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水质最好和最差的30座城市,权威发布终于来了!
从2013年1月起,原环保部就开始发布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的排名,每月公布前10名和后10名的名单。到了2018年7月,这一榜单又进一步扩展到了全国169个城市的前20名和后20名。
而从2019年5月开始,除了“大气排名”,生态环境部又将发布一个新的“水质排名”,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地表水考核断面的水环境质量以及变化情况进行排名,并每月公布前30名和后30名。
昨天,这份榜单第一次公布。2019年一季度,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方面,雅安、来宾、云浮等30个城市的排名最好,吕梁、营口、邢台等30个城市则排名最后;而在变化情况方面,四平、长春、中山等30个城市排名最好,吕梁、营口、朔州等30个城市排名最后。
全国333城市水质大排名
看看你家乡上红榜还是黑榜?
据了解,参加“水质排名”的城市范围,被设置为有“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的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
所谓“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是根据《“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设置的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主要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和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等三大片区的主要河流和重点湖库。
在水质排名中,不涉及城市地下水、黑臭水体,以及未设置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的较小河流、湖泊或水库。
在具体的计算指标上,排名是按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粪大肠菌群和总氮以外的21项指标,与地表水评价、考核指标保持一致。
小编注意到,第一次发布的“水质排名”榜上,吕梁和营口两座城市的成绩最不理想,无论是水环境质量的“绝对值”,还是变化情况的“相对值”,两座城市都分别排名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
而在水环境质量的“绝对值”方面,南方的河流水质显然相对较好,四川雅安、广西来宾、广东云浮分列第一、二、三名。不过,在变化情况的“相对值”方面,吉林省的四平和长春两座城市分列第一、二名,显示出吉林省在水污染治理上的力度。
水质排名↓
变化情况↓
一季度全国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依然严峻
昨天,生态环境部还向社会通报了2019年一季度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2019年一季度,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8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同比减少3.6个百分点,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部分地区水环境达标形势依然严峻。
山西、吉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等6省(区)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两项目标时序进度均较年度目标存在明显差距。山西、辽宁两省各有20个劣Ⅴ类国控断面,并列各省劣Ⅴ类国控断面数量首位。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涉及的12个消劣断面中,荆门的拖市、马良龚家湾,十堰的神定河口、泗河口,荆州的运粮湖同心队,楚雄的西观桥等6个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此外,宜昌的铁路大桥(小桂林)断面为长江流域新增的劣Ⅴ类断面。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涉及的10个入海河流消劣断面中,天津的马棚口防潮闸、万家码头、北排水河防潮闸及辽宁营口营盖公路等4个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新增了天津滨海新区沧浪渠出境、营口沙河入海口、锦州西树林、秦皇岛饮马河口、沧州李家堡一、山东潍坊柳疃桥等6个劣Ⅴ类断面。
《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考核断面中,山西省长治市司徒桥、湖北省宜昌市铁路大桥(小桂林)、辽宁省辽阳市汤河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倭肯河口内等断面由2018年一季度Ⅱ类降为劣Ⅴ类,水质恶化严重。
重点湖库中,太湖、滇池水华程度高于2018年同期,抚仙湖总磷指标不达标。
生态环境部称,将聚焦突出问题,督促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案例:武汉南湖水质13年来均为劣V类
著名高校长期直排污水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副司长胡克梅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发布“水排名”榜单,是为了发挥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的倒逼作用,客观反映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努力程度,进一步推动我国水环境管理从过去主要抓污染物总量减排向主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的转型。
而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5月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湖北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显著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整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等问题,一些问题整改未达到预期目标,甚至还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情况。
作为湖北省会,武汉市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有166个,被称为“百湖之市”。
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全市166个湖泊中,2015年水质优于Ⅲ类的仅占4%,劣于Ⅴ类的占比高达23%,与2013年相比,30个湖泊水质变差。
但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之后,武汉市湖泊水质不仅没有改善,反而进一步恶化。全市166个湖泊中,2017年水质劣于Ⅴ类的多达48个,占比高达29%,比2015年增加11个。其中,南湖水质从2006年至今均为劣Ⅴ类,水体长期富营养化,每年都有“水华”事件和死鱼现象发生。
作为武汉市第三大城中湖,南湖的水质为何处于长期污染之中未能得到解决?
督察指出,整改部署迟缓,工程进展滞后;排口整治不力,污水直排入湖;建设运营粗放,“治污”反成“排污”。
南湖水环境提升攻坚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9月底前,消除南湖周边污水直排入湖现象;2018年底前,实现南湖全面截污。但督察发现,排口截污整治工作推进严重滞后,南湖雨污分流率不到30%,环湖43个排口中,有17个明显混有大量生活污水。抽查发现,民院闸是南湖最大的一个排闸,是周边8个住宅楼盘和3所高校的雨污混流排口。现场检查时,大量污水正在直排,臭气熏人,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高达168毫克/升和15.4毫克/升,群众反映强烈。
同时,督察发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量污水长期直排南湖,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380毫克/升,是全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浓度的两倍多,污染尤为突出。为临时解决污水直排问题,该校建成一套污水应急处理设施。但督察组暗查发现,该校排口正在直排污水,污水应急处理设施停运,操作人员还将设施内污泥直接外排,经湖边草坪流入南湖,“治污设施”却成“排污设施”,性质十分恶劣。
对此,督察认为,武汉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全市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截污治污工作等重点任务统筹谋划和监督指导不够,导致督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力,南湖水环境治理工程一拖再拖,污水管网改造工作严重滞后,雨污混排、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依旧突出,南湖污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