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正式启动实施医耗联动综合改革 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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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北京日报6月11日消息,6月15日零时,北京市将正式启动实施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届时,北京市近3700家医疗机构将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这意味着,北京地区的医疗机构将彻底结束通过销售药品和医用耗材赚取收入、补偿运行的历史,从而促进医疗机构由资源消耗规模扩张型向内涵质量效率型发展方式转变。同时,此次改革中还将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所调整。根据测算,改革后北京市医疗费用总量基本平衡。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雷海潮介绍,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可概述为“五个一”,即“一降低、一提升、一取消、一采购、一改善”。“一降低”,是指降低仪器设备开展的检验项目价格;“一提升”,是指提升中医、病理、精神、康复、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项目价格;“一取消”,是指取消医疗机构医用耗材5%或10%的加价政策,按医用耗材采购进价收费;“一采购”,是指实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一改善”,是指改善医疗服务,加强综合监管。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实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的已有探索以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政策,为改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规范调整医疗服务“腾挪”出了空间。作为“五个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已完成人工关节、心内血管支架等六类耗材采购,一年来,这六大类医用耗材价格平均下降15.5%,可为北京市节约医用耗材费用约5亿元。此外,自3月23日起,北京市已正式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政策,25种国家集中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低了52%,预计全年节省药品费用约15亿元。


  12月27日,北京市启动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在去年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和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规范更多医疗服务项目,通过有降有升的价格调整,助推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方式向内涵质量效率型转变,提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从而更好地保障群众健康。

  据悉,政策将于明年6月中旬落地实施,涉及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政府购买服务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3000多所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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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个一”“三同步”,综合施策持续深化医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续任务落实。为巩固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成效,持续深化医改,去年7月,就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并形成《北京市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本轮改革与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一脉相承,方案主体内容可以概述为“五个一”:

  “一降低”是指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控制检查费用;

  “一提升”是指提升中医、手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体现医务劳动价值;

  “一取消”是指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降低耗材价格;

  “一采购”是指实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腾出费用空间;

  “一改善”是指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此轮改革是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持续和深化,突出了‘更进一步’和‘三同步’”,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比如继取消药品加成后取消耗材加成,破除医疗机构逐利机制;在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的基础上,继续降低大型设备检验项目价格;在先行规范调整一批医疗服务价格后,持续扩面,优化结构,支撑薄弱专业发展。”方案还提出要改革与改善同步,改革与监管同步,改革与保障同步。“通过打组合拳,统筹推动,综合施策,提升百姓的获得感”,该负责人说。

  有降有升,重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此前,本市总体上仍在沿用1999年的医疗服务价格,75%的服务项目价格低于成本。去年,首批435项医疗价格启动调整,打破了尘封近20年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僵局。按照国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取消耗材加成的总体要求,此次将中医、病理、康复、精神、手术、检验6类项目同步纳入改革范围,并先期推出较为成熟的1600余项价格进行规范调整。坚持升降同步,调整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变“卖药品、用耗材”为“提升服务、规范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本轮涉及的项目数量较多,但涉及的人群要小于去年。除化验项目外,其它项目仅有部分病人会涉及到,对大多数人没有影响。以项目最多的手术项目为例,涉及手术的患者仅占总就诊人数的3%左右。

  “6类项目价格中,有5类项目上涨,会不会增加就医费用?”该负责人解释,价格水平坚持既与国内同类型城市价格水平相衔接,也与本市医疗服务和技术水平相衔接,使涨幅反映成本变化;“五个一”方案中有“三个一”都是在腾挪空间,包括降低医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取消耗材加成、推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这其中,不仅有收费单上的显性变化,还有取消加成机制后,降低“卖药品、用耗材、大检查、多化验”等不合理负担所带来的隐性变化,带来的将是医疗服务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和服务改善型转变。静态测算显示,门诊病人个人负担基本持平,住院病人个人费用负担略有增加。通过“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确保总体影响可控,该负责人表示。

  强化保障,力保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都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精神类项目全部按甲类报销。在目前职工住院报销封顶线30万、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20万的基础上,将根据情况,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负担。

  此外,本市还将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加大对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救助力度。对长期住院的精神病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医保兜底,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适当上调,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该负责人介绍,对由于价格调整可能引起的费用涨幅较大的病种,将完善单病种支付政策,通过医保政策和综合救助政策予以支撑,确保把个人负担和特殊困难群体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

  改善服务,加强监管,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记者注意到,除改革方案和价格文件外,本次还同步印发了《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重点包括:

  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将三级医院号源更多下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联体核心医院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号源,专科医联体核心医院的相关专科预留30%专家号源给合作医疗机构,三级医院全部开展知名专家团队服务。

  进一步扩大基层慢病用药种类,加强合理用药指导,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

  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建设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基层服务点,推广智慧家庭医生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改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进一步推广多学科诊疗,延伸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加强医学人文关怀,改善医患沟通,使医疗服务更加安全有效方便。

  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急诊急救服务,院前急救呼叫满足率超过90%。建立疫苗接种过程全覆盖、来源可追溯、服务可预约、异常反应全程保险的安全接种服务链条。

  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服务、药品耗材采购、价格与收费、医保服务等监管力度,落实价格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绩效考评和绩效工资制度,健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弘扬和践行职业精神,强化对社会效益、服务提供、成本控制、满意度、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考评,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实行优绩优酬,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的积极性。

  新闻背景: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成效显著

  北京从2017年4月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以来,总体平稳、符合预期、反响良好。截至2018年11月底,已完成门急诊量3.5亿人次,门急诊次均药费减少6.9%,住院例均药费减少17.4%,580万出院和住院病人治疗有序,取消了存在60多年的以药补医机制,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得到加强。三级医院门急诊人次较改革前减少8%,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增幅近30%,三级医院出院患者增长11%,全市平均住院日缩短1天,分级诊疗成效明显,医疗机构功能分化符合改革导向和目的。药品阳光采购金额累计1066亿元,节省药品费用超过101亿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对患者开展的独立调查显示,96.4%的低保户对调整救助标准表示满意;对1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调查显示,患者对改革的支持率、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热点10问答疑

  1、本次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答:改革主要内容总体概括为“五个一”,即一降低、一提升、一取消、一采购、一改善。具体为:

  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和检验类项目特点,重点降低应用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的检验项目价格。

  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包含中医、病理、精神、康复、手术5类项目。通过价格调整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完善专业体系,促进行业均衡发展。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目前,医疗机构收费耗材对患者实行进价加差率收费,耗材进价500元以上的加成5%收费,500元以下的加成10%收费。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机构将不再收取5%和10%的加成费用,直接按采购进价收费,患者在医用耗材上的花费将会减少。

  实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不含军队所属医疗机构)范围内,组织实施心内血管支架类、人工关节类等六类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部分药品联合带量采购。逐步扩大联合采购的医用耗材范围和规模,稳步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通过联合采购和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改善医疗服务加强行业监管。制定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综合监管,完善绩效评价,配套医保报销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提升百姓看病就医获得感。

  “五个一”是一套组合拳,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强调坚持改革与改善、改革与监管、改革与保障同步推进,进一步通过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改变不合理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降低检查、药品的价格,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提升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理顺价格关系,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让公众有更多获得感。

  2本次改革先行出台了哪些价格调整项目?何时实施?

  答:为推进结构调整,扶持薄弱专业,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本轮改革对价格矛盾比较突出、亟待政策扶持的临床平台专业和鼓励发展专业的6类项目,进行 “有升有降”的规范调整。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先行出台病理、康复、精神、中医及检验5类1600余个项目。为给执行操作各方预留充分准备时间,确保政策实施后患者的就医秩序正常平稳,5类项目规范调整后的价格于2019年6月15日实施。其他综合改革方案中涉及的有关项目和政策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原则,分批陆续出台。

  3.本次改革政策出台后,对患者个人负担有什么影响?

  答:本次改革调整项目更广,但相比去年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影响人群要小。按照国家到2020年要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总体要求,将中医、病理、康复、精神、检验、手术6类项目同步纳入改革范围,约占现行项目八成左右。虽然涉及的项目数量较多,但这些项目涉及的人群要小于去年。从“五个一”,细分来看,三个“一”都是与“降费”相关。根据测算,改革后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考虑医保报销政策,门诊患者费用基本持平,住院患者费用略有增加。但对患者个体而言,不同疾病患者费用有升有降,比如使用高值耗材较多、化验较多的病种,费用一般会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诊疗费则会有一定增加。对此,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细化分析,对由于价格调整可能引起的费用涨幅较大的病种,将通过医保政策结合救助政策予以支撑,确保把个人负担及困难群体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总体上讲,短期看,改革后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但从长期看,通过压缩药品、耗材等价格空间,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广大百姓更加受益。

  4.本次改革政策出台后,对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有什么影响?

  答:本次改革除三个“降费”之外,提升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提升的是医疗服务水平。对这部分项目价格的调整,着重体现了两个衔接:即,与国内同类型城市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衔接,与本市医疗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相衔接。从医务人员来看,本次改革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技术价值,有利于规范服务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医疗机构来说,通过深化改革取消不合理的药品加成和耗材加成两个补偿机制,建立更加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有利于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5.本次改革先期调整的1600余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是否报销?

  答:此次改革是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统一部署、在去年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按照改革与保障同步的原则,对此次调整的1600余项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按照能报尽报安排,统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最大限度地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其中1491项均按甲类报销,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151项精神类项目全部按甲类报销,个人不增加医疗费用负担,同时,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精神类费用调整的影响,将进一步提高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

  6.本次改革对改善和提升医保水平有哪些考虑?

  答:目前,本市职工住院报销封顶线30万、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20万。本次改革将根据价格调整的升降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配套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报销保障水平,着力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负担。同时,针对本次改革中门诊、住院费用影响较大的病种,研究完善单病种支付政策,有效稳控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水平。

  7.本次改革对困难群体有什么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答:目前,本市已建立了包括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在内的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包括资助参保、基本医保报销后再给予医疗救助等。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时,本市加大了对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达到80%,年救助总额分别达到6000元和6万元;重大疾病的救助总额可达12万。

  此次改革,将进一步统筹救助和医保政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

  8.本次改革,工伤职工报销是否受到影响?

  答:本次医耗联动综合改革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符合政策规定纳入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无自付,工伤职工报销不会受到影响。

  9.2019年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改革与改善同步推进、全面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的原则,制定了《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围绕改善服务、提升质量、补短扶弱、控制费用、规范行为五大方面,提出了40项重点任务。2019年,我们将更加注重提升服务感知度,推进“一站式”服务,优化门诊预约管理,增加下午出诊医生数量,缓解就诊多集中在上午造成的看病难和交通拥堵,提升住院服务水平,使百姓就医体验进一步提升;更加注重弥补服务短板,提升急诊急救服务水平,保护患者隐私,改善患者就医环境,推行院内地图导航,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使百姓就医需求得到更好响应;更加注重提升医疗质量,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推进临床路径实施,强化患者安全管理,使百姓健康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更加注重规范服务行为,严格实施行为规范“负面清单”管理,使百姓就医更加安心放心。

  10.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在进一步发挥医联体作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医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近年来,本市一直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间建立了越来越密切的合作关系,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受到了群众欢迎。为进一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2019年,将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作为改善医疗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予以重点推动。在推进大医院与基层联动方面,将在全市建立100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医联体基层服务点,安排医联体核心医院的专家到基层出诊,开展健康教育,并积极推进医联体内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方面,将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实施先诊疗后结算服务,100%实现妇女儿童规范化服务;进一步增加在基层提供长处方服务的慢病病种数量,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同时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家医助理等辅助岗位和人员,提升签约居民满意度。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吸引力、获得感,使患者对基层医疗机构更信任、就近就医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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