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法文书披露安徽厅官施平获刑十年三个月,家中曾被劫百万财物
早年因家中被劫百万财物而备受关注的安徽厅官施平,在其落马2年多后传来新消息。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施平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决定书》显示,施平因犯受贿罪,于2020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送交执行前,他以其患有直肠癌伴有术后并发症为由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但未被准许。
施平 资料图
此前的2018年6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曾独家披露时任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施平家中被劫130余万财物相关案情。次年4月,施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他的妻子、时任安徽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韩剑辉同期被免职。
2019年,安徽省纪委监委在“双开”通报中指出,施平辜负组织信任,拒绝组织挽救,“亲”“清”不分,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交通厅长家中被劫百万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施平,男,1960年出生,安徽肥东人,1977年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安徽省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厅级)等职,2015年3月出任安徽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主持该厅全面工作。
担任安徽省交通厅厅长仅一个多月,施平家中就遭遇了一场持枪抢劫案。
2018年6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马剑抢劫一审刑事判决书》(2018皖01刑初12号,以下简称《判决书》)披露了该起抢劫案具体案情。
根据《判决书》,2015年4月28日,被告人马剑和同案犯解某持气手枪等作案工具,进入时任安徽省交通厅厅长施平、时任安徽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韩剑辉夫妇家中,劫得现金人民币830700元、美元28980元、价值人民币288815.72元的各类购物卡、消费卡以及手机、香烟等物,抢劫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03921.85元。案发后,韩剑辉用家里的固定电话联系了其丈夫施平,施平得知情况后当即报警。
据被告人马剑、同案犯解某在《判决书》中的陈述,2012年,马剑和解某等人到蚌埠投资搞工程,但工程款要不回来。2015年的一段时间,马剑特别缺钱,想找个快速来钱的办法。就在这个时候,马剑看到网上报道有小偷盗窃很多官员,官员家里有很多现金,一些官员在被盗后还不敢报警。受此“启发”,他和解某决定效仿小偷,也到官员家里偷钱。
马剑供述称,他和解某找了两三个官员,都没有成功。2015年4月初,他在手机上搜索发现安徽省交通厅厅长施平,认为对方家里一定很有钱,就和解某商量将其列为作案目标。
《判决书》显示,案发时施平并不在家,与马剑和解某遭遇的只有韩剑辉一人。
根据马剑供述,按照事先分工,解某在小区门口观察施平夫妇下班情况,他自己则先进入小区埋伏在施平家门口消防通道处。等到韩剑辉上楼开门时,马剑一手控制她,另一手拿着气手枪抵着她的后背,并拿她的钥匙打开门把其推到房间里。进门后,马剑用胶带缠住韩剑辉手脚,找她要钱。
马剑和解某劫得钱物离开后,韩剑辉用家里的固定电话联系了其丈夫施平,施平得知情况后当即报警。
2015年4月29日,解某在合肥被抓获归案,并先行审判。马剑在案发后,经安庆潜逃至江西九江,2017年10月28日在九江被抓获归案。
2018年4月17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的10万元人民币及扣押在案的6张购物卡返还被害人。
获刑后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未被准许
2019年4月11日,也就是法院对马剑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年后,施平宣告落马。8天后,施平的妻子、时任安徽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韩剑辉亦被免职。
2020年1月,施平被通报“双开”。 安徽省纪委监委指出,经查,施平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得巨额利益;违反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还强调,施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辜负组织信任,拒绝组织挽救,“亲”“清”不分,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中国裁判文书网最新发布的《施平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决定书》介绍,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安庆中院)已于2020年10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施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前述刑事决定书还显示,罪犯施平在送交执行前以其患有直肠癌伴有术后并发症为由,向安庆中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法院依法委托该院司法技术室对罪犯施平组织诊断。司法技术室出具法医学审核意见书,认为根据病史记载、临床症状及医学诊断,施平患有高血压1级,直肠癌术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未见其他临床症状及体征。对照相关规定,施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医学条件。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意见认为施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医学条件,建议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不予准许。
安庆中院认为,经依法对罪犯施平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委托本院司法技术室进行法医学审核,罪犯施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条件。2020年12月25日,法院作出对罪犯施平不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施平在狱中服刑期间,曾因在其家中实施抢劫被判刑14年的马剑,迎来一次减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早些时候发布的《罪犯马剑抢劫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显示,马剑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因该犯系抢劫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且有数额较大的财产性判项未履行,提供能够证实其确无履行能力的证据不充分。综合考察该犯犯罪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因素,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
2021年2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马剑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7年10月28日起至2031年4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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