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金从一名国企技术工人一步步成长为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然而,随着职务的提升,他逐渐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大肆以权谋私,疯狂敛财。他的一些“神操作”更是令人瞠目结舌——3800元买来的“古董”600万卖给开发商
图为王士金受贿案一审开庭时,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该院检察长张晶(右)宣读起诉书。严婉莹摄
“贪腐的人时时生活在恐惧之中,收受贿赂犹如炸弹,随时可能炸响;送钱送物的人别有用心,收受者好似处于被绑架状态,这让内心特别痛苦……”5月27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丧失底线的代价》,当听到片中襄州区原区长王士金的忏悔之言时,参与过此案办理的检察官依旧感到震撼和痛心。
2018年5月,襄阳市纪委通报,襄州区原区长王士金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多次串供,转移赃款、赃物,打探、收集组织调查动向及信息,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约谈时仍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收受、使用服务对象提供的会员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经营活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此案进入司法程序后,经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前不久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士金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王士金在担任湖北省枣阳市副市长、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襄州区区长、襄州区城投公司董事长期间,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305.9万元、3万美金、黄金1100克,以及玉石吊坠、玉石手把件各一件,价值100万元的玉石一块。
王士金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步步从一名国企技术工人成长为政府机关领导干部。“随着职务的提升,他逐渐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大肆以权谋私,疯狂敛财,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的结果。”谈到王士金受贿案,办案检察官唏嘘不已。
1.借分管城建,公然索要好处
2006年11月,王士金担任枣阳市副市长,分管城市建设工作。从国有企业来到政府部门,恰逢地方重视经济发展,城建工作的开展又需要与企业打交道。起初,枣阳当地的企业家为了与王士金拉近关系,逢年过节都会通过各种方式接近他,送上一些小恩小惠来请他帮点小忙。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士金也从帮忙办小事到帮忙办大事,从收受小礼到重金索贿,慢慢丧失了自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坚守的底线。任副市长的第二年,王士金就安排了他在襄州区水利局的朋友张某注册了3个公司——金苗花卉有限公司、襄阳米诸葛文化艺术工作室、世纪未来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便将来掩盖自己直接收受他人贿赂的罪行。
2007年5月,枣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阁某承接了该市一项旧城改造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阁某找到王士金请求帮忙。在王士金的关照下,该项目得以顺利进行。当然,这个忙不是白帮的。为了从该公司索取好处,王士金称自己有朋友在做绿化设计,让阁某把公司绿化设计项目交给其朋友来做。阁某答应后,王士金安排襄阳米诸葛文化艺术工作室与阁某的公司商谈,后该公司将40万元设计费打入工作室的账户。毕竟是借个名义索要好处,绿化设计不过是幌子,工作质量可想而知。果然,没过多久,阁某就对米诸葛文化艺术工作室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但在王士金的示意下,工作室拒绝重新设计,只是退还给阁某公司15万元费用。阁某“心领神会”,不再追究。随后,张某按照王士金的要求,将剩下的钱汇入了以王士金外甥女身份开设的银行账户中。2008年5月,王士金又以其朋友生病无钱医治为由,从阁某处索取6万元现金。
除阁某外,2008年,王士金接受了枣阳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葛某的请托,承诺为该公司在土地变性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葛某给予的10万元现金。同年,王士金又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另一家公司承接了枣阳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项目,并在招投标、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为该公司提供便利,条件是由该公司副经理罗某为王士金的女儿购买北京往返欧洲的机票,从而索取了4.9万元。
2.职务提升后,敛财更疯狂
2011年11月,王士金从襄阳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的岗位上提拔为襄州区委副书记、区长。仕途的顺利和过去在枣阳几年的平安无事,让王士金越发感受到了权力的“魔力”。如今成了一区之长,还有什么能够阻挡手中的权力变现呢?如果说在枣阳时的王士金还稍微收敛一些的话,那么来到襄州后,他对钱财的欲望已经到了一种让人难以理喻的地步,并且开始一系列“神操作”。
对此,襄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林某可能有着最直观的感受。2008年的时候,通过招商引资,林某的房地产公司参与了襄州区老西湾片区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王士金调到襄州区任区长后,襄州区政府成立了滨江河建设指挥部,组织协调老西湾片区的拆迁工作,恰好由王士金担任指挥部“一把手”,林某因此在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过程中开始与王士金有了接触和交往。
2012年3月的一天,王士金来到项目工地,现场检查拆迁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林某在一旁陪同。“小林啊,看能否给我400万元,最近手头比较紧,女儿想在北京买房。”四下无人时,王士金突然说出的这句话令林某感到十分震惊——这个人胆子太大了,竟公然索要这么多钱!
但久经商海的林某很快冷静下来。想着由于区政府负责的拆迁工作迟迟不见进展,使已经投入大量资金的项目遇到了很大阻碍,导致项目停工近10个月,很多拆迁方面的困难都需要王士金出面协调解决。权衡利弊后,林某对王士金笑而不语,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小林啊,我有个朋友在北京做古董生意,你去他那里买400万元的古董照顾下生意,也算帮我的忙了。”没想到,那次开口之后才过了几天,王士金又找到林某谈起400万元的事。林某心里明白,王士金此举是因为直接给钱会有顾虑,于是想到一个通过买卖古董变相收钱的主意。为了要钱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不答应的话,自己的公司以后在襄州区的业务很可能就无法顺利开展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林某最终答应了王士金的要求。
林某按照王士金提供的账户汇入400万元现金后,王士金安排人给林某送来了一个青铜器。从来没有收集古董兴趣的林某无奈之下只好收下了。
林某原本以为这事告一段落了,没想到王士金因为给女儿在北京买房又遇到资金缺口。2013年初,林某再次被王士金要求资助200万元,而这次王士金给出的理由是一个朋友投资缺钱。迫于无奈,林某再次答应了王士金的要求。
最让林某哭笑不得的是,2013年底襄阳市城管局原局长叶传辉出事后,林某考虑到自己送了那么多钱,担心王士金构成违法,于是联系王士金要求将此前的600万元归还给公司,却不料王士金竟说自己的行为不会犯法,相当于是卖了一件600万元的古董给林某。考虑到王士金给自己的工程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林某只能硬着头皮又一次接受了王士金给出的“理由”。
因为本身对古董没有兴趣和研究,同时林某自己也没指望这个古董真能值多少钱,所以一直没有对那件青铜器作过鉴定。直到王士金被查后,林某才得知“卖”给他的“古董”实际上只是王士金花3800元在市场购买的工艺品……
让人吃惊的是,这仅仅是王士金在襄州任区长期间疯狂敛财的“冰山一角”。除了林某的房地产公司外,牵扯到王士金受贿案的还有当地多家知名企业。曾向王士金行贿的一名老板曾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王士金搞坏了政商关系,很多企业家一开始不想送,后来变成了跟风送礼。”
3.利剑在悬,为掩人耳目做最后一搏
即使王士金利用自己的权力捞取了很多财富,但他内心也曾是惶恐不安的。尤其是2013年,曾经风光无限的襄阳市城管局原局长叶传辉的落马,更是给王士金敲响了警钟。此后的王士金虽然依旧想方设法和企业老总们保持着经济上的往来,但随着反腐败形势的明晰和自己收取金钱的累积,他的担忧和惊慌也日益增长。2015年上半年,湖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彻底让王士金成了“惊弓之鸟”。他为了掩盖自己的索贿受贿情况,再次开始了一系列“操作”。
因担心此前向襄阳某房地产集团董事长方某索取的170万元不安全,王士金又找到林某,以借款的形式索取了150万元用来退还给方某。与此同时,因极度担心东窗事发,王士金策划着在巡视之前把所收的一部分财物上交给纪委,以达到掩人耳目和转移视线的目的。可这样做,他又担心自己会承受纪律处分,毕竟钱和礼品很多都是很早以前收的。为了把退款上交的时间和收取时间弄得一致,王士金甚至找人做工作,让有关部门按照他要求的时间出具了收据。通过这种手段,王士金成功退交了20万元现金。
随着巡视工作的深入,王士金的内心越来越恐慌,似乎有一点风吹草动都会严重影响情绪。他开始认真回顾自己所得到的好处,只要对方公司所请托的事情觉得会出问题、有风险或者工程推进困难的,他都会将收受的现金或礼品退还给对方。但王士金有所不知,当时已经有很多人通过各种渠道反映他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
纸终究还是包不住火。2016年7月19日,襄阳市纪委将王士金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移交襄阳市检察院。同年9月2日,襄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士金立案侦查,并于同月20日对其刑事拘留。
据了解,王士金为防止被查处,案发前已先后退还行贿人人民币339万元、美金1万元、黄金1100克,以及玉石吊坠、玉石手把件各1件。在被襄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王士金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他的其他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事实,还检举了他人涉嫌犯罪的线索,这些线索后来均被查证属实。(戴小巍 刘宇航)
◎公诉人说案
忘记了初心,以权谋私必然身败名裂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苏婵婵
看到一个风华正茂的领导干部,由于抵御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大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走向了犯罪深渊,以致身陷囹圄,其家人、朋友及相关人员也都因此受到牵连,实在令人痛心,让人叹息。
王士金从党员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根本原因是其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他不是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福利,而是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当他将手伸向第一笔行贿款时,他就已经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忘记了当年的入党誓言,舍弃了自己的初心。
纵观本案始末,王士金主政一方,掌管着土地审批、城建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等各项大权。而本案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他经常施展掩人耳目的伎俩,意图将索取、收受贿赂的真相掩盖在合法的“外衣”下。尤其是所谓的古董交易,其实那些古董在涉案公司老板眼中根本不值一文,其畏惧的只是王士金手中的权力,其为之花钱的更是王士金利用手中权力为其所谋取的利益。
《礼记》有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回想起东汉“四知”先生杨震的“暮夜却金”,再看看本案中的王士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一名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往往是因为事务性工作多了,政治学习少了;应酬多了,与群众接触少了;政治意识、宗旨意识、组织纪律淡薄了,甚至把自己凌驾在组织之上、规矩之上,行为上的越界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没有坚守底线,没有始终做到表里如一。
往日不可追,今夕犹可待。王士金受贿案再次警示我们,享乐主义和内心贪欲是摧毁领导干部清廉品行的罪魁祸首,只有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神经,从内心深处摒弃贪欲,才能切实做到在思想上防腐拒变。工作生活中,党员领导干部应坚决做到腐败习气不沾,狐朋狗友不交,净化“社交圈”“生活圈”,让腐败无孔可入。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