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瞒逃案”又有后续了
企图偷越边境被内地执法机关查获的“12港人偷渡案”,其中8人上月底在深圳刑满出狱,当中5人在完成隔离检疫令后,昨日(5日)就各自面对的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5人分涉三宗案件被控暴动及制造爆炸品等罪名。
三宗案件分别押至下月于不同法院再讯,5被告没有申请保释,并放弃每8天一次的保释复核权利,全部须继续还押看管。
制图:杨亮
5被告须继续还押
首案被告黄伟然(30岁)被控在2020年1月16日,在上水沙头角路吴屋附制造爆炸品,即俗称DNT的强力炸药。他昨由文浩正大律师代表,案件应控方要求,押后至5月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讯。
次案被告郭子麟(19岁)由黄锦娟大律师代表。他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弥敦道近窝打老道交界参与暴动;以及于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弥敦道525至543号宝宁大厦外管有一把钳。案件押后至5月5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再讯,以待索取法律意见及将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届时将与同案其他被告一同处理。
另一案件被告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及严文谦(22岁)的法律代表则为邓灏程大律师、朱宝田大律师及邝展鸿大律师。3被告被控在2019年12月8日串谋非法及恶意伤害香港警务人员;张俊富另被控在荃湾致利工业大厦一单位,管有一盒爆竹、一盒烟花、11支伸缩棍、一支激光笔、4支辣椒喷雾及一个装有13件避弹衣陶瓷板的盒。
由于上述3人企图偷渡逃跑,控方申请充公3名被告8千港元至3万港元的保释金,裁判官问各被告律师是否准备好处理,各律师表示希望留待下次提堂处理。案件应控方要求,押后至5月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讯。
2020年8月,“12瞒逃”从香港搭船拟偷渡前往台湾,途中被广东海警截获,之后扣押在深圳盐田。其中部分人士曾因涉及黑暴而被拘捕并起诉。
这12人于2020年12月30日在盐田法院宣判。其中,邓棨然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罚款2万元,乔映瑜以同罪遭判有期徒刑2年、罚款1.5万元,这2人仍在内地坐监。
另外2名未成年人黄临福和廖子文于去年12月30日被移送给香港警方。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和郭子麟则被以“偷越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今年3月22日被分批送回香港。
李宇轩疑转做污点证人
另外,李宇轩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串谋协助罪犯罪、无牌管有弹药罪共项3罪名。
根据指控称,李宇轩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在香港,与媒体大亨、乱港头目黎智英,美国公民西蒙(Mark Herman Simon)等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根据香港国安法,如果被指控的罪名成立,李宇轩面临的最高刑期可能是终身监禁。
然而,近日有消息传李宇轩还柙小榄,疑转做污点证人。☞(乱港分子转做污点证人?!)
不管消息是否属实,李宇轩终究逃不了罪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