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短视频“爬虫”案宣判: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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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刷个短视频,个人信息和需求竟被人知道得一清二楚?不久后,私人信箱中还会收到仿佛“量身定制”的推销信息,这都源于一款神奇的“爬虫”软件。

  昨日,公众号“梁溪检察”就报道了全国首例短视频平台领域网络“爬虫”案。

  2022年5月10日,经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报道称,2021年9月,某信息公司员工吴先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兜售一款叫“汇易获客”的软件,通过对方官网及电话购买了该款软件。

  使用后,吴先生惊讶地发现该软件居然可以“爬取”自己公司后台数据和直播间用户的相关信息,随即报警。经侦查,公安机关发现售卖该软件的某信息咨询公司老板丁某及销售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2019年,丁某成立了自己的信息咨询公司,后公司因经营不善处于停业状态。2021年中,丁某从丁某某(另案处理)处以9800元的价格购进汇易获客软件成为代理商,利用该软件可以入侵某些短视频平台的服务器,通过关键词搜索可以快速抓取平台信息,主要包括用户名、UID、签名及评论等,再通过软件把UID转换成二维码,来精准定位客户。丁某对该软件进行了重新包装,“改头换面”后对外销售,违法所得2.4万余元。

  据悉,该软件非法突破短视频平台防护机制,直接爬取大量用户的账号、评论等信息,继而根据用户习惯,发送私信实现精准营销。

  检察官介绍:“网络爬虫”作为一项技术手段本身并不违法,但由于本案的软件采取了避开或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未经许可进入被害单位的计算机系统,即属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中的“侵入”行为。

  

全国首例短视频“爬虫”案宣判:罚3万元-第1张图片-大千世界


  

全国首例短视频“爬虫”案宣判:罚3万元-第2张图片-大千世界


标签: 短视频 爬虫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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