凌晨5点45分,一位晨练的老人在花园兜公交站附近的河边,发现了小王丈夫的尸体。
法医现场勘查:初步排除他杀。
酒桌上酒桌上这4种行为要担责
①强迫性劝酒,如用语言刺激或在对方已喝醉的情况下仍劝酒;
②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有心脏病)仍劝其饮酒;
③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④酒驾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
告诫大家:同席人之间不仅负有不能互相拼酒、劝酒的义务,对饮酒过多者还应负有劝阻、通知、协助、照顾和帮助等义务。
以案说法
同伴有安全送醉酒者回家义务
具体到王女士丈夫一事,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旭华表示,同事聚餐喝酒也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酒量不好还要灌酒、劝酒之人可以收手了。不管何种理由和动机,都无法规避因为劝酒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甚至死亡的后果。
另外,对于喝醉酒的同伴,其他人也有安全送其回家的义务,不送或者送到一半就撒手,发生问题同样逃脱不了干系。
就这样没了?太不值了!希望类似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